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无业男子朱某,冒充大款吹嘘自己路子广。在取得女友及家人信任后,又采用伪造购房合同等方法,骗取女友亲戚33万多元购房款。2月18日,长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朱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连环计一
冒充大款先骗女友信任
2007年2月,家住渝北区的无业男子朱某在观音桥一家酒店KTV庆祝20岁生日,认识了漂亮的包房服务员刘敏,很快展开攻势,双方开始恋爱。
2008年1月,朱某跟着女友回到她的老家长寿区给爸爸过生,认识了女友的二姐夫周强和表姐孙丽,闲谈中得知周强想在主城买套房子。朱某后来交代,听说周强想买房,他就产生了骗钱的念头。
检察院介绍,为了取得女友及其家人的信任,朱某煞费苦心地装起了大款,不但谎称自己是搞工程的,还处处显示出自己是个有钱人:他先是伪造一份购房合同,填上刘敏的名字,对女友说是自己给她在渝北区买了套房子。然后,他又租了辆现代黑色轿车,办了个假的行驶证,同样填上刘敏的名字,送给女友代步。最后,他又办了一个假的房产证,称自己在渝北区也拥有房产。
检察官提醒
刘敏涉世未深,但双方交往近一年,应该对男朋友的职业和收入来源进行了解。其实,她在突然得到房子和车子的相应合同和证件后,稍加核实就会发现其中存在问题。
连环计二
吹嘘有门路再骗女友亲人
朱某的大方体贴让女友欣喜万分,也获得了女友家人和亲友们的认可。在刘家人眼中,朱某成了一个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女婿。
得到女友家人信任后,朱某时不时吹嘘自己门路广,可以在重庆主城买到便宜房。听过他几次吹嘘之后,刘敏的二姐夫周强主动找上门来要他帮忙买房。佯装一番推脱后,朱某答应帮他。
检察官提醒
父母应该和子女多加交流,了解子女在外工作和交友情况,帮助子女明辨是非。
连环计三
伪造购房合同骗钱
2009年4月,朱某向周强表示,主城某房地产公司的一个股东是他亲戚,可以打折买到房子。随后,他先到该房地产公司旗下销售中心以买房的名义,认识了一名售楼小姐。接着,朱某带着周强夫妇,在熟人售楼小姐的陪同下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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