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权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6:15:41 428 人看过

1、根据《劳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一般劳动争议案件需要经过调解、仲裁、法院一审、二审,有的还需要再审程序。也就是说,因单位拖欠工资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通过各级调解组织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仍有分歧,可以再次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经有关部门运用行政手段调解,双方仍有争议。这时,他们可以到第三方独立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备案;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审判结果仍不满意,最后可以到法院起诉

职工维权时,应提供被投诉单位的姓名、住址、单位负责人、电话等全面信息;提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另外,劳动者应尽量充分陈述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如果你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将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日计算,拖欠一天是违反劳动法的

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按公司每月财务日计算。如工资一般在每月15日发放,15日为发薪日

我国劳动法规定企业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得拖延通过银行支付工资;实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月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标准预支工资,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等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可以在一个月内延期支付。拖欠工资的,应当通知全体职工,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没有主管部门的,报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4.可以把实际情况告诉老板。如果不解决问题,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答复投诉。同时,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无法克服的实际困难,如生产经营困难、重大事故等,因此推迟支付工资。但是,用人单位事先征得工会或者劳动者同意,拖欠工资不属于拖欠工资的范畴,下列收入不计入工资总额:

1.单位支付给个人的社会保险和福利费,如独生子女补助、计划生育补助、托儿费、探亲旅费、冬季取暖补助、丧葬抚恤救济费、已故职工家属生活补助、职工病假救济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退休、离退休、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的各种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冷饮等劳动保护费,以及创造、发明奖励等按规定不计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和其他劳动收入,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进步奖、中国技能奖、运动员和教练员奖金以及稿费、讲座费、翻译费等,职工转业差旅费和安置费

6.职工购买企业股票、债券支付的股利(含股票股利)和利息

7.劳动合同解除时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和医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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