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是不是必须公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17:32:15 56 人看过

一、涉外合同是不是必须公证

涉外合同不是必须公证,符合下列条件就有效:

1.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2.当事人签订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3.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

4.合同符合法定的形式;

5.法定其他有效条件。

二、涉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不仅可以商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可以协商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则不能选择适用法律。按照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也就是说,这些合同的当事人不能选择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没有选择所适用的法律的,可以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包括合同缔结地法、合同履行地法、标的物所在地法、当事人本国法、当事人住所地法、法院地法、仲裁地法等。这些原则的适用,应当根据合同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哪一原则是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通行的作法,不动产的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等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国际货物或旅客运输合同,适用承运人所在地法律;银行贷款或担保合同,适用贷款或担保银行所在地法律;保险合同,适用保险人所在地法律;劳务合同,适用合同履行地法律。

三、涉外经济合同发生纠纷如何解决

涉外经济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方法如下:

1.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

2.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

3.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或者发生争议后,对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未作选择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允许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以前作出选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1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合同相关文章
  • 离婚证明是否必须在涉外婚姻中提供?
    有的。1、对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都在华要求离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出国人员与我国公民之间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作了妥善处理的,可共同到当地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3、一方要求离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直接向国内(大陆)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办理离婚证需要用到结婚证吗离婚一般是必须带上结婚证的,因为结婚证要收回,如果确实找不到了,则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者补办结婚证。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
    2023-07-05
    343人看过
  • 涉外离婚哪条法律规定必须要公证?
    在涉外离婚纠纷中,《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要公证,如果婚姻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涉外离婚必须双方到场吗涉外离婚通常情况必须双方到场办理;首先如果涉外离婚是通过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协议离婚的,那么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涉外离婚是通过一方提起诉讼进行,则通常情况下也应当由双方出庭参与诉讼,只有本人不能正确表达意思时,才可以由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参诉;当事人确实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
    2023-07-29
    203人看过
  •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是否必须公证
    一、关于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是否必须公证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不需要公证。农村土地租赁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为有效。是否公证双方自行决定即可,法律无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二、如何应对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因土地租赁合同引起的纠纷处理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当事人还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或仲裁。三、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最长多久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最长是20年,土地租赁合同属于租赁合同,所以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不过在期限届满之后,可以续订租赁合
    2023-08-21
    380人看过
  • 订立劳动合同是不是必须合法?
    一、订立劳动合同是不是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必须合法。合法性原则是订立劳动合同需要遵守的原则之一,而且只有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才是有效的,才能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法律拘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是不是违法的合同一年一签一般来说是不违法,但是要看是哪种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是可以任意确定的,只
    2024-01-05
    151人看过
  • 签协议是不是必须盖合同章
    不一定。协议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对合同的确认可以是由所有当事人签名、盖章或由有代理权的人签名。如果在签名盖章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或者协议明文规定必须加盖公章的除外。《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024-05-05
    243人看过
  • 涉外清算组成员必须是一个人吗?
    清算组成员是不可以只有一个人的,至少三个人。清算组可以自行组成,属于有限公司的,可以由股东成立,属于股份公司的,可以由董事确定的人员组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期间,公司仍然具有法人的资格。一、这个清算组怎么产生的?清算组的产生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二、1选任清算人的四种方式第一,股东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第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第三,人民法院指定。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
    2023-04-10
    400人看过
  • 外国婚姻必须公证吗
    涉外婚姻需要公证吗?必须有公证人,但外国人、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只有一方是公证人。外国人、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没有配偶、与对方在三代以内没有直接血缘关系或者旁系血亲关系的陈述或者证明。具体规定如下:>《婚姻登记法典》第31条,香港居民应提交:(1)香港和澳门居民对内地或香港和澳门同胞的回国许可证;(2)香港居民身份。(3)香港公证人公证,三代无配偶、无血缘关系或旁系血亲关系。第32条办理结婚登记时,澳门居民应提交:
    2023-05-31
    366人看过
  • 公章是否必须盖在合同上?
