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间价格变化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22:02:26 56 人看过

履行期间价格有波动,首先应该按照原合同中如果发生价格波动的约定进行处理,如果未约定价格波动的处理,首先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应按合同争议处理。

一、签订补充协议必填哪些内容

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是对整个合同的补充,一定意义上说补充协议中提到的问题更容易发生,如果发生纠纷,违约责任首先按照补充协议处理,如果补充协议中没有约定,那么就会按照合同处理。以购房合同为例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一、关于开发商逾期交房;二、公摊建筑面积;三、装修标准;四、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五、贷款办不来的约定;六、物业管理问题;七、关于保修责任。

二、碰到二手房阴阳合同该怎么办

1、第一种处理方式——如果签订的两份合同,按照规定,既不需要批准,也无须备案,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有的法院判例则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是,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

2、第二种处理方式——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如果备案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的合同中有违法利益,则价格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其余按照备案的合同约定,备案合同未约定的,而阴合同又有相关内容的按阴合同的约定执行。

三、履行商品房买卖的合同期限

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是按照合同上规定的履行日期和期限履行。所以是按照合同上签订的条约来履行。

如果合同中对履行期限没有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首先应当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以明确合同履行期限

如果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看是否能够确定履行期限;如果上述处理均不能明确,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疫情期间合同履行困难的怎么办
    一、坚持合同严守原则,鼓励合同按约正常履行。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合同可以履行的,法院鼓励合同按照原有约定继续履行;对于一方可以履行而拒绝履行,另一方要求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一般予以支持。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审慎处理合同解除问题。对于因疫情影响,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当事人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将综合考虑当事人的约定、疫情的发展阶段、疫情对当事人实际影响的时间、程度等因素,公平处理。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原则。因依法采取疫情防控措施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认定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
    2023-03-25
    325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合同的履行地变化么
    首先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合同履行地,合同有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一、债权转让后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
    2023-02-23
    218人看过
  • 成交量变化对价格的影响:分期产生行情
    报告要点投资者分歧与股票价格关系在股票市场上,信息不对称、有限理性与认知偏差以及过度自信三种因素导致了投资者之间存在着分歧,使得全体投资者对于价格判断服从某种概率分布,买方分布和卖方分布在价格P上差异即为买卖双方分歧。买卖双方分歧越大,成交量越小,股票价格越不稳定;分歧越小,成交量越大,股票价格越稳定。成交量与股票价格波动特性股票成交量是反映投资者分歧最重要指标,无论是分歧产生还是分歧变化都能在成交量上得以体现。我们把股票比喻为小球,把成交量比喻为小球运行过程中遇到阻力。在股价上升过程中,如果成交量较大,那么股价上升空间较小,应注意风险;如果成交量较小,那么股价上升空间较大,是投资理想时点;在股价下降过程中:如果成交量较大,那么股价下跌空间较小,可考虑介入;如果成交量较小,那么股价下跌空间较大,应注意回避。实证分析我们采用单位价格成交量这一指标来刻画投资者分歧,即V/(ΔP/P),代表股票
    2023-06-09
    216人看过
  • 原材料价格上涨无法履行合同
    主要看是签订的哪种类型的合同。如果合同已经约定由承包方包工包料,那么原材料价格上涨原则上应由承包方来承担风险.因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肯定情势变更制度,因此如要据此变更合同似乎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一、土地承包协议未履行合同有效吗?已经实际履行的口头承包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是规定了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就不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如何去确认合同效力案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确认合同效力案件,一般是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
    2023-03-11
    467人看过
  • 履行合同后,价格上涨如何处理?
    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对方涨价,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约,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起诉对方违约。应当由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注意违约金不能过高,如果超过造成实际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申请适当降低。签订合同先租后卖针对5年内转让房屋全额缴纳营业税及附加费的政策,一些卖方与买方约定,买方先以租赁的方式入住,5年期限到了以后双方再按约定价格交易过户,到时租金就抵房价。风险提示:这种方法和第一种方法一样,也只是卖方节省了售房的营业税及附加费,买方却要承担很大风险。因为房屋的价格具有极大的可变因素,按照现在房价趋势,几年后房屋价格上涨了,房主完全可能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愿意卖房子,这对于买方来讲,则要承担由此带来的诸多机会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7-24
