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跟质押的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08:32:17 207 人看过

一、抵押与质押的联系

抵押和质押都是属于担保的一种方式。

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

(一)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二)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三)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四)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二、抵押担保与质押是什么意思?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或者权利折价、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抵押质押及留置的区别

(一)、表达意思不同

1、留置:即放置,布置。

现今多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抵押: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特点不同

1、留置: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

2、抵押:抵押财产不移转占有,设立抵押,抵押物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占有。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3、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质押人)须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提供动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是动产的所有人,动产质权的行使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三)、规定方式不同

1、留置:留置权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任意创设,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

2、质押:质权由当事人约定创设,不存在约定排除质权;

3、抵押: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抵押质押留置与动产不动产的关系如何
    r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都可以抵押,而质押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留置权可以留置的财产只能是动产。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
    2023-06-15
    342人看过
  • 股权质押和土地抵押的关联性如何?
    股权质押的土地也可以抵押。股权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而土地抵押是一种抵押。两种担保方式的担保标的物不同,互不影响。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时间确定清偿顺序。为保证债务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财产。股权质押后还可以资产抵押吗股权质押后还可以资产抵押。股权质押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资产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不转移对法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股权质押和财产抵押对对应的标的物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
    2023-07-04
    151人看过
  • 详解质押与抵押的相关知识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法律咨询:质押权人如果将质押物去抵押是否有效?律师解答:没有,因为如果在抵押人确定还不上质押权人的款项,质押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获取质押物所有权,这样才可以在来做抵押相关法律知识:质押与抵押的区别1.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2.抵押与质押是经济活动中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但实践中常常有人将二者混同,例如本是质押,却在合同中写成抵押。要知道,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
    2023-06-15
    473人看过
  • 抵押后质押的怎么处理
    一、抵押后质押的怎么处理第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这里规定的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债权的原则,既适用于以登记为抵押权生效要件的不动产抵押,也适用于以登记为抵押权对抗要件的动产抵押,即无论是不动产抵押还是动产抵押,数个抵押权都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第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这一原则是针对动产抵押而言的,因为在不动产抵押中,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发生抵押权的效力,也就不会发生未登记的与已登记的抵押权之间清偿顺序的问题。由于办理抵押登记的,其他债权人就可以通过查阅登记资料知道该财产已经设定抵押的情况,公示性较强;而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其他债权人一般很难知道该财产是否已经设定了抵押,所以法律给予已登记的抵押权以特别的保护,在清偿顺序的问题上,作出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的规定。第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023-06-08
    324人看过
  •  比较抵押和质押的差异
    抵押和质押是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将用于偿还债务。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动产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将用于偿还债务。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动产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区别:抵押与质押在法律上的界定抵押和质押是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它们的区别在于法律上的界定。抵押是指债务人将其拥有的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担保,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债务人未按照约定
    2023-08-25
    363人看过
  • 抵押合同与抵押权的关系是什么?
    抵押合同与抵押权的关系是什么?抵押合同与抵押权的关系要分以不动产或动产作抵押物来对待。在以不动产作抵押时,抵押合同的是否生效不依附于抵押权,即使没有抵押权而抵押合同仍然可能是有效的。在以动产作抵押时,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并根据抵押物的不同有是否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区别。1、对于以不动产进行抵押的合同在抵押权效力何时产生问题上,采取了登记要件主义模式,即抵押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必需要件,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在抵押合同的债权性效力与抵押权设立的关系问题上,采取了区分对待的方式,也就是说,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债权性效果自抵押合同成立时即行产生(此时即可适用《民法典》有关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规定),抵押权是否有效设立对此没有影响。换言之,即使抵押权最终未能设立,抵押合同并不因之而无效,由此而导致的当事人之间的债权性法律关系也不因之而被视为不存在—事实上,根据《民法典》,抵押合同之外的其他
    2023-06-23
    301人看过
  • 抵押权与房屋抵押之间的关系如何?
    抵押权的设立自什么时候起生效要分好几种情况:(1)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2)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未经房产共有人同意擅自将房屋抵押的抵押权有效吗?我国《民法典》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
    2023-07-07
    439人看过
  • 抵押质押属于担保吗
    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上抵押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抵押当事人不能用合同的方式排除这两种法定抵押的适用,不能单独将房屋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开来抵押,也不能将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单独抵押,当事人签订的这类分开抵押的合同无效。一、在我国土地使用权能否质押和抵押贷款?土地使用权只能抵押,不能质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它有以下特点: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
