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一、业主欠费多久物业就可以起诉业主
物业应当在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业主欠费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业主拖欠物业费,应先书面限期催缴物业费,业主仍逾期不缴纳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起三年内。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合同收取物业管理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物业能单独收取垃圾处理费吗
物业公司受委托的情况下,可以代为收取垃圾处理费用,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行政处罚法第50条内容
272人看过
-
物业管理阶段常见法律问题
442人看过
-
告物业用什么法律
405人看过
-
“广州物业维修基金第一案”引法律适用争议
323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2021年最新版)第50条
395人看过
-
物业梯控违反哪条法律
465人看过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
文物事业单位财务规定第50条,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12财务分析指标分为业务指标和财务指标两类。(一)财务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预算完成率、事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经营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事业收入增长率、经营收入增长率等。(二)业务指标包括:文物藏品的数量、参观人次、开放天数、文物藏品完好率、文物藏品展出率等。除上述指标外,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业务特点确定财务分析指标。
-
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如何?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10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成立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表决决定是否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或实行自治管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较少,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推选及表决办法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业主
-
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作出修改了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12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
福建省第50条物业管理条例如何规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21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已满;(二)维修项目符合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三)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
物业公司常用的行业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7《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招投标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物业管理师暂行规定》《业主大会规程》《业主临时公约》《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房地产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