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后一定会进行拆迁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03 06:40:10 89 人看过

一、征地后一定会进行拆迁吗

对土地进行征收后,通常情况下,征收土地是为了满足建设需要,因此会进行拆迁工作。被征收人需要配合征收人的拆迁工作,以确保征收程序的顺利进行。

但请注意,拆迁行为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征地后的拆迁流程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征地后的拆迁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这一步骤旨在确保被拆迁人了解拆迁的相关信息和规定。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确保被拆迁人了解拆迁的目的、意义和政策依据,并积极配合拆迁工作。

3.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拆迁人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拆迁过程合法、公正、透明。

4.如果需要延长拆迁期限,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

5.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以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征地拆迁的法律责任

1.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各方都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果拆迁人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拆迁,或者侵犯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被征收人也应当积极配合征收人的拆迁工作,如果拒绝配合或者阻碍拆迁工作,也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各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公正、透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拆迁户房屋量房后何时会进行拆迁?
    量完房子搬迁的时间是不确定的,正常需要2~3年的时间才会拆除。因为房子搬迁政府都会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沟通赔偿事项。正常都是根据房子的面积来补贴钱币,也就是说房子越大,补贴的金额就越高。政府还会安排安置房给老百姓居住。如果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共识,政府是无法强制拆除房子的,这样也会影响搬迁的时间。并且每个城市搬迁的赔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卖房后又拆迁款案14年前,城镇居民王先生向农民陈某购买了大兴一处农家院,此后这个院子被拆迁,王先生得到18万余元拆迁款,陈某得知此事后起诉要求分钱。11日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法院判决王先生分给陈某2.3万余元拆迁款。1995年,陈某将自家宅基地上共113平方米的房屋,以6.5万元的价格卖给王先生。2001年,这处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王先生获得拆迁补偿款18.8万元。2007年,通州宋庄画家“小产权房”案,让许多卖了宅基地房的农民看到了“钱”途,起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
    2023-07-14
    202人看过
  • 有关征地拆迁赔偿规定怎么进行赔偿
    法律中有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的,必须要做好后期的拆迁安置工作,按照国家的规定作出赔偿,并且还要保证赔偿要到位。对此,我国作出有关征地拆迁赔偿规定,那么这其中究竟是如何规定赔偿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
    2023-06-03
    339人看过
  • 征地公告发布后多久开始进行拆迁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从公示期到实施拆迁一般不会少于30日,征收部门开始拟定安置补偿方案,并报市县ZF审批,市县ZF开始组织相关部门对安置补偿方案进行讨论,并且在拆迁范围内公布,目的是为了征求拆迁户的意见,其中征求意见的时间不能少于30日。怎样发布征地公告?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合法的土地征收公告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公告必须在征收土地方案依法被批准之后实施征地方案是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后或同时必须上报的材料。征收土地方案一般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其内容包括:被征收土地的数量、位置、权属以及土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表格的形式填写,同时另附《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有关补偿标准的规定;用地单位对本方案的意见;征地红线图等材料。征收土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
    2023-07-07
    204人看过
  • 房屋征收后能否进行强制拆迁
    房屋征收过程,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屋征收是否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是一定要按法定的程序进行的,如果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被征收人是可以拒绝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2023-07-29
    134人看过
  • 拆迁是先征地后拆迁的么
    一般情况下拆迁是先征地后拆迁,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进行处理。征地方需要出示征地公告和安置补偿公告,告知征地执行的文件和补偿安置的方式,未经出示可以拒绝拆迁。一、拆迁征地有纠纷怎么办拆迁征地有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方式解决。拆迁征地合同纠纷首先建议是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来执行,但是很多时候是双方无法达成共识,这时候就需要到法院去提起诉讼了,在开庭之前法院还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无法调解的会判决,对于判决不服的,当事人还可以提出上诉,具体规定如下:1、对于拆迁决定或者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在性质上属于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2、对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3、当事人之间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
    2023-03-20
    63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中,什么时间进行拆迁谈判最合适?
    一、在征地拆迁中,什么时间进行拆迁谈判最合适?作为被征收拆迁方千万不要主动去进行谈判,一定要等到对方找到我们的时候来进行,一般建议谈判在5次左右即可,首次谈判大概在项目刚开始的时候,其实是一个摸底的过程,刚开始我们手里作为谈判的筹码并是很多,要充分了解一下整个项目;2~4次谈判主要是观察征收拆迁中的动态,此时不仅要了解征收拆迁方,还要了解我们身边的“战友”,最后一次的谈判就可以定局了,一定要把对方逼到迫切的想和你谈的时候再进行,因为项目是有期限的,不能按期限完成可是征收拆迁方最头疼的。二、征地拆迁谈判技巧首先,要有一个完整的规划筹备期。面临拆迁谈判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对谈判的整体框架了然于胸。当然,准备的东西有很多,例如说:1、谈判的内容(我们想要说的内容主体是什么,最好有一个明确的提纲,做到心中有数。)2、谈判步骤(谈判要经过哪几个阶段,每个阶段我们要如何把握重要节点才可以
    2023-06-03
    282人看过
  •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由谁来进行规定?
