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权利性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0:40:26 484 人看过

不动产登记是《民法典》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一、什么是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指的是不动产物权归属的重要依据。不动产登记簿上应写明以下四项内容,分别为:

1、不动产权利主体的状况;

2、不动产限制的事项;

3、不动产的位置状况;

4、其他不动产的相关事项。

不动产登记簿应该采用电子介质,如不具备电子介质条件的,可以用纸质类的介质。不动产登记簿使用电子介质的,应当进行异地备份,并且要具有唯一转化形式。

二、民法典上不动产登记如何规定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如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三、房屋产权归属有什么法律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01: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动产权证相关文章
  • 权利人不动产权证编号
    一般情况下,不动产权证号指的是不动产权证书上的唯一的编号,这个编号是很重要的,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每一个不动产权证书的编号都是独一无二的,如果丢失了证书的话,可以到网络上查询相关的信息,重新找回编号。不动产权证号是哪个也是非常关键的。政府增加了不动产登记号,这也是全国范围内唯一的不动产身份证号码,相当于每个人都拥有的身份证号。所以,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主要起到识别的作用。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处理关系应遵守哪些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对房地产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一定限制来自两个方面:第一,权利人不能在房地产权范围内为所欲为,影响邻居对房地产的正常使用和平。第二,权利人在行使所有权时,应当为邻居使用房地产提供一定的便利,即容忍邻居在合理范围内使用自己的房地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房地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生产有利、生活方便、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
    2023-07-03
    204人看过
  • 法人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
    法人财产权来自于投资人。投资人向企业法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法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企业法人,所以法人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进一步说是法定授权、定向授权、有限授权、特殊授权。授权的内容就是:投资人要将投资财产的占有权交付法人;接受投资的法人可以根据投资人授权将所接受的投资财产用于经营,无条件的用于承担法人自己的民事责任。既然是有限授权,那就是还有所保留。投资人授予法人的权利是法人财产权。投资人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就股权。两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权。法人财产权主要体现投资财产所有权的外在形式,股权则主要代表投资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一、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一)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二)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为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而这些决议
    2023-04-11
    340人看过
  • 房产权利性质划拨能抵押么
    所谓抵押期限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抵押权人能够行使抵押权的有效期间,即抵押权有效存续期间。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是并没有约定不动产担保抵押是需要有多长时间的。但是如果在不动产抵押期限过了之后,抵押人需要将欠款偿还给借款方如果没有按时进行偿还,借款方就可以对名下的不动产抵押进行一系列相关的处理。一、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是多长时间呢抵押权没有存续期间,只有行使期间。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过了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而抵押权本身并没有消灭,如果抵押人自愿履行担保义务的,抵押权人仍可行使抵押权。二、抵押贷款的车辆能随意买卖吗抵押贷款的车辆不能随意买卖。抵押贷款是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还款保证,向放债人取得的贷款。抵押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以意思表示设定抵押权的双方法律行为。最常见的抵押形式是
    2023-02-06
    361人看过
  • 专利权有什么性质?
    所谓专利权就是一个专利权人可以自己享有独占或者排他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只要是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专利权也是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作为知识产权的三大权利之一,它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依法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排他性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时间性时间性,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地域性地域性,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该特征,依一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
    2023-04-23
    428人看过
  • 版权的权利限制的性质
    从《安娜法令》到《伯尔尼公约》,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两个版权条约,版权的权利不断扩张的同时,版权的权利限制的类型和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尤其是数字技术下网络环境的出现,版权的权利限制的类型和范围该如何界定成了版权领域的新问题。探讨版权权利限制的性质,结合版权发展在网络环境下的新特点,对解决这一问题,进而解决由于数字技术给版权制度带来的新的矛盾,推动版权制度从不平衡发展到新的平衡,是至关重要的。有专家认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13条明确规定:全体成员均应将专有权的限制或例外局限在一定特例中,该特例应不与作品的正常利用相冲突,也不应不合理地损害权利持有人的合法利益。无独有偶,《伯尔尼公约》第9条第2款以及1996年12月20日通过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10条与此规定几乎只字不差。[13]而且第10条的议定声明中允许缔约各方将其国内法中依《伯尔尼公约
    2023-04-10
    67人看过
  • 署名权的权利性质是什么
    一、署名权的权利性质是什么?署名权是一项重要的著作权,它与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权共同构成了著作权中的著作人身权。署名权的主体包括:第一,创作作品的自然人;第二,被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第三,由委托合同明确约定而取得作者身份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二、署名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1、作者有权决定署名的方式,可以署真名、艺名、笔名或假名,也可以不署名。当作者选定署名方式后,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予以改变。对于合作作品,各个合作者都具有署名权,合作作品的署名方式及署名顺序应由合作作者共同商议决定。2、出版发行他人作品必须注明作者。无论伤口其他权利保护期是否届满,作者所享有的署名权在任何时候者是不可侵犯的。3、公众在合理使用、法定许可或强制许可范围内使用作品时,虽依法可以不事先行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但仍要尊重作者的署名权,在使用他人作品时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或出处。4、禁止他人
    2023-06-03
    60人看过
  • 动产质押权利人的优先受偿权
    2006年2月21日,案外人商-行未来支行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称,其于2002年12月25日与被执行人**公司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并约定,商-行未来支行为**公司开发的“欣景苑”房产项目销售提供总额为8000万元的个人住房贷款。**公司在为购房人办妥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之前,必须承担前期担保责任;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和按揭贷款总额10%的资金动产质押担保。担保资金账户以**公司的名义设立,资金用途为专项用于当购房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和**公司亦未及时归还借款时,由该支行对该项资金进行扣划偿债;**公司不得对其擅自使用且该项资金的支付、汇划均受该支行的限制。后**公司在该支行依约设立尾数为346按揭贷款保证金账户,并按贷款额10%的比例将31万元作为按揭贷款保证金存入该账户。同时,**公司又在该支行设立尾数为840的按揭贷款保证金账户,继续存入相应的保证资金344.883
    2023-04-30
    161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性质属性
    企业破产清算,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债务。(一)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二)劳动债权。(三)破产人所欠税款。(四)普通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公司破产了欠个人的钱怎么处理公司破产了欠个人的钱处理方法如下:1、破产人
    2023-03-13
    404人看过
  • 专利权的性质是什么?
    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1、排他性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2、时间性时间性,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3、地域性地域性,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该特征,依一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它国家则不受该国家的法律保护,除非两国之间有双边的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了有关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对于职务发明创造来说,专利权的主体是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所在单
    2023-06-23
    382人看过
  • 民法典的流质有哪些,动产质权人的权利
    一、民法典的流质有哪些流质是指在债务质押担保中,出质人与质权人约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流质】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二、动产质权人的权利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2、收取孳息。3、转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4、处分质物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5、费用支付请求权。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
    2023-04-19
    497人看过
  • 撤销权属于什么性质的权利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无偿或以明显低价处分其财产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与代位权均为债的保全措施,其具有以下特点:(1)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但撤销权与一般实体法上的权利不同,其不能直接向债务人或第三人行使,而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2)撤销权为形成权,其行使的目的在于撤销债务人所作出的对债权人不利的行为,以恢复债务人的财产状况。(3)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从属权,其不得与债权相分离,债权让与时,撤销权与债权一起转移。一、债务人在起诉前就转移了财产怎么办原则上,公民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但涉嫌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
    2023-03-13
    86人看过
  • 地役权是什么性质的权利
    一、地役权是什么性质的权利1、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2、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3、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二、地役权人的权利有哪些地役权人的权利,可分为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状态的利用。当供役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第三人妨碍地役权人实施必要的利用行为时,该地役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2.地役权人的消极权利,是指限制或禁止供役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该土地上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禁止妨碍通风、禁止妨碍采光、禁止工程作业等,都是消极的权利。地役权人行使权利时,应当尊重供役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避免损害的发生。因行使地役权而不得不造成损害的,应本着公平原则,给
    2023-06-15
    242人看过
  • 股东权利是什么性质
    大陆法系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认为,股权既非债权,又非物权,而是基于股东地位而取得的包括财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在内的多种权利的集合体。但是近年来许多学者又提出了股权所有权说,股权社员权说,股权债权说等多种学说,这些学说主张不同,差距较大。所以,股权的性质问题,已成为公司法理论的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一、股东出资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确认之诉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股权纠纷诉讼适用3年一般民事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制度归根结底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以维护社会稳定,避免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股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权利,既有物权性质,亦有债权性质,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物权或债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
    2023-06-28
    413人看过
  • 房产证的出让和产权性质解析
    房产证上写权属性质,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凭这两点,即可确认你的房屋所有权是指通俗说的“大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即不能上市,不能分割,具有限制产权。居住用地的土地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一般在取得土地时未必是按最高年限取得,而且从建设到出售须要一段时间。从我本地来看,开发商取得开发用地用于建造房屋的多为50年,减去从开发到出售用去的年限,到过户给你时,土地使用权一般不满50年。房产证权利性质出让是什么意思?房产证上的私有是指房子产权性质,意思是私人所有,而出让是指土地性质,意思是这房子上的土地是出让地。由于中国法律规定,土地是属于国有的,私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占有权,因而国家对土地的处分权,有自己特色,比如把地分为划拨地和出让地;如果你的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对以后使用影响不大,只要国家不征地。相关知识:《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
    2023-07-07
    86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动产权属证书,全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更多>