    只加盖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成立。公章具有与签字相同的法律效力。一般来说,签订合同时,当事人需要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出于双方的真实意图,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不恶意串通。合格的合同有效。合同盖公章还是合同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均可使用公章。合同专用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有些公司公章是代替合同专用章在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公章和合同章原则上均能代
    2023-07-07
    83人看过
  • 避免涉外经济合同纠纷必须注意哪些
    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首先要做好市场调查和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了解,搜集多种必要的信息资料,这是签订涉外经济合同的基础和前提;2、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3、涉外经济合同的条款必须齐备,文字表达必须准确;4、要注意订好担保条款;5、对于仲裁条款应明确地加以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2024-04-20
    124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必须公证?
    安置房买卖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不过公证了,可以防反悔或加价。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目前卖买双方的各自俩夫妻身份证及四人去公证处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遗嘱可以公证处公证吗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受胁迫、欺骗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公证处不予公证。遗嘱处分的财产,应是个人财产,如是共有财产,则遗嘱中只能处分其中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部分。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或未出生的胎儿应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夫妻或其他财产共有人同时申请遗嘱公证的,应当分别设立,处分属于各自的财产份额,一般不得共同设立一份遗嘱。遗嘱生效前,立遗嘱人可依法变更或撤销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
    2023-07-01
    467人看过
  • 房产抵押登记是不是必须公证
    一、房产抵押登记是不是必须公证房产抵押登记不必须公证。房产抵押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定为有效,是不是进行公证不影响抵押登记本身的法律效力。《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二、房产证复印件是不是可以抵押房产证复印件不可以抵押。如果抵押的话,需要房产证原件。当事人购买新房后,办理抵押贷款,其权证的房产证在银行按揭,但原房产证仍在业主手中。购买新房,完成抵押贷款后,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然后可以向银行出具房屋权证作为证明
    2024-01-26
    176人看过
  • 欠条是不是必须公证才有效呢
    不是。只要借款人亲笔所写,写清内容,欠条就是有效的,可以不公证。欠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欠条的有效性。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欠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欠条或事后书写的欠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欠条。一、借条的定义是什么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字,表明债务人已欠债权人注明金额的债务。书写借条应注意以下四点:1、最好在借条中附上借款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2、借款人签名时,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到其签名,防止借款人与其他人签名,最终拒绝承认借条;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非贷款人,否则借款人将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单的借条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等模糊语言
    2023-03-12
    84人看过
  • 遗嘱必须公证后才是不是有效
    一、遗嘱必须公证后才是不是有效遗嘱不是必须公证才会生效,公证只是会使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但是不是遗嘱生效必须要满足的条件。遗嘱并不是只有公证遗嘱这一种形式,还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这四种形式。对于公证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不能将其撤销或者变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二、自己写的遗嘱不公证是不是有效当事人自己写遗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即便不公证,在遗嘱人死后该遗嘱也是有效的。如果是继承房产,建议最好进行公证。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
    2024-01-16
    479人看过
  • 必须公证的合同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下列合同必须办理公证:一、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让、抵押合同;二、房屋等不动产的买卖、抵押、赠与合同;三、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四、以不动产、机器设备为抵押物的抵押贷款合同;五、股票赠与合同以及与股票权益有关的委托合同;六、企业的承包、租赁、兼并合同;七、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的转让及使用许可合同;八、重大工程项目承包、基建、设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
    2024-04-29
    251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即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客体或者产生、变更、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事实中任何一个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涉外合同的涉外因素一般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一)合同的主体(即当事人)至少一方是外国人(含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更多>

    #涉外合同
    相关咨询
    • 涉外离婚必须办理公证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4
      依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离婚并不一定要办理公证,只要符合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就能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的,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簿、;(二)本人的;(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办理离婚登记的香
    • 涉外公证办理必须多长时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4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涉外注册商标许可合同是否必须备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6
      涉外商标是指外国商标所有者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或是我国出口商品的注册商标。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即涉外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办理则需提交备案格式正副本各l份,合同副本3份。
    • 涉外婚姻公证必须双方到场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23
      涉外结婚证公证必须双方,结婚证是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 涉外婚姻结婚公证需要当事人带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相关协议书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公证人员受理后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发放证件。
    • 分公司是不是必须要有合同?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7
      分公司具备签订合同主体的前提是分公司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同。 《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