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受托人继续处理委托事务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7:02:44 310 人看过

一、民法典的受托人继续处理委托事务是什么

受托人的继续处理义务属于原委托合同义务的继续。因此,受托人就对委托事务的继续处理有权要求支付报酬,委托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也享有依据原委托合同要求受托人报告和转移财产的权利。《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五条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二、委托合同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合同终止,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双方的任意解除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按照规定如果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情况下,作为受托人应该要继续履行委托义务的,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管理相关文章
  • 受托人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例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三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一、转委托构成条件有哪些1、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复代理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或他人,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复代理必须是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志的,不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2、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如果代理人认为有必要进行转委托,应在事先用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与被代理人联系,询问其意见。询问是应把转委托的理由、复代理人的情况、转委托的代理权限、转委托的时间与地点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同意,即可进行转委托,否则不能进行
    2023-03-17
    171人看过
  •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应当注意的问题
    1、在处理委托事务的方式上,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2、在处理委托事务的主体上,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3、在接受委托,开始处理委托事务之后,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一、委托合同后果承担方式一般情况下,委托合同的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对于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非因自己过错所造成
    2023-06-26
    184人看过
  • 两个以上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
    法律风险:两个以上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可能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的,可能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受托人没有过错,但基于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而要承担责任。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两个以上的委托人可以在处理委托事务前约定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方式,并约定责任。一、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自己受到损失法律风险: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委托人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损失。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应当透彻了解处理委托事务可能给受托人带来的损害的情况,明确防范这些风险的措施,并将风险及防范措施告知受托方,确保处理委托事务不会给受托人带来损害。二、解除委托合同法律风险:委托人
    2023-03-31
    322人看过
  •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项的合理范围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现针对贵司签订的有关委托合同,结合委托合同的主要条款,提出以下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的事项:一、当事人条款。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或姓名)应写全称,不可简化或使用代号。签订合同前认真审核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二、委托处置的事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完成某一事项的处置。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处置的程度要清晰、明确,不可含糊不清。三、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一)受托人的义务与责任包
    2023-06-14
    138人看过
  • 受托人应当怎么处理其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
    一、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受托事务对第三人的影响在下列条件下,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该合同不是直接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而是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第一,第三人清楚地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也就是说第三人知道受托人是委托人的代理人;第二,第三人是在订立合同时就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如果是订立合同的当时不知道,是事后知道,不适用本条的规定;第三,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与第三人的,也不能适用本条的一般规定。这里讲的有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与第三人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二、受托人应当怎么处理其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
    2023-03-29
    413人看过
  •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遭受损失如何维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受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九百三十条【委托人的赔偿责任】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委托合同的终止情形有哪些合同终止,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
    2023-04-21
    455人看过
  • 委托合同受托人可以转委托吗,委托合同受托人的义务
    委托合同受托人可以转委托,是需要经过委托人的同意即可,受托人的义务包括了办理委托事物的义务、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报告的义务、转移利益的义务、转移权利的义务这五种责任。一、委托合同受托人可以转委托吗委托合同受托人可以转委托的,前提是需要经过委托人同意的话可以转委托。《民法典》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二、委托合同受托人的义务委托合同受托人的义务: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
    2023-06-04
    141人看过
  •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如何处理
    1、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从委托人处接受的财产,若这些财产在委托事务终了后不被转移或消耗,则应当交还委托人。例如,甲委托乙赠送一批玩具给某儿童医院,后因该儿童医院已被撤销而赠送不成,乙自然应返还该批玩具。再例如,甲将空白支票交付给乙,委托乙购买一批货物,后购买未成,乙应将支票退还给甲。2、委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从第三人处收取的财产。例如受托出卖货物所得价款即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注意事项1、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项目是否可以分包,如果可以,应写明可分包的范围。2、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技术开发的目的、处理对象、技术的主要功能和目标以及应达到的技术指标。3、开发进度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合理的技术系统试运行的时间。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开发技术的交付时间、实施开发项目的阶段进度,各个阶段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期限等。4、知识产权归属若合同约定技术系统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时,应明确约定另一
    2023-08-18
    456人看过
  • 什么是对委托合同的理解,委托他人办理事务
    委托人可以专门委托代理人处理一项或者多项事务,也可以一般委托代理人处理全部事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办理。特别委托是指双方约定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一项或多项事务的委托。例如:
    2023-05-31
    159人看过
  • 受托人有义务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结果吗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随时或者定期报告受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当受托事务终了或者委托合同解除时,受托人应当将处理受托事务的始末经过和处理结果报告委托人,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四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一、授权委托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委托人依据公司指示操作,没有过失不承担责任。有法律效力。1、只要受托人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什么责任。2、如受托人有实施委托行为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委托人在承担一切责任后,才可以向受托人追究责任。二、受托人义务1、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按要求完成,忠实职责)。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
    2023-02-25
    487人看过
  • 受托人履行继续处理义务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受托人履行继续处理义务的前提是在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而致使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条件下,受托人承担继续处理义务。如果是因为双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使委托合同终止的,不适用本条规定。若合同终止不会有损害委托人利益之危险的,也不适用本条规定。《委托合同》受托人继续处理义务的性质是什么?答:受托人的继续处理义务属于原委托合同义务的继续。因此,受托人就对委托事务的继续处理有权要求支付报酬,委托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也享有依据原委托合同要求受托人报告和转移财产的权利,受托人也应承担本法第406条规定的注意义务。根据《民法典》第934条规定: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2023-07-28
    193人看过
  • 委托、受托出口的账务处理事项有哪些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后在《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签章。受托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应提供规定的凭证资料及委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章的《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由委托方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委托方持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出口货物报关单等资料及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或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或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同时,还包括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进出口经营权,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只要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但未办理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和个人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出口免税政策。账务处理:(1)对于委托方而言正常计收入及相关科目,如收入: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委托代理出口销售收入支付代理费:借:销售费用贷:银行存款、应付长款等其他处理同一般贸易账
    2023-06-12
    130人看过
  • 受托人能不能不经过委托人同意处理事务
    一般不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受托人定义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根据授权从事商事活动的被委托人又称为经纪人。根据授权从事民事诉讼、仲裁活动的被委托人又称为代理人。
    2023-06-14
    382人看过
  • 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法定义务是怎样的
    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法定义务:1、有向居间人支付酬金的义务。做为委托人,在居间人完成居间事务并取得成效时,应依据合同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2、有偿付费用的义务。一、如何区分居间人和经纪人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和经纪人之间的不同点有:(1)就代理关系而言,经纪人通常都由委托人授予代理权,居间人一般没有代理权;经纪人经营范围较大、较广,可以是代理商、代办商,可以进行直接代理,也可以进行间接代理,特种行业经纪人还可兼自营商与客户对做交易,居间人一般不得自居代理人地位,除非法律规定有特别情况,如隐名居间。(2)就业务限制而言,居间人除法律规定不得为私人进行居间者外,可以不受民事商事的限制,如介绍家庭教师或家庭清洁工。经纪人一般受专业范围限制,且应以商
    2023-03-19
    156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管理即管理人需要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及时向继承人报告遗产的额详细请款,同时,遗产管理人还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存遗产,并对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处理。... 更多>

