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裁定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8:03:06 409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材料,具有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并且待保全的证据材料无法向法院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依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一、证据保全的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是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即使利害关系人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公证处只要查明该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只要是为了当事人的正当的、合法的的权益,也应当出证);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保全证据公证有哪些特别规定
    1、公证机构办理招标投标、拍卖、开奖等现场监督类公证,应当由2人共同办理;2、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应当由2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全程亲自办理;3、公证机构派员外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由2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亲自外出办理;4、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出具执行证书;5、经过公证的事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原公证处可应当事人的请求进行调解。一、公证遗嘱必须有见证人吗公证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只有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才需要见证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查。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二、70岁以上能公证遗嘱吗?70岁以上公证遗嘱不需要录音,但是为了防止纠纷的发生,最好进行录音。70岁以上老人
    2023-04-01
    141人看过
  • 仲裁委托保全的法律规定
    仲裁作为一种非诉纠纷解决方式,与诉讼方式不同。仲裁是当事人自愿将诉争事由提交给中立的第三方裁判的争议解决方式,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中的基本原则,也是仲裁制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石。因此,是否选择仲裁,由谁来进行仲裁都必须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的意思表示,是授予仲裁机构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并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法律依据。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要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是需要有仲裁协议的。在仲裁裁决过程中,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一、承揽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一般有协商、仲裁、诉讼,作为具体的合同形式之一的承揽合同纠纷,因合同签约地与履行地可能不太一样,那么,在实践中有哪些方式可以解决承揽合同纠纷呢?承揽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他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他方,他方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合同。提出工作要求,按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一方是定作人;按
    2023-03-09
    328人看过
  • 最新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规定:公证规定解读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制订本细则。第二条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是指在房屋拆迁之前,公证机关对房屋及附属物的现状依法采取勘测、拍照或摄像等保全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制订本细则。第二条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是指在房屋拆迁之前,公证机关对房屋及附属物的现状依法采取勘测、拍照或摄像等保全措施,以确保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活动。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主管部门的;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达不成抵押协议的;以及其他
    2023-07-04
    253人看过
  • 怎样申请证据保全?证据保全费如何确定?
    一、证据保全费的收取方式我国诉前证据保全的费用,也应当由申请人预付,在将来提起诉讼后作为诉讼费用的一部分,根据案件结果由法院或双方当事人自行商定如何承担,但其又不同于诉讼费。笔者认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确定证据保全费用的承担。其一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申请人胜诉或者该保全的证据成为定案依据的,则证据保全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来承担。其二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申请人败诉或者申请人虽胜诉但该保全的证据未能成为定案的依据,则证据保全的费用仍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二、怎样申请证据保全1、证据保全的三个条件证据保全的条件有以下几个:第一,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与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有关,即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材料;第二,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存在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第三,就时间而言,在需要进行保全的时刻,待保全的证据还未到可将该证据提交到法院的时刻或当事人无法将该证据提交法院。2、申请证据保全的程序
    2023-06-03
    369人看过
  • 仲裁保全级别管辖规定
    一、仲裁保全级别管辖规定关于国内仲裁程序中财产保全的级别管辖,《执行规定》已作了明确规定。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和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由作出该裁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关于国内仲裁程序中财产保全的地域管辖,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当被申请人住所地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不一致时,就会形成不同的基层法院对该财产保全案件的管辖竞合。因此,当事人在财产保全申请书中必须写明以下内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和事实依据;申请保全的对象(即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物还是金钱;是物的还应写明其价值)的所在地,以便于人民法院在确定管辖时作为参考。《执行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庭负责执行。”第4条中规
    2023-05-31
    460人看过
  • 仲裁财产保全的管辖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仲裁机构无权直接裁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而是依照仲裁申请人的申请不加审查而直接予以转交。申请仲裁保全的实质性条件为:如果因当事人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仲裁裁决有不能或者难以执行的危险,或重要证据有灭失或难以取得的危险;申请仲裁的程序性条件为: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请保全,仲裁机构应将其申请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有权决定和实施仲裁财产保全的机构我国仲裁财产保全的有权决定和实施仲裁财产保全的机构是法院,仲裁机构本身不具有决定和实施财产保全的权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及其他相关规定,无论是仲裁前财产保全还是仲裁过程中的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均由财产所在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且如果是涉及国内仲裁由基层法院管辖,涉外仲裁由有管辖权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书(诉前或者仲裁前申请财产保全用)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法
    2023-07-11
    337人看过
  • 仲裁证据保全的提起时间
    当事人只有在仲裁申请提出以后或者是在仲裁申请提出的同时才有可能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我国现行仲裁法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可以在申请仲裁前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并且仲裁机构也只有在决定受理案件后才有可能将当事人的申请转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因此,即使申请人在仲裁前有紧急请求证据保全的需要,也必须先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办理完所有的受案手续,仲裁委员会才可能将申请人的证据保全申请转交法院。很显然,现行规定难以满足当事人在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前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证据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情况的需要。完善仲裁证据保全制度的建议仲裁证据保全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仲裁程序高效的进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可以适当考虑对现行的仲裁证据保全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设立仲裁证据诉前保全制度。具体做法可以参考《海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条文可以表述为:当事人之间
