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反诉法律风险有哪些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2 19:30:10 118 人看过

一、不当得利反诉法律风险有哪些方面

不当得利是指在违背法律、道德或者公平原则的情况下,通过某种手段获得的利益。此类行为不仅会带来道德上的谴责,还可能会引起法律纠纷。例如,在没有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进行不正当的商业交易获得了非法利益;或者通过贪污受贿等手段从事不法活动获得的利益,都属于不当得利。

民事诉讼中,当被告被判决返还不当得利时,被告认为原告存在不当得利行为的,可以提出反诉请求返还不当得利。但是被告提出的反诉请求应当与原告的主张具有因果关系,且反诉请求的证据应当与原告的证据有关联。

二、不当得利争议案件该由哪种法院管辖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不当得利诉讼的应诉注意事项

不当得利应诉注意事项:

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

2.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要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

3.提交答辩状;

4.收集、提交证据;

5.按时参加开庭;

6.法院的裁定,判决出来后,如果不服,要及时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n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5日 0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程方面有哪些风险?
    1、地质条件。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与现场实际不吻合或不完整,造成承包人地质处理和其它障碍物的排除方面增加工作量延长工期。2、水文气象条件。由于对自然气候条件估计不足或出现异常气候,致使台风、洪水、暴雨、高温等不可抗力自然现象致使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3、技术规范。图纸中套用技术规范不合理,技术说明不明确以及采用特殊工艺对其验收标准、规范不明确。4、设计图纸不完善、专业配合不协调、设计变更不及时。由于图纸设计质量不高而会审不能及时发现致使影响施工。而施工中频繁的设计变更,直接影响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安排,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5、施工技术协调。施工过程中常见的工程各专业问题互相“打架”,以及承包人遇到需由发包人或设计方解决的技术问题,不能及时协调解决。6、材料设备供应。由于材料设备的订货供应不及时或发生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延误。7、施工准备和施工组织存在不足。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而又要急于开工,承包人
    2023-08-15
    139人看过
  • 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足有哪些方面
    一、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足有哪些方面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足有以下方面:1.综合调整的立法模式日益显露出其局限性随着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进程的深入,新旧体制的矛盾冲突更加尖锐,表现之一就是包括利用行政性公司和行业协会等形式在内的各种典型的和变相的行政垄断与反竞争行为日益成为窒息市场活力的桎梏。同时,新兴大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压制竞争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与此相对的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无论在立法思路的侧重点,还是调整对象的范围,抑或是执法机关的地位层次上,都存在明显的不足和局限性,无法有效和充分地规制各种反竞争的行为,同时也削弱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权威性。2.对实践中出现的、法律未曾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法有效打击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采取了法定主义的界定方式,也就是将适用范围限定于其第二章列举的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机关无权在这些行为之外根据该法的原则认定其他的不
    2023-08-17
    298人看过
  • 合同标的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方面
    一、合同标的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方面合同中的标的条款必须明确具体,若标的不明确将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标的条款的缺失导致合同不生效。2.合同标的约定不明引发纠纷。3.合同标的无效致使合同无效。4.当事人交易的实际标的与合同约定标的不一致导致一方当事人的权益难以主张。《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合同标的指的是什么合同标的指的是相关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客体,即合同的对象。具体而言,合同标的是相关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通常认为合同的标的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有效的合同必须存在合同标的,且这种标的必须是确定的、合法的、可能的。三、合同标的可以变更吗合同标的的变更属于合同变更的一种形式。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
    2023-11-16
    182人看过
  • 挂牌转让股权法律风险有哪一些方面
    挂牌转让股权法律风险如下:1.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2.股权瑕疵的法律风险。股权瑕疵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股东未出资;股东出资不足;股东抽逃出资;股权被设定了相关担保;股权为该股东与第三人共有;股权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等情形。3.股权变更的法律风险。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并不必然导致受让人成为为股东,即受让人在签订了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后仍然不能马上就享有股东的权利,而是在股东变更后开始享受股东权利。《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024-05-11
    67人看过
  • 股权收购潜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方面
    一、股权收购潜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方面收购方往往忽视目标公司在出资设立时的相关法律责任风险。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受让方有与出让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1.拟收购股权本身存在权利瑕疵。2.出让方原始出资行为存在瑕疵。3.主体资格瑕疵。4.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对于目标公司财产所涉及的收购风险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目标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特许经营权、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目标公司以何种方式取得上述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否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若未取得,则取得这些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目标公司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有无限制,是否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目标公司有无租赁房屋、土地使用权等情况以及租赁的合法有效性等等。5.重大债权债务风险。6.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风险。7.税务、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风险。
    2023-04-12
    464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法律证明方法
    有如下条件:1.事实上有一方取得可见的财产利益;2.事实行为的另一方受到财产损失,如果只是有一方财产增加,而并没有另一财产受到损害,那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形成不当得利的;3.一方获取利益与另一方失去利益之间有因果联系;4.一方取得利益没有合法的根据。如何证明已经分居?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
    2023-07-07
    127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行为有哪些
    反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行为是:1、经营者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2、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3、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反不正当竞争法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2023-08-12
    458人看过
  • 食品安全法律风险涉及哪些方面?
