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凭证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21:08:47 433 人看过

转账凭证的意思是记录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当事人之间产生经济业务往来,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凭证以外的凭证,属于转账凭证。

一、转账凭证是什么意思

转账凭证的意思是用来记录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它是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作为登记有关账簿的依据。比如企业生产车间领用原材料,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贷:原材料—XX材料,这种不涉及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凭证,就属于转账凭证。

二、转账凭证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吗

可以、转账记录在法律上是被承认可以作为正式的法律证据存在的。但是作为证据,必须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转账证据一般是合法取得与案件有一定关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转账凭证和收付款凭证的区别

1.概念不同

转账凭证,是指用于记录不涉及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

收付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

2.填制要求不同

转账凭证通常是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是登记有关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等账簿的依据。

收付款凭证根据有关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是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关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等账簿的依据,也是出纳人员收讫、支付款项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六十三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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