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合犯包括什么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9 20:02:15 139 人看过

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包括常习犯、职业犯与营业犯。犯罪构成预定具有常习性的行为人反复多次实施行为的,称为常习犯;犯罪构成预定将一定的犯罪作为职业或业务反复实施的,称为职业犯;犯罪构成预定以营利为目的反复实施一定犯罪的,称为营业犯。

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了营业犯和职业犯两种类型。《刑法》第303条所规定的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属于营业犯;《刑法》第336条规定的非法行医罪,可谓职业犯。

集合犯分为几种,刑法理论上还有不同的认识。

一是分为常习犯和营业犯两种。

二是分为常习犯、营业犯和职业犯三种。

三是认为,除上述通行的三种类型外,结合犯也是集合犯的种类之一。所谓常习犯,也称为惯行犯,是指以一定的行为作为常习的犯罪,如常习赌博罪;所谓营业犯,是作为构成要件的,是为了营利目的反复实施一定的行为为业的犯罪,如贩卖淫秽书刊罪;所谓职业犯,是指作为构成要件要素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反复实施一定的行为为业的犯罪,如非医师的违反禁止医业,构成未经准许医业罪。

刑法理论过去多注意研究惯犯,而对集合犯则少人问津。考虑到修订的刑法取消了惯犯的规定,而在刑法理论上,常业犯、常习犯、惯犯、职业犯、营业犯等包括在集合犯中,因此,刑法中集合犯的法律规定应当纳入研究的视野。但讨论集合犯,有必要首先考察和借鉴海外刑法理论中集合犯理论的论述。

总的来说,集合犯分有三种类型,分别是以营利为目的营利犯、以犯罪为业的常业犯、将犯罪当成一种习惯的惯犯,《刑法》中对集体犯罪者的法律规定应纳入研究领域。但要讨论集体犯罪,首先要考察和借鉴国外刑法理论中的集体犯罪理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2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集合犯相关文章
  • 犯罪既遂包括的类型分别是什么
    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故意杀人罪的犯罪结果就是他人死亡,如果发生了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既遂,如果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未遂。2、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
    2023-04-05
    85人看过
  • 监理包括三类合同类型吗
    监理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双务合同。工程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监理的职责就是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促使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一、监理人应该履行哪些合同义务监理人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主要有: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公正地维护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设施和剩余物品归还委托人。不应接受委托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有关的报酬;负责合同的协调管理工作等。二、没有报建的监理合同有效吗没有报建的监理合同,没有法律效力。监理在项目没有立项报建的情况下,参与了工程建设的具体工作,并出据文字资料,这时监理发出的有关质量和安全的监理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施工单位施工本身就是违法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第一条就是监理依据,未立项报建就开始施工,是违反建筑法的,是没有监理依
    2023-03-22
    478人看过
  • 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包括什么?
    合同诈骗包括:(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
    2023-08-15
    57人看过
  • 职务作品类型包括什么?
    1、单位作品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2、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3、特殊职务作品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
    2023-04-05
    299人看过
  • 企业重组类型包括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一、企业重组类型包括什么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1.企业法律形式改变,是指企业注册名称、住所以及企业组织形式等的简单改变,但符合规定其他重组的类型除外。2.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就其债务人的债务作出让步的事项。3.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4.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受让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转让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受让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5.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
    2023-11-06
    208人看过
  • 关于集资诈骗类型有哪些
    一、集资诈骗罪的处罚1、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上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分别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的情节,以及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这就是说,非法集资诈骗的数额并不是本罪量刑的唯一依据。在具体科刑时,既耍考虑集资诈骗的数额大小,又要考虑行为人的犯罪情节,如是否一贯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是否为组成集资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给被集资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给社会造成的影响等等,以及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罪后态度和退赃的情况,综合评价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
    2023-02-28
    235人看过
  • 担保物权包括什么类型
    担保物权是指在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1、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2、质权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3、留置权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2023-03-22
    282人看过
  • 刑事辩护类型包括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刑事辩护可以分以下3种: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3、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按照辩护方向,刑事辩护可分为: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指控罪名不成立这三种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
    2023-06-18
    50人看过
  • 抗辩权包括什么类型2023
    一、抗辩权包括什么类型(一)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主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特殊抗辩权。就其性质而言,它是一种延期的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行使的结果,是暂时的延续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而并不是消灭其请求权。因此,它的作用仅在于阻却,而不是消灭。(二)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三)顺序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
    2023-04-20
    166人看过
  • 民事责任包括什么类型
    法律综合知识
    (一)根据责任发生根据的不同,民事责任可以分为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二)根据民事责任是否具有财产内容,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三)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范围,民事责任可以分为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四)单方责任与双方责任。(五)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数量的不同,民事责任可以分为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六)按份责任、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七)根据责任的构成是否以当事人的过错为要件,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七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2024-04-30
    425人看过
  • 商标保护包括什么类型
    商标保护类型包括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商品商标等。具体而言,商品商标是商品来源的标志,而服务商标是服务提供商与他人不同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根据商标的不同使用目的进行划分,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次修订时纳入。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是根据商标的构成形式进行划分的。平面商标由文字、图形或其他组合组成,在视觉上呈现在水平面上。商标保护有什么用商标保护的作用在于使商标注册人及商标使用权人的商标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告知他人不要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追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份子的相关责任。保证广大的消费者能够通过商标区分不同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同时,最大限度的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
    2023-07-21
    209人看过
  • 裁员的类型有哪些裁员包括什么类型
    一、裁员的类型有哪些,裁员包括什么类型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条款中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总而言之,企业如果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就不能依据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来裁员,而必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就要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如果企业确实属于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要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根据第四十条规定:与劳动者
    2023-02-18
    395人看过
  • 诈骗罪犯罪构成要件类型包括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一、诈骗一万元会判多少年诈骗一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处三
    2023-03-15
    229人看过
  • 对累犯不适用减刑吗,累犯包括什么类型
    1、对累犯不适用减刑吗根据刑法的规定,累犯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但并未规定累犯不能减刑。因此即使是累犯,只要满足《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仍然可以减刑。2、累犯包括哪些类型在我国的刑法规定中,累犯包括两种类型。一种累犯叫一般累犯,另外一种叫特殊累犯。(1)一般累犯。所谓一般累犯,指的是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的普通累犯,即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通过上述的定义,我们可以总结出构成一般累犯的条件,有以下几方面:前后两罪皆为故意犯罪。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前后两罪有一个是过失,则不构成累犯;前后两罪被判处的刑罚必须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三种刑罚种类。后罪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5年以内。注意这里的执行完毕指的是主刑的执行完毕而非附加刑的执行完毕。此外,这里的“
    2023-02-27
    43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状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合犯
    词条

