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由谁来鉴定产品是否侵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4:43:03 149 人看过

1、本罪是指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2、本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销售给他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3、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4、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一、销售伪劣化肥罪的构成特征

销售伪劣化肥罪的构成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化肥是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了加强对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监督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化肥。所谓“失去使用效能的化肥”,是指因为过期、受潮、腐烂、变质等原因失去了原有功效和使用效能,丧失了使用价值的化肥。

(2)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化肥冒充合格的化肥。所谓“不合格”,是指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或者没有达到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能构成本罪之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其故意的内容表现为两种形式:

一是明知是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化肥而故意予以销售;

二是故意以不合格的化肥冒充合格的化肥。

过失行为,如在不明知的情况下销售了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化肥,不能构成本罪。

销售伪劣化肥罪既遂的,法院应当结合具体案情,按照以下标准判刑:

1.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7: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侵权吗
    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侵权。《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3-05-03
    270人看过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有哪些?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如何量刑?
    具体来说,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四种行为: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
    2023-06-18
    368人看过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伪造注册商标罪的界限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区别主要是: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注册的商标。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罪却表现为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这属于吸收犯,前行为是吸收行为,后行为是被吸收行为,前后两种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整个犯罪过程,彼此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后行为是前行为的必然结果。这种情况只按假冒注册商标罪一罪认定,而不再认定为两罪实行并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客体与主体?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主体与客体为: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
    2023-08-05
    253人看过
  • 购销假茅台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获刑
    2007年9月,被告人吴某通过他人介绍获知海宁当地几家企业要采购一批价值4000000元左右的茅台,因采购数量巨大,他准备做这笔茅台的中间商从中赚一笔,便于2007年10月初到贵州与做酒类销售生意的陈某商谈,陈某先是将茅台酒的一般市场销售价报给吴某听,吴某知道茅台酒是市场上的紧俏货,想赚取更多的利润,就问陈某能否将价格压低点,心怀鬼胎的陈某就报了一个假茅台的价格并告知吴某假茅台酒的包装、品质与正宗的差不多,一般人看不出来,但假茅台酒只能是单位自己用,不要到市场流通,赚钱心切的吴某随即拍板同意购销假茅台酒。根据**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2007年10月至2007年11月期间的出厂价格计算得知,吴某购买的五种茅台酒该公司的出厂价为2497776元,但吴某向陈某购买的价格仅为1547960元,在随后的2007年10月至2007年11月间吴某分批从陈某处购入不同品种的假茅台酒6312瓶,并通过银行账户
    2023-06-01
    179人看过
  • 如何界定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中的尚未销售商品
    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货值金额的认定标准,分别商品未销售和已销售来处理。已销售,货值5万元以上,要追究刑事责任;未销售的,货值15万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如已销售不足5万元,但与未销售的合计达到15万元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最高法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八、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量刑问题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处罚。销售
    2023-03-09
    104人看过
  • 商标是否侵权由谁鉴定
    商标侵权的认定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依职权主动查处;二是依投诉(举报)查处。《商标法》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从此条的规定可以看到,只要发现商标侵权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可以主动查处。但是,在实践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侵权行为的主动查处,存在着向商标权利人求证比较困难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此类案件的查处。所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商标权利人投诉查处的案件占大多数。也就是说,在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方面,目前在很大程度上、或者说主要还是被动保护,即商标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发现侵权行为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查处。工商部门为制止商标侵权行为可以采取的措施主要是:①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④处以罚款。人民法
    2023-02-11
    181人看过
  • 研究:假冒注册商标商品销售罪刑罚的演变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如果与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分子事先通牒,事后对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代为销售的,也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论处。并且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一般销售伪劣兽药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一般销售伪劣兽药罪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伪劣兽药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兽药,或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兽药冒充合格的兽药,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7-07
    181人看过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区分是什么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容易混淆的两罪名。一、中国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处罚标准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侵犯商标权要怎么判刑侵犯商标权判刑如下:1、假冒注册商标罪,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
    2023-04-10
    60人看过
  • 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要件: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一、卖假货会被判刑吗卖假货属于违法行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虽有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但违法所得不属于数大,不构成本罪。所谓违法所得,是指扣除成本的实际获利数额
    2023-06-27
    252人看过
  • 假冒注册商标商品销售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罪量刑标准如下: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以罚款。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量刑标准我国刑法规定,触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犯罪嫌疑人,销售金额较大的,通常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被单处罚金。如果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那么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处罚金。单位犯罪的,不仅会对单位处罚金,还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按该条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2023-07-02
    258人看过
  • 了解“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法律风险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销售给他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量刑规定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如果与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分子事先通牒,事后对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代为销售的,也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论处。并且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3、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
    2023-07-06
    284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根据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犯罪构成,过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故意销售与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属于同一种类的假冒产品、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不大,其社会危害性较小不构成犯罪的,应按照《商标法》第39条的规定处理。只有数额较大,如达到二万元,才能按犯罪处理。(二)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1、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其中,侵犯商标专用权是主要方面。而后者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主要方面。2、客观要件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有两种情况值
    2023-03-01
    298人看过
  • 将假冒的“大大”泡泡糖加价销售,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案情」被告人:福建省晋江市罗山镇缺塘某某食品厂。被告人:郑某某,男,36岁,福建省晋江市人,原系晋江市罗山镇缺塘某某食品厂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家住晋江市罗山镇缺塘村第五村民小组。1994年12月16日被监视居住,1995年4月20日取保候审。1994年3月至11月间,以被告人郑某某为法人代表的晋江市罗山镇缺塘某某食品厂(集体企业),为达到营利的目的,委托他人非法印制了与广州番禹糖果有限公司使用在泡泡糖上的大大注册商标标识相近似的商标标识,然后用在本厂生产的大大卷泡泡糖和太大卷泡泡糖、太大泡泡糖、特大泡泡糖上。被告人将这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共计7653件销售给本地及外地的客户,经营额为人民币597594元。对其违法所得检察机关无法查清。1994年3月至4月间,晋江市罗山镇缺塘某某食品厂在被告人郑某某的主持下,为牟取非法利益,从本镇林口村的柯永泰、后林村的吴尚咀、苏内村的曾明招处,购得假
    2023-04-25
    134人看过
  • 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行为如何定性
    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行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节录)(2010年5月7日公通字[2010]23号)第七十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023-06-01
    246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及侵权行为及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4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注册商标的5粮液酒品,是否构成侵犯注册商标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张先生未经原告许可,销售或者预备销售假冒“五粮液”注册商标的五粮液酒品26瓶,侵犯了“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民事侵权责任。酒类经营属特种行业,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流通
    • 假冒伪劣产品由谁来销售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5
      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
    • 销售假冒产品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13
      销售假冒产品的侵权责任需要由行为人承担,要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涉案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以按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进行处罚。
    • 以假冒注册商标为由销售商品罪可判几年刑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4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般情况下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