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定义及性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3 14:30:27 173 人看过

赠与合同被称为单务合同的原因在于,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则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某种义务。然而,受赠人所承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的义务并不相互对应,因此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合同其中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赠与合同被称为单务合同的原因在于,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则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某种义务。然而,受赠人所承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的义务并不相互对应,因此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合同其中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受 赠 人 的 义 务 与 赠 与 人 的 权 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应当按照赠与人的意愿,善意取得赠与财产。赠与人的权利可以随时行使;受赠人的权利,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此,受赠人应当依法行使受赠人的权利,但同时也要尊重赠与人的意愿。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形成了赠与合同关系,受赠人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赠与合同被称为单务合同,是因为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某种义务。不过,受赠人所承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的义务并不相互对应,因此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赠与人的权利可以随时行使,而受赠人的权利,则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此,受赠人应当依法行使受赠人的权利,但同时也要尊重赠与人的意愿。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形成了赠与合同关系,受赠人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09: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单务合同相关文章
  • 赠与合同与赠与行为的法律性质比较
    赠与合同与赠与行为的主要区别是赠与合同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赠与行为可以不签订合同。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赠与和遗嘱有什么区别1、遗嘱是立遗嘱人在生前就其身故后留下的遗产作出的财务预安排。遗嘱应当在立遗嘱人死亡后生效。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为了确定赠与行为和实现赠与目的而签订的协议。赠与合同的生效一般是以交付为条件,但法律对不动产的赠与、公证赠与作出了明确规定,应依法办理。3、《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023-07-11
    70人看过
  • 赠与人的任意撤回权与赠与合同的性质
    在一般情况下,合同依法成立以后,债务人即负有给付义务,相应的,债权人享有给付请求权。除非有法定解除事由存在,债务人不得违反其所负有的给付义务,取消业已存续的合同关系。若如此,则债权的请求力、强制实现力必将大打折扣。但对赠与合同而言,由于其具有无偿性,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即可获得利益,双方地位严重违反均衡正义,因此,法律应尽可能采取各种措施优遇赠与人,维护其利益从而使赠与人与受赠人之利益趋于平衡,立法赋予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就是这些优遇赠与人的措施中的一种。由于立法赋予赠与人以任意撤回权,这就使得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移转前撤回业已成立的赠与合同,从而不受业已生效的赠与合同拘束,也就是说,任意撤回权之意旨实际上是通过缓和赠与合同的约束力来实践优遇赠与人的目的,最终获致公平正义。因此,诚如我国台湾地区学者林秀雄所言,已生效力之赠与契约,未交付赠与物前,赠与人得撤销
    2023-06-19
    414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本质及其性质判断: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的意思表明的是一样的,即成立的合同是生效的。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好需要支付实际支付的价钱,合同才可以生效。区分诺成合同、实践合同的法律意义主要在于,诺成合同跟实践合同的生成效益的要件不同。两者的成立时间也会是不同的。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还是非要式合同赠与合同为非要式合同。赠与合同不必非采用书面或特殊形式都可。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2023-07-01
    319人看过
  • 赠与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作出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后,即可予以实施的合同;而遗赠则是由遗赠人生前作出,在其死后方可实施的一种意思表示;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一、赠与人的义务第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
    2023-03-25
    111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一、赠与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2.是吸收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二、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赠与合同一般是可以撤销的。有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时,使赠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归于消灭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有因撤销权: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第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第三,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三、赠与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赠与合同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
    2023-06-24
    387人看过
  • 房屋赠与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
    一、房屋赠与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房屋赠与合同的性质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实践性合同、要式合同。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房屋赠与的程序: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二、办理公证。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二、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是怎样的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解除租房合
    2024-01-20
    80人看过
  • 赠与与遗赠:遗赠的法律性质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受遗赠人必须在遗赠人死亡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不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什么不同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
    2023-07-08
    212人看过
  • 赠与合同附义务是什么意思以及赠与合同附义务的特征
    一、赠与合同附义务是什么意思赠与合同附义务的意思是指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而属一种特殊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二、赠与合同附义务的特征赠与合同附义务的特征在于:1.一般的赠与,受赠人仅享有取得赠与财产的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而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承担一定的义务。2.附义务的赠与,其所附义务有一定限度,通常低于赠与财产的价值。3.一般情况下,在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后,才发生受赠人义务的履行问题,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无不可。4.赠与所附义务,可以约定向赠与人履行,也可以约定向第三人履行,还可以约定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履行。5.履行赠与所负的义务,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6.赠与所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另外的独立合同。三、附义务的赠与的效力1.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向受赠
    2023-03-14
    329人看过
  • 合同的赠与性质是否属于实践合同?