    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包括常习犯、职业犯与营业犯。犯罪构成预定具有常习性的行为人反复多次实施行为的,称为常习犯;犯罪构成预定将一定的犯罪作为职业或业务反复实施的,称为职业犯;犯罪构成预定以营利为目的反复实施一定犯... 更多>

    #集合犯
    相关咨询
    • 犯罪既遂包括的类型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5
      犯罪既遂包括的类型是: 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 2.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 3.危险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 4.举动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
    • 发包方包括什么类型?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01
      (1)单纯由行政主管部门组成的发包方 这种单纯由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组成的发包方之所以在现今的承包经营实践中比较多见,主要是因为这样组成发包方比较简单易行,并且能与我国多年来形成的经济管理体制较好地衔接起来。 (2)由政府有关部门联合组成发包方 在承包经营实践中,由政府有关部门联合组成发包方的情况也是较为多见的。 (3)企业最高权力机构作为发包方。
    • 不得假释的罪犯类型包括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4-09-13
      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不得假释: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
    • 计算机网络犯罪包括什么类型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6
      计算机网络诈骗罪的种类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 商业犯罪的主要类型包括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07
      我国商业犯罪的主要类型:(一)商品生产过程中的犯罪商品生产过程中的犯罪,是指商事主体在从事商品生产过程中,违反商品生产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二)商品流通、交换过程中的犯罪商品流通、交换过程中的犯罪,是指商事主体在从事商品交换的过程中违反有关商品交换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三)商业服务活动中的犯罪商业服务活动中的犯罪,是指商事主体在从事商业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服务管理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