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绿化设施工程)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18-04-09 23:54:17 106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该事项适用于:1.已通过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核;2.已取得通过公示的相关证明文件;3.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二、办理材料

加盖公章,收原件。

加盖公章,收原件。

(1)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1份;

(2)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

(3)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

(4)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1份;

(5)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各1份;

(6)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1份),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1份)。

没有格式限制

收复印件。

没有格式限制

电子数据格式要求DOC、JPG,AtoCAD2004-2013版本DWG格式(非天正版)文件刻录光盘提供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

规划条件要求提供效果图的项目

收复印件。

(1)属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核对)(2)属以划拨土地的,需提交《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或划拨批文,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核对);(3)属集体用地的,需提交《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核对);(4)若土地已办理银行抵押,需提交银行开发的证明。(核原件)

例1:关于绿地置换的意见复印件。备注:仅针对《项目规划条件》中有明确要求“在报建手续前”或“规划方案阶段”需办理的。例2:关于高压线埋地迁移意见复印件;例3:关于水利方面意见复印件;例4:对涉及文保单位建控地带范围的文物部门意见复印件

属于许可后、条件核实前修改许可附图的情况应提供。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收件回执》或《预收件回执》(行政许可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预收件回执》、《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

4.审查: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取号: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收件回执》(行政许可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取证: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七、办理费用

一?全省统一调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0.5个百分点,即:广州地区,小区项目由5.5%调为5%,零散项目由11%调为10.5%;其他地区由4.5%调为4%。此收费标准调低后,消防设施配套费取消,不再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切块。

八、法律依据

《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城乡规划公示公布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八条城乡规划实施过程中应进行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的行政许可或审批事项包括:(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核发;(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及变更;(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及变更;(四)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的规划条件变更(五)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修改。(六)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七)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持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规划条件要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当同时提交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属于原有建筑物改建、扩建的,应当同时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依据经批准的城乡规划、规划条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符合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载明建设项目位置、建设规模和使用功能等内容,附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或者其他显著地点设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载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主要内容和图件。公告内容应当真实、有效,不得隐瞒、虚构。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后尚未开工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四十二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规划条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文字标明的技术经济指标应当与图纸所示相一致。住宅、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分类载明建筑用途,明确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面积。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和管线等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前款规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向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2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申请建设设工程规划许可使用许可的材料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0
      1、建设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3、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附规划条件。部分市政设施、市政管线、埋地或架空的电缆、光缆和油气输送管,两栋建筑的空中连廊等建设项目,不需要土地使用权证件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人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或者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工程建设的批准文件;4、标明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地形图,市政管线类项目还需标明地下现状管线5、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规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怎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二、受理范围1、新建、改建、扩建的
    • 办理建设工程项目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证明材料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8
      办理建设工程项目领取施工许可证证明材料: (一)提供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提供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 (三)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提供使用土地批准书; (五)提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六)提供施工图审查核准报告书; (七)提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八)提供四项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地勘合同); (九)提供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审查卡片或银行资信证明; (十)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哪些申办程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哪些程序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以下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
    • 建设工程申请建设用地许可证怎么办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9
      1、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人必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文件、图纸和资料进行申报。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2、项目审批;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4、项目合同(复印件)。5、经国土资源部确认.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测绘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筑物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