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派律师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9:44:58 122 人看过

指派律师辩护的主体是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是否应当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分为两种情形。

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

(2)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4)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2、公检法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的情形有四种: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以上四种人,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自发现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指派律师提供的法律援助,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接受指派的律师的话,那么是可以拒绝指派律师进行辩护可以进行更换,指派律师或者是由自己来进行辩护,或者是委托辩护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9: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期徒刑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中应当指派律师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十二条对下列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一)盲、聋、哑人;(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第四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一)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五)有必要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其他情形。一、刑事案件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有代理权的证明;(二)经济困难证明;(三)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二、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
    2023-06-26
    487人看过
  • 指派律师可以撤销法律援助吗,辩护律师有哪些权利?
    一、指派律师可以撤销法律援助吗指派律师就是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二、辩护律师有哪些权利1、有依法执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干涉的权利;2、有查阅案卷、了解案情的权利;3、有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4、有经许可或同意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与取证的权利;5、有申请延期
    2023-06-23
    269人看过
  • 重新招标的情形有哪些律师解答
    1、重新招标的情形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所有投标均被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一、制作投标文件需要特别注意哪些投标文件是描述投标人实力和信誉状况、投标报价竞争力及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的重要文件,也是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评价投标人的主要依据。企业在产品和实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编制出高水平的投标文件,是在竞争中能否获胜的关键。
    2023-03-31
    215人看过
  • 关于离婚赔偿有哪些情形?
    离婚诉讼赔偿具有如下情形: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且必须是一方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军人婚内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出轨对于财产分割的影响并不大,所以仍然是先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决定财产分割方案,协商不成起诉由法院判决。但如果出轨行为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定过错情形的,法院判决财产分割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每件离婚案件中过错行为引起的离婚损害各有其特殊性,故赔偿金数额也不尽相同。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酌情确定。二、女方出轨男方可以
    2023-03-20
    72人看过
  • 关于遗嘱继承有哪些情形?
    遗嘱继承满足以下情形的才有效:1、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2、遗嘱继承人后于遗嘱人死亡;3、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不相抵触的;4、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遗嘱。一、丈夫遗产该前妻继承,还是二婚妻子继承?丈夫遗产该二婚妻子继承。法定继承人中的配偶是指的被继承人的现任配偶,不论是原配还是二婚的妻子,只要是被继承人的现任配偶,就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如下:1、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遗赠,那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来进行继承;2、如果有立下遗嘱且遗嘱有效的,那么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3、公民死亡前若没有立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赠,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其财产。二、法定继承的条件1.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遗赠。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6
    2023-06-27
    467人看过
  • 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有哪些?
    若协议中未明确律师费,法院判决对诉讼请求中的律师费是不作处理的。但依据我国现行相关司法解释,在以下九类中,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2)法律援助案件;3)著作权侵权案件;4)商标权侵权案件;5)专利侵权案件;6)反不正当竞争案件;7)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8)担保权诉讼案件;9)仲裁案件。(一)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
    2023-05-22
    161人看过
  • 律师证注销有哪些情形,如何注销律师证
    (一)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二)对不符合《律师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执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法》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一)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二)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执业的。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023-04-30
    199人看过
  • 指派法律援助律师
    法援中心负责本辖区法律援助案件的统一指派工作,指派应遵循公平、合理、有利受援人的基本原则。一、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离婚一般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对象如下:1、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2、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4、经审查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或符合条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嫌疑人为受援人。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二、什么情况下应当通知法律援助通知法律援助的情形: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
    2023-06-20
    486人看过
  • 关于交强险免责情形有哪些
    一、交强险免责情形有哪些(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二、交强险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1)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2)机动
    2023-03-01
    271人看过
  • 关于禁止结婚情形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基于医学、人类学等领域优生优育的考虑。人类在漫长的历史演化进程中,逐步认识到,近亲繁殖容易导致物种退化乃至灭亡。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关系过近的亲属或近亲属通婚,容易导致后代畸形,直接危害民族健康。《民法典》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并相应增加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直系血亲,是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的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这里的三代”是从自己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包括伯、叔、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等。亲兄弟姐妹也属于旁系血亲。一、不能结婚的亲属包括哪些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
    2023-03-30
    188人看过
  • 可以主张律师费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2、法律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2023-06-13
    212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法院可以指定律师进行辩护
    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需要盲、聋、哑同时具备,只要具备其中一项即可;(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法院应当为何种人指定律师辩护本文主要介绍了法院应当为哪几种人指定律师辩护知识,包含公诉案件、法院应当为哪几种人指定律师辩护等一系列相关内容,并提供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解答。对人民法院指定辩护律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必须指定的;一种是根据情况可以指定,可以不指定。人民法院应当为以下几种人指定律师进行辩护:1.具有盲、聋、哑等生理缺陷的被告人,不需要盲、聋、哑同时具备,只要具备其中一项即可,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里的盲、聋、哑人是指,盲,必须是双目失明。聋,两只耳朵都听不见声音。哑,不能说话。这些生理上的缺陷,给行为人带来了困难
    2023-08-02
    372人看过
  • 关于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一、关于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1、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2、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二、单位辞退员工要提前多久告知吗?单位辞退员工要提前30天告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三、公司辞退员工的合法流程是什么?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1、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5、职工
    2023-06-16
    79人看过
  • 律师代理回避情形具体有哪些
    1、《律师法》第三十九条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2、《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的;(三)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业务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所委托的其他法律业务的;(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在某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该委托人未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其代理人,而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五)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的;(六)其他与本条第(一)
    2023-03-22
    7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人终身人身自由。 无期徒刑的特征有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 更多>

    #无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属于可以指定管辖的情形?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9-30
      (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应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适宜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
    • 关于无效的合同有哪些情形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21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
    • 关于离婚有哪些无效的情形?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13
      如今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离婚率都越来越高,离婚是我们都不愿意面对的现实,很多夫妻走到了离婚的地步也确实是迫不得已。但是离婚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按照一定的程序才能离婚。那暂时不能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 1、起诉离婚理由不充分。这是实践中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最多的一种裁判理由。 2、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亦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 3、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出现这种情形,往往是由于原告自己态度
    • 派出机关行政复议有哪些情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8
      1.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派出机关(即地区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得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对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既可以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关于辞退员工有哪些情形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23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