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 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08:02:59 244 人看过

(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

一、申报工伤应当办理的手续有哪些

申报工伤应当办理以下手续:

1、自工伤或职业病诊断之日起,单位职工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申请工伤认定;

2、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审计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相应时间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职工所在单位。

二、工伤认定的需要哪些条件

工伤认定的程序: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认定的条件: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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