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求偿权预先同意放弃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4:45:25 246 人看过

一、代位求偿权预先同意放弃是否有效?

在被保险人于基础法律关系中通过合同约定预先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情况下,如果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承诺同意放弃行使代位求偿权,表明被保险人的弃权行为得到了保险人的同意,应当认定该条款有效。

保险人在理赔后反悔进而向第三者主张代位求偿权的,既有违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也不具有请求权基础,即使被保险人单方变更意思表示同意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也无法变更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的合同约定,故保险人因被保险人的预先弃权行为而不得行使代位求偿权。

二、代位求偿权的发生事由有哪些?

(1)侵权行为

保险标的因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而遭受财产损失,依照法律规定,该第三者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失碰撞造成保险人承保汽车的损失而向第三人追偿,即为明显例证。

(2)合同责任

第三者在履行合同中违约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或根据合同约定第三者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如停车场收取保管费为车主保管车辆,因管理员疏忽而致车辆丢失,根据保管协议,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

指没有合法依据而取得利益使他人遭受损失的事实,如拾得他人走失的动物。

(4)共同海损

保险标的因共同海损造成损失,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上述损失后,有权向共同海损受益人代位追偿。

(5)质量责任

当产品发生责任事故,在具体的责任人无法查清的,由产品生产者承担责任,则由保险人赔偿损失。保险人在赔付后又查明事故的实际责任人是第三人的,应向第三人求偿。

(6)保证追偿

保证及信用保险是从民法担保制度中的保证发展而来的,它是就被保险人履约、信用等向债权人的一种担保,在被保险人不履行债务或发生信用危机时,由保险人以支付保险金的形式履行保险合同项下被保险人的债务,由此,就产生了向被保险人追偿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1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继承权可不可以预先放弃?
    一、继承权可不可以预先放弃?可以,如果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的,并且在遗产进行处理前放弃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是有效的。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是否可以通过协议明示放弃可能存在的遗产利益,法律没有作限制性规定。但是,在继承开始后,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须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继承。继承开始后,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须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继承。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是否可以通过协议明示放弃可能存在的遗产利益,法律没有作限制性规定。《民法典》第1124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二、放弃继承权后反悔,可以要求继承吗?实践中,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又反悔,能不能再参与继承,得根据
    2024-01-22
    362人看过
  • 代位继承权能否由孙子放弃
    一、代位继承权能否由孙子放弃孙子可以放弃代位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合法代位继承遗产必要条件是什么合法代位继承遗产必要条件如下: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
    2023-07-26
    113人看过
  •  在工程款受偿权协议中,是否可以预先规定放弃权利?
    本文阐述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的创立目的和意义。该制度旨在保障农民工的生存权,有效保障人工工资,防止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避免农民工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因此,不可以预先约定放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放弃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制度的创立目的在于有效保障人工工资,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存权利,因此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农民工的生存权,因为生存权优先于其他一切经营性权利。承包人往往会因无力支付而拖欠工人工资,农民工工资将得不到有效保障,可能会造成农民工生活困难,由此还可能会引起一些集体上访、集体讨债甚至引发恶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因此,不可以预先约定放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些说法正确吗?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些说法正确吗?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有以下几种说法:首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在合同中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即在发包人未能按时支
    2023-10-16
    334人看过
  • 放弃代位追偿权条款内容是什么?
    放弃代位追偿权条款内容,一般包括放弃代位追偿权的原因、相关当事人基本信息、以及放弃的时间等,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取得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享有追偿的权利。债权人放弃代位追偿权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合同无效。(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的合同无效(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四)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五)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二、债权人代位追偿权行使条件是什么?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
    2023-08-18
    479人看过
  • 债权人放弃代位追偿权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债权人放弃代位追偿权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合同无效。(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的合同无效(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四)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五)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二、债权人代位追偿权行使条件是什么?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权人代位追偿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2023-08-26
    150人看过
  • 父亲代孩子放弃代位继承有效吗
    父亲虽然是孩子的监护人,但是不能代孩子放弃代位继承。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不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形有哪些1、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旁系亲属不适用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兄弟姐妹中一人或数人先于其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仍留有兄弟姐妹的情况下,已亡兄弟姐妹的子女不得通过代位继承而与被继承人生活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姻亲不得代位继承是指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被继承人留有子女的情况下,已亡的继承人的配偶不能代替继承死亡配偶父母的遗
    2023-06-03
    210人看过
  • 违约责任能否预先约定放弃
