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可申请落户。
(一)交验材料
1、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持《户口迁移证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不提交《居民户口簿;
3、在合法固定住所落户的,提交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没有合法固定住所及单位集体户的,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二)办理程序
1、持《户口迁移证的,申请人向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持《户口迁移证的不需要在“单位、居(村)委会领导意见”栏签署意见)。
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核准后,在《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意见,呈报分管所领导或所长审批后,办理落户手续;属城区派出所辖区的,由办证中心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核准后,在《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意见,呈报办证中心值班领导审批后,办理落户手续。
2、需要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的,申请人向落户地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若申请人提交了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的,可不在“单位、居(村)委会领导意见”栏签署意见)。
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户籍内勤民警受理、审核,在《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意见,呈报办证中心值班领导(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审批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将审批材料转给派出所,申请人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派出所办理落户;属城区派出所辖区的,由办证中心办理落户。
(三)保存材料
《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原件;《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合法房产证明复印件。
(一)交验材料
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或《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
2、《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或《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持《户口迁移证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不提交《居民户口簿;
4、在合法固定住所落户的,提交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没有合法固定住所及单位集体户的,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二)办理程序
1、持《户口迁移证的,申请人向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持《户口迁移证的不需要在“单位、居(村)委会领导意见”栏签署意见)。
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核准后,在《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意见,呈报分管所领导或所长审批后,办理落户手续;属城区派出所辖区的,由办证中心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核准后,在《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意见,呈报办证中心值班领导审批后,办理落户手续。
2、需要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的,申请人向落户地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若申请人提交了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的,可不在“单位、居(村)委会领导意见”栏签署意见)。
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户籍内勤民警受理、审核,在《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意见,呈报办证中心值班领导(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审批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将审批材料转给派出所,申请人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派出所办理落户;属城区派出所辖区的,由办证中心办理落户。
(三)保存材料
《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或《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原件;《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或《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合法房产证明复印件。
(一)交验材料
1、省、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公务员(干部)调动通知、《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夫妻随迁的提交《结婚证;
4、父母、未成年子女随迁,《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或法定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5、在合法固定住所落户的,提交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没有合法固定住所及单位集体户的,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落户地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若申请人提交了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的,可不在“单位、居(村)委会领导意见”栏签署意见)。
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户籍内勤民警受理、审核,在《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意见,呈报办证中心值班领导(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审批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将审批材料转给派出所,申请人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派出所办理落户;属城区派出所辖区的,由办证中心办理落户。
(三)保存材料
《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关系证明、《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原件;《公务员(干部)调动通知、《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房产证明、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
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调动的工人(职工),可申请落户。
(一)交验材料:
1、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职工(工人)调动通知、《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夫妻随迁提交《结婚证;
4、父母、未成年子女随迁,《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或法定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5、在合法固定住所落户的,提交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没有合法固定住所及单位集体户的,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落户地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若申请人提交了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的,可不在“单位、居(村)委会领导意见”栏签署意见)。
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户籍内勤民警受理、审核,在《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意见,呈报办证中心值班领导(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审批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将审批材料转给派出所,申请人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派出所办理落户;属城区派出所辖区的,由办证中心办理落户。
(三)保存材料:
《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关系证明、《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原件;《职工(工人)调动通知、《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房产证明、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
省、市组织部门选聘的人员,可申请落户。
(一)交验材料
1、组织部门的任免文件、《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夫妻随迁提交《结婚证;
4、父母、未成年子女随迁,《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或法定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5、在合法固定住所落户的,提交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没有合法固定住所及单位集体户的,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落户地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若申请人提交了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的,可不在“单位、居(村)委会领导意见”栏签署意见)。
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户籍内勤民警受理、审核,在《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意见,呈报办证中心值班领导(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审批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将审批材料转给派出所,申请人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派出所办理落户;属城区派出所辖区的,由办证中心办理落户。
(三)保存材料
《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关系证明、《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原件;组织部门任免文件、《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房产证明、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
组织、人事部门引进的人才,可申请落户。
(一)交验材料
1、组织部门出具的《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表、《同意引进意见书或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出具的《调动人员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通知书、《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或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办理入户人员情况登记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夫妻随迁提交《结婚证;
4、父母、未成年子女随迁,《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或法定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5、在合法固定住所落户的,提交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没有合法固定住所及单位集体户的,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落户地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若申请人提交了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的,可不在“单位、居(村)委会领导意见”栏签署意见)。
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户籍内勤民警受理、审核,在《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意见,呈报办证中心值班领导(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审批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将审批材料转给派出所,申请人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派出所办理落户;属城区派出所辖区的,由办证中心办理落户。
(三)保存材料
《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调动人员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通知书、《办理入户人员情况登记表、关系证明、《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原件;《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表、《同意引进意见书、《行政介绍信、《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房产证明、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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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后离职户口怎么办&Q4&重庆在线咨询 2024-03-03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后离职户口的处理方式如下:1、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后离职,户口不能继续留在单位的,必须将户口迁移走。接收户口的地方可以是新单位,户口迁移必须要有迁入地的派出所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可办理新身份证;2、户口的接受地点也可以是户籍地的人力资源中心,本人或委托人凭劳动合同、身份证到市人才中心开调档函同时领取市调动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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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引进人才落户条件陕西在线咨询 2024-03-232022年上海引进人才落户条件如下:1、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可以落户;2、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均可迁入本市落户、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可以落户;3、专业人才落户和技能人才落户;4、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5、本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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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才引进落户要求学历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31、配偶没有学历的要求,需要在沪有工作单位正式合同,缴社保个税。 2、户籍(农村户口)是不能办理人才引进落户的,任何材料中都不得有农业户口字样(若配偶随调,配偶的材料也不得有农业户口字样)。请慎重对待户口性质变更,考虑清楚是否为了办理上海户籍而放弃农业户口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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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户口落户吴江需要几年?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4建议您登陆吴江人才服务网,进入首页“人才流动”下的“人才引进”查看引进条件及流程,如不符合引进条件的,落户事宜建议具体咨询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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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落户后配偶可落户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4-05-16人才引进落户后配偶可落户,条件如下: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2、获得政府奖励的人员;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成员;4、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5、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人员;6、创新团队核心成员;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8、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9、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10、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