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近日通过《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三中全会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对领导干部实施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的要求,首次在立法中作出相关规定。
《条例》是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以后,全国首部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在主体功能区管理、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和保障措施等六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口均衡型三型社会。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金华介绍,多年来,珠海始终坚定地走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最前列,走出了一条与珠三角其他城市不一样的发展道路,形成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的独特优势。在此背景下,充分发挥特区立法权作用,通过法规形式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做法得以长期坚持和有效实施,十分必要。
《条例》既体现了制度创新的探索意识,同时也结合实际突出了珠海特色:一是积极探索建立排放消减信用制度的相关内容。条例明确规定逐步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超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的排污单位,其超额完成的削减量经市环境保护部门复核后,可以依法转让。二是积极确保珠海市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决策和重大建设项目更加科学,《条例》明确规定市人民政府设立由相关领域专家、公众代表和相关部门代表等组成的环境宜居委员会,对重大决策和项目进行审议,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审议和咨询意见。三是明确建立重大项目生态影响预评估制度。条例明确规定建立重大项目生态影响预评估制度。科学评定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和资源消耗,不得引进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资源消耗大、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
《条例》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以及环保部新施行的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考核指标体系,构建了条例框架,除总则和附则外,将条例的主体内容分为主体功能区管理、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和保障措施六章。这一体例结构具有国家层面的政策依据、系统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在全国具有首创性。
《条例》明确了生态补偿的条件、对象和方式,规定因保障禁止开发区和生态发展区的分区功能确需搬迁或者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地政府进行安置或给予补偿;市、区政府制定转移支付制度并落实补偿政策。
-
青海出台条例,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支撑
163人看过
-
新拆迁条例首部地方配套规章出台
403人看过
-
西藏首部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出台
246人看过
-
吉林市出台首部新拆迁条例配套政府规章
316人看过
-
珠海将对户外广告管理条例进行修订
361人看过
-
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82人看过
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更多>
-
-
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37条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2上级人民政府每年对下级人民政府和管理机构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政府职能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结果应当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向社会公告。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和考核体系,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评价考核制度,提高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资源产出率等指标权重。对禁止开发区域,实行单位第一责任人生态考核一票否决制;对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单位及第一责任人的考核,
-
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48条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24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定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资源有偿使用、绿色信贷、绿色税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生态补偿、环境损害赔偿以及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水权交易等环境经济政策。逐步划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并进行确权登记。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环境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专业化运营,支持发展环境污染损害
-
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简介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2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污染防治,建立目标责任制,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确保水质安全,定期公布出入境断面水质状况。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镇、美丽乡村示范点、乡村旅游度假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及其监督管理,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鼓励对生产生活废水进行深度处理,提高中水回用率,削减污染物进入水环境的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