    349人看过
  • 合同签订基础变化可否不履行?
    一、合同签订基础变化可否不履行?合同签订基础变化可否不履行,此种情况属于情势变更。合同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以哪种方式转移标的物和结算价款。履行方式应视所签订合同的类别而定。例如,买卖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作合同,其履行方式均有所不同,此外在某些合同中还应当写明包装、结算等方式,以利合同的完善履行。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根据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二、合同履行原则有哪些?1、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
    2023-06-01
    389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期间,房东能否将房租涨价?
    在合同中, 房东不能单方面提高租金。租房合同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 当事人自愿签订的, 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作为房东来说,这样的要求既不可能得到租户的同意,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在合同中,房东不能单方面提高租金。租房合同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作为房东来说,这样的要求既不可能得到租户的同意,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 民 法 典 】 租 赁 合 同 中 , 房 东 能 否 随 意 涨 房 租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但转租行为需要经过出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而如果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因此,如
    2023-09-20
    372人看过
  • 劳动合同全面履行的全新变化
    《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这一规定要求,双方当事人预先将劳动关系履行过程中的内容,完全以书面的形式详细约定,如有任何变化,都要通过劳动合同的书面变更来进行。可以说,《劳动合同法》确立了全面履行书面合同的原则。但该原则与《劳动法》的规定有所不同。《劳动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在实践中,一般对此理解为:劳动合同被视为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关系所约定的基础性内容,劳动关系中实际产生的权利义务可以高于但不能低于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内容。这一规定本身并未排除通过实际履行的方式,由此使劳动合同的内容在实践中得到不断丰富。但是,立法者认为实践中很多劳动者的利益受损,其原因是用人单位依靠自己的强势地位,制定了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主要是劳动定额和劳动报酬制度),并且在劳动合同履行中,单方、强制改变
    2023-06-08
    483人看过
  • 政府指导价变化怎么影响合同的
    政府根据他的权限和市场现状,给出的强制性的价格范围。政府指导价是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最高限度和最低保护价等,指导企业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济宁请律师打官司一般是怎么收费的(政府指导价)自2019年7月1日起,废止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全省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即由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自行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的,律师事务所应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场调节价通常根据案件类型、地区,采取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或计时收费等方式进行。济南找律师收费一般为:1、按件收费收取(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2、民事案件
    2023-07-27
    460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期限到了,但未履行,怎么办?
    合同履行期届满没有实际履行,合同可以依法解除,并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未实际履行的,构成合同违约。合同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不能履行的,债务人可以解除不能履行的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继续履行可以履行的部分,承担违约责任;部分履行不能使债权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订车合同到期没有交车怎么办一、订车合同到期没有交车怎么办1、订车合同到期没有交车卖车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买汽车签订合同后,如果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车的,销售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购车者可要求销售者交纳违约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
    2023-07-08
    434人看过
  •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的变化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题目要求提取主要思想,即提取出文章或文本中的核心思想或主旨。接着,我们需要仔细阅读文本,理解其中的内容,并从中提取出主要思想。最后,我们需要将提取出的主要思想简洁明了地表达出来,并保持原意不变。在阅读文本后,我们可以发现,该文本主要讲述的是如何通过学习英语来提高自己的语言能力。因此,我们可以提取出主要思想为“学习英语,提高语言能力”。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会顺延,直到法定情况消失或终止。以下情况,劳动合同会在法定情形消失时自动终止:1.如果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正在接受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劳动合同将终止。2.如果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合同将终止。3.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劳动合同将终止。4.如果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劳动合同将终止。5.如果符
    2023-09-26
    92人看过
  • 变更估价不得超过合同价格