    食品安全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的定罪量刑,不仅要考虑犯罪数额、人身伤亡情况,还要充分考虑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犯罪行为对市场秩序的破坏程度、恶劣影响等。食品安全标准有哪些分类(一)按级别。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当标准化对象相同的不同级别的标准并存时,下一级标准的要求应严于上一级标准。(二)按性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按性质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强制性国家标准GB,国家推荐性标准GB/T。(三)按内容。分为食品工业基础及相关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通用检验方法标准、食品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标准、食品添加剂标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
    2023-07-14
    403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返还的方式有哪些
    一、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二、不当得利返还的方式有哪些1、返还原物: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2、价额偿还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中
    2024-04-11
    286人看过
  •  起诉不当得利是否有法律依据?
    本文介绍了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立案窗口立案。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原被告发开庭传票的。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立案窗口立案。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原被告发开庭传票的。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素 材 标 题 : 民 事 起 诉 状 与 证 据 材 料根据所提供的
    2023-09-14
    240人看过
  • 律师会见风险包括哪些方面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应当格外小心注意不外传;2、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还有其他人,让其他人在旁边看着可以避嫌;3、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轻易将案卷材料交由被告的亲属复制与传阅。4、不宜泄露不公开审理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律师法》第四十九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四)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
    2024-05-06
    119人看过
  • 不当得利返还是否需反诉
    一、不当得利返还是否需反诉是可以的,不当得利是指行为人取得他人的财物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使他人受损的事实。不当得利的条件是:1、须有一方受有利益;2、须他方受有损失;3、须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须无合法根据。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的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怎样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指不当得利使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损人享有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由于给付行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因此可以推论因给付行为而产生的要求返还不当利益请权得。给付,是大陆法系债中的概念,是债权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债权务共同指向的对象。这里所说的给付是利益予,是指基于某种特定目的积极主动使他人利益增加行为。给付可以法律,也可以是事实行为。前者如免除债权人的务、也可以是事实行为。前者如免除债权人的务、转移物之所有权,后者如为他人提供转移物
    2023-05-03
    357人看过
  • 离婚购房的法律风险包括哪些方面?
    假离婚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不受法律保护。婚姻关系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又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则婚姻关系不能恢复。假离婚买房的法律建议1、如果是一方出资购买,因为双方已经离婚,而且在离婚协议中对于共同财产分割也有明确的约定,那么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应视为个人所有。这是一般情况,现实则更复杂,比如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所有共同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在双方因房产产生诉争之后双方均认可当初办理离婚手续只是为规避购政策,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也并非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虽约定共同财产归一方所有,实在仍为二人共同,则在此情况下,以分得全部财产的一方出资所购房产,应该也仍是二人共有。2、当然如果是另一方实际出资,或者双方共同出资,虽房产证是办在一方名下,在双方又复婚后,专业律师
    2023-07-08
    345人看过
  •  违反外观专利可能会带来哪些法律风险?
    根据专利法规定,若单位或个人侵犯专利权,则应承担民事责任并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同时,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对以下行为采取以下处分措施:要求立即改正并公开曝光;若未造成违法所得,则处以三倍以下罚款;若造成违法所得,则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若构成犯罪,则追究刑事责任。1.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2.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对以下行为采取以下处分措施:(1)要求立即改正并公开曝光;(2)若未造成违法所得,则处以三倍以下罚款;(3)若造成违法所得,则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4)若构成犯罪,则追究刑事责任。罚款措施罚款措施是许多国家和地区用来惩戒违法行为的一种常见手段。然而,在实施罚款措施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原则,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罚款措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违法行为的存在、必须考虑违
    2023-11-22
    43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起诉有没有法律依据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07
      不当得利的纠纷中,当事人要起诉对方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会审查是否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条件,则法院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当事人起诉需要满足的法定条件为: 1、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2、要有明确的被告。 3、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4、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
    • 不当得利可以从哪些方面主张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29
      对不当得利中的善意与恶意区分源于非给付不当得利中一种: 1、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 2、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于受领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其后知晓的,自知晓之日起,成为恶意受
    • 代付款不当得利会有风险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7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代付款不当得利是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受害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不当得利受益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 不当得利利息返还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4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第92条中表述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该法律条款中包含了构成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成立的四项基本要件,即一方获利;一方受损;获利无法律上原因;获利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四项要件,是检验不当得利是否成立的基本标准,也是确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基本法律事实。
    • 不当得利的利润有哪些法律知识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07
      不当得利的利润应当与所得利益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行为人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