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回来要居住权,可以起诉居住权。起诉的一方提起诉讼应与本案具有直接利害关系,被起诉的一方身份明确;居住权纠纷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并具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一、居住权的法律特征
居住权有以下这些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二、居住权的法律性质
1、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
2、居住权的主体范围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故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团体(如合伙团体)不可以成为居住权主体,其主体范围具有有限性。
3、居住权的客体为他人的所有的建筑的全部或一部分,还包括其他附着物。如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居住权的客体为他人的住房以及其附着物。故在自己的房屋上不能设立居住权。
4、居住权是因居住而对房屋进行使用的权利,也就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居住权人只能把所取得的房屋用于生活需要,对房屋的使用只能限于为居住的目的,而不能挪作他用,比如用作商业房等。
5、居住权具有时间性,期限一般具有为长期性、终身性。这点也是居住权的一项重要特征。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或遗嘱中确定或约定,如果没有对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则应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这是因为居住权是用来供没有房屋的人居住的,所以权利人对房屋的居住权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应当理解为与其生命共始终。
6、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所以被称为“恩惠行为”。这也是由居住权的性质、本质而决定了其应当是一种无须支付对价的无偿行为,即使居住权人在其居住期间可能需要支付给所有人一定的费用,但它必然要低于租金,否则也就无设立之必要。
7、居住权具有不可转让性。在罗马法中,“人役权是不能让与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则可以转让,如转让某年对某土地的收获权。就人役权的性质而言,它不能与权利人相分离,故权利人死亡,其权利即行消灭。”目前,在中国,对居住权中是否包含租赁权,学者们意见还有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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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他回来后我能起诉吗我只有居住权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8对方可以起诉要求居住权,是有法律依据的: 1.《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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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被前夫来骚扰了现在我可以起诉他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02离婚后,婚姻关系被解除,夫妻之间没有义务。如果此时前夫受到骚扰,妇女可以根据情况向法院起诉前夫侵犯隐私、侵犯健康等。如果对方还存在暴力行为,要注意留下受伤的证据,到医院做伤情鉴定,然后起诉到法院,索赔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如果一方的骚扰行为妨碍了另一方的正常生活,就有违法的嫌疑。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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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在山西居住,我在沈阳,我有他给我写的欠条,这样可以起诉他吗,能把钱要回来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1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发货清单、、、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