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获2007年上海法院系统学术论文一等奖?胡晖作为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为了保护商业秘密,企业需要限制或禁止劳动者“跳槽”,而劳动者行使就业权和就业自由权符合我国宪法和劳动法的规定,两者之间存在着激烈的利益冲突。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劳动法和商业秘密法共同努力,在不同的利益之间寻找最佳的平衡点,从而形成利益平衡机制。但是,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商业秘密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商业秘密保护作了一些基准性规定,构建了我国竞业禁止制度的基本框架,但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当企业的商业秘密权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时,很难适用法律。本文结合当前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对商业秘密权的归属、合理的竞争机制以及特殊诉讼司法程序的构建进行了探讨。第一,劳动关系与商业秘密的基本概念(一)《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概念是指劳动者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与劳动使用者之间的有偿职业劳动关系[1]。劳动关系是一种具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平等关系和从属关系特征的社会关系。它主要具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第一,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劳动有直接联系的关系;第二,劳动关系的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第三,劳动关系是一种具有法律特征的社会关系第三,劳动关系的一方应成为对方单位的一员,并遵守本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2)商业秘密的概念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掌握的有关其社会竞争和物质利益的信息,符合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是商业秘密权的客体[2]。商业秘密是一种信息,它具有信息的一般属性,如非物质性、可传播性、易共享性、可再生性等。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信息都能成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必须同时满足保密性、价值性、实用性和新颖性四个方面的要求,才能达到商业秘密的保护标准,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这四个要素是密切相关的,即保密性和新颖性使其区别于公开信息,使商业秘密的保护不会阻碍信息的自由流动;商业秘密的价值和实用性来自于其保密性和新颖性,即因其保密性和新颖性而具有价值保密性和新颖性。第二,劳动关系中商业秘密的归属。在实践中,雇主和工人经常卷入纠纷。因此,商业秘密权的归属问题值得探讨。本文以我国专利法和台湾《商业秘密法》为依据,从劳动关系的角度探讨了商业秘密的一般归属原则。
-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及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
219人看过
-
试论人才流动过程中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问题
110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与商业秘密的关系
196人看过
-
我国商业秘密保护亟待加强
237人看过
-
保护企业秘密:劳动合同中的保密协议
152人看过
-
论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法的完善
401人看过
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 更多>
-
商业秘密保护协议中的保密范围与商业秘密保护条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4你所说的两条,陈述上可能有些瑕疵,结合整个保密协议应该能够理解为:1说的是保密范围,虽不是很具体、详细,但仍对保密范围做了约定,且“等”作了兜底,还是符合商业秘密保护目的的。2说的是商业秘密享有人协议中未向协议对方给与任何使用许可或其他权利。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
-
我国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以及《反不当竞争法》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劳动合同中双方如何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条款?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我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这是《劳动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用法律形式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表现之一。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如何约定保护商业秘密条款,是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1、必须明确什么是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是指有商业价值,且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在经济交往过程中不能公开或不能披露的,能给企事业单位带来经
-
企业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政策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5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包括: 1、建立保密制度。将相关信息明确列为保密事项; 2、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工人签订保密协议; 三、定期对商业机密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4、企业人才流动中商业秘密的其他保护措施。
-
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禁止联系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4《劳动法》中的竞业禁止制度,是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一种有益补充,两者之间有共同之处,即都是为了维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但也存在不同的地方: 1、竞业禁止制度能有效防止员工从事竞业活动而隐形侵犯商业秘密,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则难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2、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的,不能通过行政执法手段予以查处。但是劳动者明显违法侵犯商业秘密的,根据《反不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