    1、变更计价原则(1)如果变更工程在工程量清单中具有单价或相同工程内容的价格,则变更工程成本应根据单价计算。如果变更不会导致项目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发生重大变化,则不得调整单价。(2)虽然类似工程的价格已在工程量清单中列出,但不适用,应在原价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新价格。(3)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变更工程内容的单价或类似工程的价格。新单价或价格应根据与合同单价水平一致的原则确定。合同工程单价可调整的原则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允许调整某项工程的单价或规定价格:(1)本工程的实际测量工程量比工程量清单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高出10%以上(2)工程量变更与规定单价的乘积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0.01%(3)该工程量的变化直接导致该工程单位工程量成本的变化超过1%。III.删除原工程后对承包商的赔偿工程师发出删除工程的变更指示后,承包商将不再实施部分工程,且合同价格中包含的直接成本不会受到损害,但本部分摊销的间接
    2023-05-07
    231人看过
  • 变更可调整价格合同
    简介建设工程合同根据承包工程的计价方式,可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合同和成本加报酬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的含义: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格调整方法的合同,也称为可调总价合同。合同价格基于图纸、法规和规范,并根据当前价格计算,以获得包括所有工程任务和内容的临时合同价格。这是一个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所使用的人工和材料成本增加时,合同总价可根据合同进行相应调整。当然,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等工程条件引起的费用变更也可以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于承包商而言,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于业主而言,不利于其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增加了成本加报酬合同业主向承包商支付项目的实际成本,并以事先约定的某种方式支付报酬的合同类型。在此类合同中,业主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所有费用,因此也承担项目的所有风险。然而,由于承包商没有风险,其报酬较低。这种合同的缺点是业
    2023-05-07
    282人看过
  • 购房合同签订后因价格变化是否可以反悔
    购房合同签订后因价格变化不可以反悔。因市场原因导致房屋价格上下浮动变化不属于解除购房合同的法定情形,购房者或售房者应当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约定的价格继续如实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一方反悔拒不履行的视为单方毁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购房合同签完了还能反悔吗购房合同签完了可以反悔。但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1、一般来说,在买房签订合同之后,卖房者没有违约的情况下,购房者是不可以反悔的;2、在卖房者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如果经过买卖双方沟通协商并达成一致,同意撤销买卖合同的话,那么是可以反悔的;3、如果卖房者存在违约行为并对购房者造成了一定的损失,那么购房者是可以申请退房的,双方可自行协商违约金数额。签购房合同要注意以下几点:1、明确交房日期在购房合同里面,买卖双方应该对交房的时间有一个明确的约定,特别是新房,出现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很常见,有些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
    2023-08-09
    14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合同签订时间变化影响合同的履行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09
      是否显示公正以签订合同当时的情形来认定,不能用后来的事情的变化来衡量签订合同时的情形。所以你这个不属于显失公平的合同。 至于目前是否能够变更合同,我个人认为涨价属于商业风险,应该是能够预见到的,所以,变更只能是与对方协商解决,否则,法律上行不通。 你对象不知道你们租赁的期限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她不知情是你欺骗的后果,对外不发生效力,因为不属于转让,认定合同无效没有法律依据。
    • 农业承包合同履行期间怎么办理变更合同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6
      指合同的变更。承包合同的变更,是指承包双方在履行承包合同过程中,经协商,对原承包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并达成新的协议。承包合同的解除,是指承包双方在履行承包合同过程中,经协商或者因土地征用、自然灾害等法律规定无法再继续履行合同时,提前终止承包合同。
    • 政府指导价格变化怎样影响合同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6
      政府根据他的权限和市场现状,给出的强制性的价格范围。政府指导价是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最高限度和最低保护价等,指导企业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从品种范围上讲,政府指导价适用于比较重要的,同时花色品种多、供求变化快、季节性强的商品。
    • 买卖合同约定市场价格变化怎么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0
      标的物的市场价格在签订合同后有较大变化的,如果因出卖人逾期交货,则有可能给买受人造成价格方面的损失,因此,结合以往的审判实践,对出卖人逾期交货时,标的物的市场价格比约定的交付期的市场价格降低的,应按实际交付标的物时的市场价格计算价款;如果市场价格较约定交货期时的约定价格上升的,则仍应按原合同约定的价格计算价款。作此处理,目的是为了对出卖人的违约行为予以惩罚,而对买受人的损失予以弥补。
    • 固定价合同履行过程中,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当事人要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价结算,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钢材、木材、水泥、混凝土等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超出了正常市场风险的范围,合同对建材价格变动风险负担有约定的,原则上依照其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该当事人要求调整工程价款的,可在市场风险范围和幅度之外酌情予以支持;具体数额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参照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处理建材差价问题的意见予以确定。 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