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调解纠纷主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8:25:42 334 人看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的主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调解纠纷主体是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以及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经调解人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仲裁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优点

(1)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受理范围。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适用本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因确认土地承包关系、履行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受侵害等发生的纠纷。

(2)明确了仲裁机构的设立、组成和职责,规范了政府与仲裁机构的关系,建立了仲裁员管理制度,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既符合仲裁的一般原则,又有必要的行政支持。

(3)明确了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条件和方式,实行申请仲裁,不要求当事人订立书面仲裁协议;规范了仲裁的受理制度、仲裁程序,允许当事人口头申请、答辩等。

(4)明确了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5)规定了灵活便捷的开庭程序,旨在减少农民的仲裁成本,把纠纷化解在基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4: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1.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纠纷涉及土地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可以邮寄或者委托他人代交。2.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或者终止仲裁程序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或者发现终止仲裁程序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4.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一、申请劳动仲裁要多长时间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时间规定如下:1、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
    2023-03-15
    470人看过
  • 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政策问答
    问: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原则是什么?答: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承包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问: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保护?答:对外出农民回乡务农,只要在土地二轮延包中获得了承包权,就必须将承包地还给原承包农户继续耕作。乡村组织已经将外出农民的承包地发包给别的农户耕作的,如果是短期合同,应当将承包收益支付给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合同到期后,将土地还给原承包农户耕作。如果是长期合同,可以修订合同,将承包地及时还给原承包农户;或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给予或提高原承包农户补偿的方式解决。对外出农户中少数没有参加二轮延包、现在返乡要求承包土地的,要区别不同情况,民主协商,妥善处
    2023-06-10
    244人看过
  • 农村土地转包经营权纠纷的处理方案
    1、乡村调解乡镇和村这一级,对农户承包土地的情况最为了解,也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矛盾纠纷最为清楚。乡村干部一般在群众中有着一定的威望,处理土地纠纷也有着很多的经验和方法,在调解和处理土地纠纷问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果遇到土地方面的矛盾纠纷,首先可以依靠乡村调解解决,可以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乡镇和村都有义务帮助调解处理。调解达成协议后,一定要签订调解协议书,和解双方和调解人签字盖章,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2、县市仲裁关于仲裁问题,我国有专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以法的形式规定了承包地纠纷仲裁的内容、机构、形式等具体方面。可以申请依法仲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
    2023-08-04
    18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研究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农村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推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集体通过与农户签订书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下放给农户,而保留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国农业生产中长期存在的按劳分配的难题,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使家庭承包责任制成为农业生产的基本经营方式,成为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日趋突出,特别是在中央鼓励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激励下,随着土地的收益显著提高,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往往会遇到以下疑难问题。一、合同性质的认定如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性质进行定性,直接影响到处理该类合同纠纷时的法律适用,是适用民法典,或适用民法等。关于农村土地
    2023-05-05
    167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确权证。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之上,以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及集体土地所有权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等详细信息,有效解决承包土地面积不清、位置不明及登记不全等问题,以保障我国农民的合法经营权,减少土地纠纷。一、土地确权后去哪里更改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所以在土地确权后想要更改的可以向当地乡人民政府申请变更登记,一般来说是向国土资源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如果土地承包方的户主、代表人发生改变,是可以到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进行变更登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
    2023-03-06
    69人看过
  • 有权申请更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许可证》的主体
    有权申请更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的主体是农村土地承包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第十一条:“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书》和登记簿有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p>变更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1)承包人填写变更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持有第二轮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许可证;(3)村委会签字盖章申请(4)发包人的证明材料主要是变更后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5)承包人应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许可证提交乡镇经济管理站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变更登记”的书面申请(附有关材料一式两份),并交回承包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市农业局经济管理站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记入登记册。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变更栏,填写土地名称、面积的变更,并在证书上注明“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依法对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
    2023-05-07
