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换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9 08:14:40 310 人看过

一、北海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换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七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第九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二、北海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制发证书

1.申请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提交申请;

2发证部门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

3.发证部门在审核通过后制发证书,并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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