发票管理行为可以行政复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21:26:28 74 人看过

发票行政复议指的是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对税务机关就发票违法行为做出的具体行政处罚等行为不服,申请上一级税务机关受理并由该机关做出裁决的行为,它适用税务行政复议制度,属于税务行政复议的范畴。所以可以行政复议。

一、行政单位可以刻发票专用章吗

行政单位不可以刻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是指用发票单位和个人按税务机关规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在领购或开具发票时加盖的印章。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二、企业发票管理办法及细则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三、行政复议收费吗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就税务行政复议来说,《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发生的行政复议、诉讼费用在行政经费中开支。复议机关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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