    征地补偿新标准都是由市政行政区和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所以国家没有统一的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些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大幅度的有所上调,但是肯定也有部分省份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前几年都是没有大的差别的,征地补偿的标准都是因地制宜的。一、征地工作程序是怎么样的?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3-04-11
    308人看过
  • 靖江市拆迁被征地,如何进行补偿
    靖江市拆迁被征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
    2023-04-11
    81人看过
  • 怎么去高效的进行征地拆迁工作
    高效征地拆迁工作的方式是:1、注重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各方的心理特征;2、注重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拆迁工作队伍的骨干作用;3、注重深入分析,积极搞好协调服务做到按规律办事;4、注重实事求是,灵活运用政策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5、做到坚持公开、公正,坚持依法推进,坚持正面引导。一、上海对住房租赁市场有哪些改革措施?1、充分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本市常住居民租房居住的,可以通过办理居住证、申请居住积分制度、办理人户分离登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同时,本市将通过依法保护承租人稳定居住权、落实税收优惠、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完善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政策、提升租赁住房生活配套功能等多种措施,着力构建超大城市租赁宜居生活。2、加快建立住房租赁平台。线上按照开放、共享的原则,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线下建立市、区两级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实现住房租赁服务监管线上线下相同步。同时,强化住房租赁市场分析研判
    2023-03-22
    60人看过
  • 征地拆迁听证会的一般程序
    一、征地拆迁听证会的一般程序征地时举行听证的程序如下: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世瞩目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2.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3.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二、征地拆迁手续流程征地拆迁手续流程是:1.实地放线定界,发布拆迁公告,召开动员会,委托拆迁公司;2.拆迁公司受政府
    2023-04-25
    97人看过
  • 土地租赁和征地拆迁一样吗
    一、土地租赁和征地拆迁一样吗土地租赁和征地拆迁不一样,土地租赁是指向土地所有权人承租土地,支付租金,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而土地征收拆迁是指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时,改变土地所有权,向被征收人支付征收补偿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
    2023-04-18
    448人看过
  • 房屋拆迁时,会对宅基地进行评估吗
    一、房屋拆迁时,会对宅基地进行评估吗要。国有土地的话,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规范,也规定了详细的评估流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时的评估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一般的拆迁项目中,拆迁部门都会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因为根据司法解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流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的,而且现在每家每户的装修、房屋状况都不同,不评估的直接补偿的话,无法体现房屋价值的差异,会出现不公平的情况。二、拆迁中哪种房屋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拆迁时,经营用的房屋是可以获得停产企业损失的,例如商铺、写字楼、厂房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
    2023-06-17
    238人看过
  • 农村房屋进行流转后,在征地拆迁补偿时也会直接获益!
    如果宅基地三权分置正式实施,农村征地拆迁势必会受到非常大的影响。首先,从前农房不能入市流转,没有升值空间,而是会随着房屋的年限增长而“折旧”。因此农房拆迁时的评估价值和补偿价格相对国有土地上房屋要低很多。宅基地使用权适度放宽后,除了用于居住外,农民朋友们可以利用宅基地房开展休闲、旅游项目的经营活动,不但在当下帮助农户增收,在拆迁时评估价值也会上涨。其次,宅基地从前只能自己使用,或在严格限制条件下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当狭窄的权益被扩大,农民应当基于宅基地资格权及使用权抵押等用益物权属性的权益,获得更多补偿。最后,拆迁律师要提醒农民朋友们注意的是,三权分置并不意味着“以租代征”将变为合法,当农民朋友们基于使用权的合法流转,如出租形式,取得租金收益时,一定要明确租期和宅基地的用途。宅基地资格权的退出应当遵循农民自愿原则,农村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资格权的情况,农民朋友们也要谨
    2023-03-16
    450人看过
  • 协议搬迁进行征地合法吗
    一、协议搬迁进行征地是否合法1、协议搬迁进行征地是不合法的。因为征地拆迁行为是一种行政行为,有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的严格规定,当事人的协商是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的,否则,为无效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扶贫搬迁是否属于征地拆迁1、不一样的。两者的目的不同。一般的征地拆迁,其目的经常是为了某些出于“公共利益”的项目建设。而易地扶贫搬迁则不同,其目的是为了改善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至于搬迁后留下来的土地,则并非一定是为了项目建设,有时候可以用来填补土地增减挂钩的指标;2、征地拆迁具有强制性,而易地扶贫搬迁带有一定的自愿性。正如前文所说,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
    2023-06-12
    41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征地拆迁费由谁出如何进行征地拆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7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
    • 征地审批后还会不会征地拆迁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征地要在审批后才能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
    • 要怎样进行拆迁补偿和征地拆迁的分配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8
      国家会因为一些公共利益对私人地产做征地拆迁,征地拆迁有一个过程,拆迁征地补偿管理是什么 补偿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征地后到底会不会拆迁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6
      征地后并不是一定会拆迁。因为如果征地范围内并没有建筑物,那么不会拆迁。因为拆迁是相对于房屋等建筑而言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 村民委员会有无权组织进行征地拆迁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28
      1、《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因此,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权进行土地征收工作,但是在涉及到未取得乡村建设许可证和未按照许可证规定建设的,乡、镇政府具有一定的权力,但是无论如何村委会是没有职权进行的。所以如果在现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