    1、未经公正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即除了有赠与人的赠与意思表示成立,还需实际的所有权转移才能够使赠与合同生效。其中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占有。2、经公证机关公正有效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关于赠与的合同经公证后不需转移所有权就可以成立生效了。3、关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一般在条件成就之时才生效。4、社会捐助、公益捐助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相似,此类赠与也叫特种赠与,同样是诺成合同。赠予合同需要公证吗?赠与合同不需要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行使撤销权。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7-08
    361人看过
  • 夫妻间的赠与是否属于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赠与合同公证后,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与,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一、夫妻财产约定与夫妻赠与之间的区别(一)《民法典》规定了我国夫妻财产约定的具体模式,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从该条的规定看,夫妻可以约定的财产拥有模式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和部分
    2023-03-02
    427人看过
  • 赠与是否要求签订书面合同,赠与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
    一、赠与是否要求签订书面合同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赠与合同必须为书面形式,所以一般情况下并不要求赠与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六十条【受赠人的交付请求权以及赠与人的赔偿责任】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
    2024-01-19
    448人看过
  • 租赁合同的含义及其性质的区别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1、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履行的结果,均包含了一方当事人取得原来本不享有的、对物的使用和受益权,因此,二者也有一定的类似之处。但二者仍有明显的区别。2、在租赁合同中,合同的订立是以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由承租人对其使用、收益为直接目的,承租人所取得的仅是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非租赁物的所有权。3、而在买卖合同中,出卖方转让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买方支付对价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这是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
    2023-07-02
    288人看过
  • 定金合同的种类及性质
    一、定金合同的种类及性质(一)立约定金。这是指为保证正式订立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二)成约定金。此种定金是以其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即定金交付,合同才成立;若不交付定金则合同不能成立。(三)证约定金。此种定金为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即因定金的交付以证明合同的成立。(四)违约定金。所谓违约定金,是指交付定金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如不履行合同,则收受定金的一方得没收其定金而不予返还;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一般说来,违约定金类似于违约金。(五)解约定金。这种定金为当事人一方保留解除合同权利的代价。即交付定金的一方得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亦得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二、定金合同如何写首先,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法律对定金合同的形式虽无强制性要求。但在撰写定金合同时,还是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注意合同的有效要件。首先合同必须是合法的
    2023-05-03
    131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哪些性质,赠与人可以不履行赠与合同吗?
    一、赠与合同一般具有哪些性质赠予合同具有的性质为: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2.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二、赠与人可以不履行赠与合同吗赠与人可以不履行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应当符合下列法定条件:1.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是发生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而不是成立之前。如果自身的经济状况本已十分不好,仍向他人表示赠与意思,实际上其赠与的意思表示多无诚意,赠与合同也无履行基础。2.是经济状况显著恶化,致使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或者使个人的家庭生活发生困难,不能维持自己的正常生计,
    2022-07-15
    25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合同。 在单务合同中,只有一方当事人有权期待对方履行合同,而另一方无须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单务合同具有任意性,其是否有效,由法律或合同自由决定。... 更多>

    #单务合同
    相关咨询
    • 赠与合同及赠与合同的管辖权的性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3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
    • 如何定义赠与合同的公益性质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2
      如何定义赠与合同的公益性质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支付。由此可见,我国法律规定的赠与合同有两种:一种是普通的赠与合同,它是一种实践性合同,该合同在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前,赠
    •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28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的性质如下: 1、双方行为; 2、是吸收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的; 3、是无偿行为。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2022年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09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亦即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移转给另一方所有的合同。将财产无偿给予对方的人称为赠与人,无偿接受他人财产的人称为受赠人,赠与的财产为赠与物或受赠物。 关于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赠与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2、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 3、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只享
    • 合同告知义务的性质及标准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01
      在保险、合同签定之前和保险合同执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所承担的把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告诉保险人的义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 《消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在消费者选购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以避免发生消费纠纷。 商家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对于消费者的选择失误应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