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
基地办公室定期公布并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
2、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从源头上把好投入品的使用关。
农业执法单位要会同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等部门建立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资料的市场准入制。对基地所需的各种物资的招标、选购,尤其是肥料和农药,选购时必须审查肥料、农药是否符合绿色食品使用的肥料、农药准则,肥料、农药经销企业经营手续是否齐全,所销售的肥料、农药是否三证(生产可证、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号)齐全,经审查合格后,将所选择的肥料、农药销售企业上报市绿色食品原料生产领导小组批准、备案,方可进货施用。
3、严格执行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按照《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施用。
在肥料施用上,坚持以增施农家肥为主,配之以生物有机肥和绿色食品专用肥。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严格控制化肥施用量。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平衡施肥,施用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及配合施用配比合理的无机复合肥。做好肥料使用的田间档案记录;肥料按种类不同分开堆放于干燥、阴凉的场所;避免因环境因素造成肥力损失和环境污染。严禁使用含有有毒离子、重金属离子的化学合成肥料,城市垃圾肥和污泥,禁止使用硝态氮肥、含氯离子的肥料。最后一次追肥必须在收获前20天进行。
4、农药使用按照《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严格控制施用量。
在生产中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明文规定不得在作物上使用的农药;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积极使用生物农药,配合检测部门控制好农药残留超标;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或有关技术部门的病虫情报,指导用药,做到适期防治,对病下药;严格掌握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安全合理使用农药;及时做好农药使用的田间档案记录。
5、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基地办组织力量对基地生产中投入品使用及投入品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
知识总结:农业投入品是关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严格规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十分必要。对违反农业投入品规定的行为,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统一的法律责任,而是通过设置指引性条款,由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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