    #不动产权证
    相关咨询
    • 专利权的特点性质专利权的性质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0
      专利权的特点性质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排他性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时间性时间性,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
    • 不动产权利性质划拨是怎么划分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9
      房地产产权具有绝对性和排他性。绝对性是指只有产权人才具有对房地产的充分、完整的控制、支配权,以及从而享有的利益,排他性,是指产权人排除他人占有、干涉的权利。这种权利包括直接的物权,也包括由此派生的典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 房地产的使用权和占有权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占有权,使用权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使用权又可以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即有使用权不一定就有所有权,但却一定有占有权。所谓收益,是指房地产所有
    • 无证房屋的权利性质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1
      首先要明晰的就是无证房屋的权利性质。如果房屋已经办理权证,那么房屋所有人就由不动产的物权。如果是没有办理权证的房屋,房主没有无权。因为无证房屋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物权未设立,只有等到权证办理完毕之后权利人才能取得完整的权利。尽管我国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期待权的相关权能,但就法理而言权利人对无证房屋的期待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可继承性。
    • 不动产权证书权利性质是国有出让商品房使用期限是多少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9
      产证是分为两个部分:土地使用权:如果是住宅用地,从开发商拿地开始算,70年使用权。如果是办公或者商业用地,年限四十年、五十年的都有。房屋所有权:房屋完全属于产权人,无限期。
    • 不动产权证权力性质什么都没有写是什么意思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8
      搜索范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修改,或直接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