    17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一、谁可以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申请人、被申请人为当事人。家庭承包的,可以由农户代表人参加仲裁。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仲裁。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仲裁,或者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当事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二、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符合哪些条件?1、申请人与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三、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程序是什么?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或者终止仲裁程序的,应当自
    2023-06-28
    46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算集体经济吗
    属于村集体所有,即每一个村民所有,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的,如果已经有合作社或者村民小组,那么就归村民小组经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一、集体土地承包交哪些税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第17号)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三、关
    2023-04-01
    494人看过
  • 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法巩固家庭承包经营基础地位
    本文讲的是土地纠纷仲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6月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草案、统计法修订草案的有关情况及这两部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法巩固家庭承包经营基础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6月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草案、统计法修订草案的有关情况及这两部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农业部经管司司长孙中华在发布会上介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对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巩固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家庭承包经营体
    2023-06-04
    218人看过
  • 我国拟立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申请
    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陈菲、王茜)为方便群众就地、及时、有效解决纠纷,并衔接好仲裁与诉讼的关系,22日首次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对仲裁申请和受理的程序予以明确规定。草案明确了申请仲裁的条件,规定,仲裁实行属地管辖;申请仲裁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相应理由;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可以直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向受仲裁机构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组织、个人提出申请;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仲裁,家庭承包的,可以由家庭代表人参加仲裁。
    2023-06-06
    31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申请
    财产保全申请书×××仲裁委员会:本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____纠纷一案向你委申请仲裁,现有证据证明因____(有损毁、隐匿、转移、挥霍、出卖财产等行为),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申请财产保全。如果因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损失,由我方负责赔偿。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____年____月____日证据保全申请书×××仲裁委员会:本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____纠纷一案向你委申请仲裁。为确保证据完好,保证仲裁活动顺利进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现申请证据保全。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
    2023-06-05
    119人看过
  • 山东农村维护妇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保障妇女的土地权益2014年12月,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切实维护妇女权益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保障妇女的土地权益。无论采用什么办法进行登记和颁证,权证和登记簿上要有妇女的名字,保证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不挂“空挡”。要求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农户手中的地方,要按照与承包农户登记簿“共有人”一栏中一致的内容,印制一张与权证大小一致的插页,加盖发证机关印章发放到农户,作为承包农户权证信息的补充。还没有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农户手中的地方,要按照上述要求,在印制经营权证时补加插页,一并发放到农户。二、为什么要维护全省农村妇女土地权益1、妇女拥有对承包地平等的知情权和决策权。作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权证上体现妇女的名字,有利于她们参与土地流转等家庭财产权益处分的
    2023-05-05
    223人看过
  • 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裁判文书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一、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办法1、
    2023-03-15
    37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需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避免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些承包人抗风险能力特别差,承包人收了地干不下去就跑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对农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土地流转前应对承包人的经营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查。土地流转的好处有很多,有利于防止土地抛荒,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有利于提高和稳定农民收入等等,但我们也要理性对待土地流转这事,千万不要盲目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一、流转土地抵押贷款是怎样的土地流转抵押贷款:国土部门正在进行农村土地确权,确权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才能抵押,目前流转土地不好做抵押。以下方式可以做抵押贷款:借款人需合法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并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且取得发包方(即村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及流出方同意抵押,并在贷款无法归还时可以由金融机构对抵押的土地流转经营权进行处置的
    2023-06-20
    478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更多>

    #农村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如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进行调解?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仲裁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 哪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7
      下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
    • 哪些组织可以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进行调解?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因此,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进行调解。
    • 如何认定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诉讼主体,农村承包经营纠纷诉讼主体是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要正确认定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诉讼主体,应根据农村承包经营合同的签订情况和实际承包经营情况,区分不同情况分别确定诉讼主体。承包户只有自然人一人的情况,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者即为诉讼主体。以户为名义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户内由二个以上自然人组成,“户”即为诉讼主体,户主为代表人,根据现实生产生活习惯,具体承包户可以在“户”的前面加上户主的姓名;这种情况也可以把“户”内的全体成员作为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列为
    • 哪些部门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