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股东萌生退意中方控股多家合资保险公司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5:20:33 393 人看过

近两年来,为了进一步拓展业务,外资保险公司掀起了新一轮增资潮,但历经多年打拼,外资市场份额仍难以撼动中资的绝对统治地位。此外,金融危机也使很多外资保险公司受到很大冲击,困难重重,而中国银行入股保险公司的开闸,也给外资保险在中国的抢滩梦蒙上一层迷雾。

为此,有些合资保险公司的外资股东开始萌生退意,而已在退去的也不在少数。

恒康天安首家转制中资

9月8日,保监会发布公告,同意4家中资机构接手恒康天安人寿50%的股权,原加拿大股东宏利金融集团正式退出,而恒康天安保险的名称也将随之改为天安人寿,这意味着恒康天安人寿成为首家从合资转制为中资的寿险公司。

中宏人寿是由宏利金融集团旗下的宏利人寿与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核心成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合资组建的,双方各占51%和49%的股权。合资公司成立时,双方签署了排他性协议,即宏利金融集团不能再参股其他中资保险公司。但由于宏利金融集团于2006年完成对美国恒康金融集团的收购,使其在华同时拥有两张合资寿险牌照。宏利金融集团选择重点扶持中宏人寿,转让恒康天安人寿一半股权便被提上议程,但由于股权变更问题迟迟未能解决。中宏人寿总经理林重文曾表示说,宏利金融集团早在收购美国恒康金融集团之初,就已决定在中国不合并恒康天安,而是将其分割出去。

一保险业内人士表示,这是保监会批准的第一家由合资身份变更为中资身份的保险公司,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合资保险公司申请变更企业性质。

交行51%控股中保康联

同为9月8日,交通银行入股中保康联人寿的申请也获保监会通过,正式拿到银行业入股保险公司的第一张牌照。据悉,交通银行此次接手的为中保康联人寿外方股东澳大利亚联邦银行所持有的股份。

此前,交通银行已完成了对中保康联的资产评估,对中国人寿手中持有的51%股权出价约1.3亿元人民币,溢价约三成。交通银行党委宣传部部长胡彦斌本月曾表示,在此次批复同意之后,交行将等待股权出让方中国人寿的监管部门的审批,然后进入股权转让流程,操作工商注册、法人变更、名称确定等各项具体工作。目前,交行正在做战略、经营模式、发展规划等各方面的研究和准备。

中国银行

将入主恒安标准人寿

近日,中国银行已得到监管机构的批准入股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继交通银行等机构获批入股保险公司后,中国银行也即将摘得保险牌照。英国标准人寿保险公司9月10日宣布,监管机构针对中国银行收购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多数股权交易的审批工作,已进于最后阶段。一旦交易完成,恒安标准人寿将成为中资保险公司。

恒安标准人寿是标准人寿与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持股50%的合资公司,于2003年12月成立,注册资本为13亿元。尽管进入中国市场的时间较晚,但恒安标准人寿目前已跻身于前五家合资保险公司之列。

光大集团重掌光大永明

此外,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加拿大股东永明金融公司拟将光大永明的部分股权出售给合资公司的中方股东中国光大集团。

早在今年7月,中国光大集团就与加拿大永明金融公司达成协议,重组双方在中国的合资寿险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光大永明的注册资金从12亿元人民币增至30亿元人民币,永明金融在增资后的光大永明中占20%的股份。这一股权比例的变化也令光大永明得以重新定位,从过去的合资寿险公司变为中资寿险公司。此前,光大集团与永明金融各持有光大永明50%股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中方控股相关文章
  • 外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可以吗
    境内外资控股公司在国内上市不存在法律上和政策上的限制。外资可以投资入股国内上市公司,如果出资比例大,能成为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1、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2、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3、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4、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二、控股股东在行为上受到哪些约束?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确保分离社会职能、剥离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福利性机构及其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2、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2023-04-11
    452人看过
  • 公司中持股多少为控股股东
    一般来说,控股股东是有50%以上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第216条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复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制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绝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拥有50%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份,能绝对保证对控股子公司的高管的任命和经营相对控股股东:拥有的股份不足50%,
    2023-02-21
    88人看过
  • 成立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合资公司合法吗
    不合法,对于非国资背景的上市公司而言,仅要求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秘)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兼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而不限定控股股东单位的任何高管在上市公司担任经营管理人员,其立法意义在于要求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层专心供职于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而对于国资背景的上市公司而言,作为控股股东的国有集团公司的决策层和经理层高管,非经国资监管机构统一,不得兼职上市公司任何职务。其立法意义在于要求国有集团公司高管专职于所任职国有集团公司,保障国有资产免遭损害。《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法》第六十九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2023-03-19
    185人看过
  • 成立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合资公司合法吗?
    一、成立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合资公司合法吗?不合法,对于非国资背景的上市公司而言,仅要求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秘)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兼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而不限定控股股东单位的任何高管在上市公司担任经营管理人员,其立法意义在于要求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层专心供职于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而对于国资背景的上市公司而言,作为控股股东的国有集团公司的决策层和经理层高管,非经国资监管机构统一,不得兼职上市公司任何职务。其立法意义在于要求国有集团公司高管专职于所任职国有集团公司,保障国有资产免遭损害。《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法》第六十九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公
    2023-06-02
    70人看过
  • 哥哥入股了一家外资公司,问下外资公司股东减资处理方面规定
    一、申请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申请减资:1、现行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有下限规定,其调整后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定资金数额的;2、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3、企业在合同或章程中对生产、经营规模有最低规模规定,其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小于该最低规模的;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外方可先行回收投资,且已回收完毕的。二、申请材料:1、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减资申请报告(详述要求减资的理由、减资的金额);2、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无经济纠纷,也未进入司法程序的承诺函3、县(市)区外经贸局或主管部门的转报文4、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一致通过的决议(正本);5、合同、章程修正案;6、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7、批准证书(原件)验资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8、通知债权人证明;9、在省级以上报纸上登载公司减资公告的有关证明;10、公
    2023-03-02
    375人看过
  • 公司股东如何退股撤资?
    一、股权转让这是股东退出股份最简单且直接的方式。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1.对内转让: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时,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2.对外转让:股东将股权转给公司以外的第三人,需要先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照转让价购买股权,不同意且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另外,股东对股权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股东表示要购买股权,那么股东优先于第三人受让股权。二、公司回购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红,且公司该五年持续盈利。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出现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三、将公司解清算当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给股东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通过
    2023-04-06
    205人看过
换一批
#外商投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方控股
    相关咨询
    • 中外合资公司外资股东可以向中方股东借款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3
      按照情况,他们自己间的借款可以这样操作,不过要在借款合同中明确
    • 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资格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2
      法律分析: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应当符合国家的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遵守国家关于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拟设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如果拟上市的,要求为5000万元),其中外国(境外)股东认购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 中外合资的公司股东资格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24
      1.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应当符合国家的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遵守国家关于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拟设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如果拟上市的,要求为5000万元),其中外国(境外)股东认购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
    • 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百资格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09
      法律分析: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应当符合国家的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遵守国家关于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拟设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如果拟上市的,要求为5000万元),其中外国(境外)股东认购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 外资控股公司注册资本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2
      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美元。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为一家外国的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若外国投资者为两个以上的,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占大股权的外国投资者符合上述外国投资者的条件。外国投资者可以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的名义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母公司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子公司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条件完成对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并保证该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