    2023-07-27
    220人看过
  • 法律规定合同纠纷证据怎么保全
    分为诉讼前和诉讼中。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人,一般是当事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例如根据2002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证据的申请。证据保全措施,不仅可以在起诉时或法院受理诉讼后、开庭审理前采取,而且也可以在起诉前采取。在前一种情况下,法院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也可以在认为必要时,依职权主动采取。在后一种情况下,申请人既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也可以向被保全证据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但此时,无论是法院,还是公证机关,都只能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保全证据的范围,应当限于申请人申请的范围。申请人申请诉前保
    2023-02-25
    181人看过
  • 商标侵权案证据保全规定是什么
    商标侵权案证据保全规定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材料,具有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并且待保全的证据材料无法向法院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
    2023-04-07
    208人看过
  • 医疗事故证据保全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证据保全的规定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然而医疗事故从发生到诉讼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等到提起诉讼后才申请人民法院保全证据大多为时已晚,难以被医患双方接受和认可,因此医患双方极少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6条、第17条分别对病历和可疑医疗物品的保全进行了规定,要求医患双方当事人自行实施证据保全。这种规定切合医疗事故处理的流程和时限,因而是实践中通常采用的手段。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24条中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相、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法规中规定的病历封存原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6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
    2023-04-03
    319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全文有哪些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举证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
    2023-04-13
    204人看过
  • 房地产诉讼中的证据保全是怎么规定的
    1、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一定措施保全证据的制度。狭义上的证据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或公证机关保全证据的活动,广义上的证据保全还包括诉讼当事人自己采取的保全措施。证据保全的实质是通过事先调查,把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确定下来,使其能够发挥证据的作用,从而证明案情的相关事实,并最终有利于当事人诉讼的目的,也有利于人民法院的正确裁判。比如在房屋质量纠纷中,对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必须予以确定,否则待房屋修复后,再要提取证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物证就十分困难。因此,在此类纠纷中,购房者常常在诉讼前就向公证机关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以保全将来可以证明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据,从而保证自己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在建筑工程质量纠纷中,对一些隐蔽工程的质量问题,也常常需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2、证据保全分为诉讼前的证据保全和诉讼中的证据保全。两者主要存在以下三个区别:(
    2023-02-04
    132人看过
  • 根据民事诉讼法证据保全规定保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证据保全需要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的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关联性,也就是说需要采取保全措施加以保护的证据有可能对本案的实际处理结果产生影响。2、证据若不及时收集或者固定,有可能自然灭失、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于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证据可能灭失”的情况,是指一些易腐烂、变质的鲜活物品、受污染的环境、受药害的农作物青苗等等。这些证据如果不及时取样、对损害程度进行勘验、鉴定,难以对损害后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在这一类诉讼中,证据保全显得非常重要。“以后难于取得”的证据是指时过境迁,原来的认证物证可能存在,如果不及时取证,以后难于取得。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这就要求法官在引导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时,如有证据保全的请求就应一并提出,以便接受申请的法院综合考虑是否采
    2023-02-28
    75人看过
  • 浅谈仲裁中的证据保全制度
    一、仲裁证据保全的含义证据是整个仲裁活动的基础和核心。仲裁证据保全,是指根据仲裁当事人的申请,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对证据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以保存证据证明力的活动。《仲裁法》第46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二、申请仲裁证据保全的条件和证据保全的执行(一)申请仲裁证据保全的条件从《仲裁法》第46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证据有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是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前提条件。这一规定也同样适用涉外仲裁。这里列出了两种情形:第一是证据有可能灭失;第二是证据以后难以取得。1、证据有可能灭失。是指若不及时采取措施,证据材料可能不复存在,就会失去证据,从而给查明案件事实造成障碍。如证人因年老病重,有死亡的可能;物证有腐烂变质的可能等,遇到这种情况
    2023-04-22
    18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诉中证据保全有裁定书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对于你的诉中证据保全有裁定书吗这个问题,可以参照适用本法第九
    • 怎么写证据保全的民事裁定书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30
      ____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____)____证保____号 申请人: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证据保全的裁定书有几种格式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2
      证据保全的裁定书 证据保全裁定书×××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证据保全用)(××××)×××字第××号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本院在审理×××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证据保全申请,请求?……(当事人申请对何证据采取何种保全方法,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也应当写
    • 诉前保全证据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1
      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保全证据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相关法律知识: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为查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及提供证据的真伪,可以主动依职权收集证据。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并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调查材料应由调
    • 法律怎样规定行政证据保全民事裁定书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1
      法律规定如下行政证据保全民事裁定书法院是否能够判令一方退出,是要看过具体证据之后才能定论的,现我没有看到任何证据之前是不敢下结论的;4、若乙方败诉,法理上是可以再向最高院申请再审的,但实践中是很难的,不属于滥用诉权;5、乙根据一案的判决结果起诉要求解除合伙关系,法院是应该受理的;6、对于这个问题我在没有看到判决书和任何的证据前,是不敢妄下结论的;7、再审期间是三个月,但案件复杂的话,法院是可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