    2023-03-10
    250人看过
  • 期房抵押法律关系
    它包括主体、客体、内容三个方面。1、期房抵押的主体是银行、购房人、出售商品房的开发商,他们是期房抵押的当事人。2、期房抵押的客体是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抵押的标的物——期房。此处的期房指的是购房人已与商品房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取得部分权益的期房。3、期房抵押的内容,即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所享受的权利、所应承担的义务。抵押人(购房人)有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债务的义务。抵押人在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银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抵押的商品房通过变卖、拍卖、折价等形式,以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023-06-10
    406人看过
  • 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抵押和质押的相同点
    一、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1.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汽车仍由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就是说质押需要押车。2.担保范围有差别。抵押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坏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而质押担保范围除了抵押担保范围以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3.含义不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二、抵押和质押的相同点抵押和质押的相同点:1.目的相同都是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2.都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3.都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
    2023-06-19
    239人看过
  • 抵押人与债务人的关系
    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一种是连带担保。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一般担保要求债权人启动法律程序向债务人主张不能满足后,方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诉讼时效也是有区别的。对于借款人来说,债权人可以在2年之内(有规定的时间其算点,这里不想述)向其主张,超过2年没有主张,债权人则丧失胜诉权,即是说他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对于担保人,一般都在6个月左右一、债务人和抵押人是同一人吗债务人可以与抵押人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债务人是直接负担合同义务的人,抵押人是担保人的一种,是以自己的财产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按期履行合同的人。二、抵押人与债务人是否系连带责任抵押人和债务人不是连带责任,抵押人以抵制财产价值
    2023-03-23
    203人看过
  • 抵押与企业债券的关系
    不是。债券可以出质,但不能抵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规定是什么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以使用为目的,仿照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制作的假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对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采用涂改、挖补等方法,改变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日期和增加其面值的行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扰乱、破坏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2、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1)、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2)、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
    2023-07-04
    470人看过
  • 关于未进行抵押登记的租赁关系
    可以,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在先租赁权可以优于在后抵押权得到法律保护,已登记的抵押权优于在后租赁权得到法律保护。不动产抵押权动产抵押权的设立(一)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签订一般来说,签订不动产抵押台同要经过审查、估价等程序。抵押物的审查可分为三个方面:抵押人主体资格审查、抵押物权属审查、抵押物的价值审查。如何确定抵押物的价值,是签订抵押合同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同题,如果抵押物价值小于或等于所担保债权的数额,在处分抵押物时,抵押权人就可能不够清偿。因此,抵押财产的准确评估直接关系到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切身利益,评估过高则可能损害抵押权人利益,过低则可能损害抵押人利益。抵押财产的评估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为抵押物的价值是变动的,如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则可能因土地的升值或者贬值而影响原有价值。因此,应由
    2023-07-18
    87人看过
  • 股权质押和抵押是一样的吗
    股权质押是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而抵押并不属于质押,一般是指固定资产的抵押,所以股权质押并不是抵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2023-06-15
    26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做物品质押合同质押与抵押合同是否有关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1
      质押担保是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即债务人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的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债权人占有,或者第三方也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的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债权人占有而为债务人提供担保。 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依法处分质物偿还贷款本息、罚息及费用。目前对权利质押物有较严格的要求,仅限于银行存款单、国家债券、国有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及银行汇票、银行本票。 我想你就物品质押合同担保抵押的
    •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6-21
      1.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2.抵押与质押是经济活动中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但实践中常常有人将二者混同,例如本是质押,却在合同中写成抵押。要知道,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
    • 抵押权与抵押权留置权的关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2
      抵押质押留置的顺序为,先是留置权,然后是登记的抵押权,之后是质押权最后才是未经登记的抵押权,留置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
    • 抵押、质押、留置等物的担保关系中有区别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1
      在抵押、质押、留置等物的担保关系中,主债权、债务的移转对担保关系的影响与保证之间存在诸多相同之处,但也有相当的区别。
    • 关于抵押和质押的法律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28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处置。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