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认定:第一、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来经营同类营业的,不能以该罪进行定罪,也不构成犯罪;第二、行为人经营的是否属于同类营业。必须是经营和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才构成犯罪。反之不会构成犯罪;第三、行为人获取的非法利益是否达到数额巨大。如果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便利,经营和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利却没有达到数额巨大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认定标准
1、出版物类非法经营(个人犯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1)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3)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2、出版物类非法经营(单位犯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1)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3)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解释第1条至第10条规定之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经营数量接近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额、数量起点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
(1)两年内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
(2)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3、电信类非法经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经营数额或者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接近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额起点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
(1)两年内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
(2)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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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标准:非法经营与同类营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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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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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怎么定罪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1国有公司、企业董事、经理利用职务方便,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工作的公司,企业同类经营,获得非法利益,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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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营业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山西在线咨询 2024-11-09关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法律定义如下:本罪指的是,国有或者集体所有制企业中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其董事会和行政部门的领导者,在其职位上利用职权之便,以自我经营或协助他人经营与其所在企业相同种类的业务,从中谋取非法定财产性利润,且此种行为已给国家及受害者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将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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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主体包括哪些, 如何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行为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8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主体包括哪些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副经理,厂长、副厂长等。有的学者认为还应包括监事。我们认为,这种理解有悖立法原意,扩大了本罪的主体。因为监事的职责性质、范围与董事、经理具有很大的不同,是属于监督性质的。一般来讲,他们不能够利用自己职权的便利(不具有决策、经营权)来从事竞业活动;再者,即使从事竞业活动,其危害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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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客体要件是怎样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5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客体要件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客体要件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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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要注意哪些问题,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判几年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5(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非罪,即与一般违法经营行为的界限,可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考察: 1、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如果行为人并未利用职务之便而经营同类营业的,就不能以犯罪论处,如行为人虽然经营了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并获利巨大,但这一行为与其所任职的职务无关,就不构成犯罪。 2、行为人经营的是否为同类营业。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必须是经营与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