    预先放弃违约责任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及重大误解等情况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能否主张违约金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损失赔偿不一定要约
    2023-08-11
    127人看过
  • 代位继承权是否允许孙辈自动放弃
    一、代位继承权是否允许孙辈自动放弃代位继承权是允许孙辈自动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代位继承人须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继承代位继承人须满足能继承的条件如下:1.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2.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3.只适用于法定继承;4.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5.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三、哪种情况下丧失代位继承权丧失代位继承权的情况有:1
    2023-08-21
    64人看过
  • 放弃抗辩权优先的协议是不是有效
    放弃抗辩权优先的协议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效的:签订放弃抗辩权优先协议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放弃抗辩权优先协议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放弃抗辩权优先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4-07-24
    414人看过
  • 代位求偿权和剩余直接求偿权何为优先
    一、代位求偿权和剩余直接求偿权何为优先?中国海上保险应当采信被保险人优先说:不管定值保险还是非定值保险,不管是足额保险还是不足额保险,也不管是基于全损赔偿还是部分损失赔偿,只要被保险人在保险赔付之外还存在其他实际损失,对于第三人的赔偿,都应当首先满足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以使他的全部损失得到完全补偿,尔后才能考虑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二、代位求偿权的对象限制任何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都可以成为保险人代位求偿的对象。第三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各国保险法对代位求偿的对象均有所限制。我国保险法对代位求偿对象的限制体现在第47条,该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45条第1款规定的保险事故以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考虑保险法第45条的规定,保险人当然不能向被保险人本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其意义在于
    2023-06-08
    184人看过
  • 赠予合同中放弃撤销权是否有效
    一、赠予合同中放弃撤销权是否有效除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外,赠予合同中放弃撤销权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二、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包括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
    2023-04-18
    289人看过
  • 放弃继承权是否会影响代位继承的权利?
    放弃继承权后,不能代位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放弃继承权,不产生代位继承。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虽然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产生代位继承的唯一条件,但在继承人死亡之前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即放弃了无偿享有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的放弃,标示着继承人没有继承权,也就是说,一个没有继承权人的子女,当然就不会产生代位继承的问题了,所以,放弃继承权,也就不产生代位继承问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
    2023-07-03
    227人看过
  • 外甥放弃代位继承是否可以?
    一、外甥放弃代位继承是否可以?不可以。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如下条件: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5、代为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只要不符合任意上述的6个条件之一的,代位继承就不会发生。可见,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侄子外甥并非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因此这就不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因此无法代位继承。二、代位继承的特征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于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
    2023-04-20
    202人看过
  • 代位继承可以放弃吗?如何放弃代位继承?
    一、代位继承可以放弃吗?如何放弃代位继承?有代位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继承的。注意事项:1、口头放弃不能产生效力。2、继承公证所有权利人要到场签字,即使是已表示放弃的人也要再次确认。3、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4、可以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由公证员办理视频录像。二、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于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才死亡的或者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人不是继承人的子女而是其他继承人的,均不能发生代位继承。当然,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
    2024-03-20
    258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诉讼时效能否预先放弃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17
      不能。 诉讼时效放弃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时效届满前预先放弃,另一种是诉讼时效届满后放弃。诉讼时效利益不得在时效期间届满前预先放弃。如果允许预先放弃时效利益,权利人可能会利用强势地位,损害义务人的权利。从公平保护的角度,不应该允许当事人预先约定放弃时效利益,否则等于权利人可以无期限的行使权利,违反了诉讼时效制度的法定性,与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不相吻合。 因此,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 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是什么意思
      江西在线咨询 2024-04-28
      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是指权利人对尚未取得的诉讼时效利益进行放弃,详言之,在合同订立之时,诉讼时效期间尚未起算、义务人尚未取得诉讼时效利益,义务人就对之后产生的诉讼时效利益进行放弃的,为预先放弃诉讼吋效利益。
    • 我国的继承权能否预先放弃,有没有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25
      我国的继承权是可以预先放弃的,只要是在被继承人的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的,都是可以视为放弃继承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遗产进行开始进行继承的,此时继承权利人是不能在放弃自己的遗产继承权的。
    • 父亲放弃代位继承权是否合法
      河北在线咨询 2024-12-16
      父亲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责任照顾和保护孩子。然而,父亲并不能代孩子放弃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适用于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 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 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 被代位人生前
    • 与次债务人串通放弃债权,是先提起撤销权诉讼还是代位求偿权诉讼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9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撤销之诉针对的是这种债务人和次债务人恶意串通危害债权的行为,代位之诉针对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行为。所以上述情况应提起撤销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