    #遗产管理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规定中受托人办委托事务的义务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14
      正确理解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因为办理委托事务是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承担的首要义务。针对此一义务,在审理过程中应强调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亲自办理委托事务,以确保委托合同的人身属性;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办理委托事务。
    • 委托合同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所受到的损失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14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受到的损失,是指只要损失的发生与委托事务的处理有因果联系,而无论是否在委托事务处理过程中发生,即使在处理完毕后才发生或显示出其结果,都应由委托人赔偿。
    • 民法典受委托人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办理、处置委托的事务,是受委托人的义务之一,受委托人怎样处置委托事务,应依据委托人的委托而定。对于受委托人而言,处置委托的事项,应当依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处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转委托他人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 委托合同签订人死亡受托人是否继续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7
      当委托人死亡,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委托合同不能终止,受托人还应当负有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直至委托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承受了委托事务为止。受托人继续处理事务,如果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则受托人仍可以向委托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请求报酬。例如委托人死亡,委托人的继承人有时因远在外国,一时不能赶回来,如果受托人不继续处理其事务,势必使委托人的继承
    •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对于委托事项的处理义务范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6
      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往往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无论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事先提供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和补偿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的必要的费用。 1.委托人预付费用的义务。由于委托合同的特点是受托人用委托人的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因此,受托人对于费用没有垫付的义务,预付费用可以说是委托人的义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如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就应当先预付诉讼费。因为费用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支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