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7:30:42 133 人看过

?离婚调查一般来说就是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以及对离婚有何种过错,过错程度等内容,这里面包括个人进行的离婚调查,也或者是在法院、律师职责下进行的调查,无论是何种形式的离婚调查,都要在合法的条件下取得,否则,这种调查是不能作为法庭证据使用的。那么,先来看看一下几个问题:1、离婚调查,离婚财产调查需要查些什么(1)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收入情况;(2)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房产情况;(3)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车辆情况;(4)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其他财产情况等。2、离婚调查,离婚财产调查中当事人要注意的事项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需要及时申请法院调查的存款等财产,以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在不能获得有效凭证的情况下,应留意配偶的投资去向及存款方式,除了记下配偶投资、合股的公司全称外,还可留意记下配偶准确而具体的购房地址、车辆号牌、工资卡号、银行存款账号、股东卡号等,以便可向相关部门查询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如发现配偶有转移的迹象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提起诉讼等。婚姻案件中弱势一方应当保存好、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等票证,以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利益。

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拟写好离婚协议书。

虽然民政局有统一的离婚协议书的格式,但其结构简单,基本对于离婚男女没有实质借鉴意义。为了防止在民政局拖延时间,或因意见不和又争吵,甚至防止一方反悔,提前拟写甚至签订好离婚协议书,是十分必要的。目前,不仅在上海,而且在全国的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都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抄写离婚协议,若当事人拟写了离婚协议书,只要抄写上去即可。

2.控制、调解好自己的心情。

爱到尽头都是怨。既然从如胶似漆走到形同陌路,原因肯定是多种多样的。就目前我们代理的案件中,造成夫妻劳燕分飞的最大原因是移情别恋。因此,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无过错、或过错少的一方大部分要么悲愤满怀,要么情仇满胸,心情矛盾和复杂显而易见。既然情绪波动,往往容易意气用事,对方一个眼神、一句话都有可能使另一方压抑在胸的怨气喷发。既然心中不爽,在讲话时自然刺耳,要离婚的一方最好洗耳恭听、少反驳、少“对花枪”,能忍让处且忍让,英雄不逞一时之能,控制、稳定自己的情绪才是上策。

我们曾在上海市浦东区民政局协助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时,遇到过这样一件事。可能是女方认为我们的当事人有外遇,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等工作人员上班之时,女方就按纳不住自己的情绪开始唠叨:“这回你可好了吧,这回如你愿了吧,这回你就可以和那个狐狸精结婚了吧…”当时大厅等候的人很多,有结婚的,有离婚的,大家的目光“刷”的都聚集在我的当事人身上。我的当事人脸一会儿红一会儿白,看得出,他满心怒火,准备喷发。我赶紧把他拉到外面,好言相慰。一会儿开始办理手续时,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开始询问和讲解离婚的相关情况,女方突然又要求在离婚协议中加一句“因男方有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不然,死活不签字。我和我的当事人自然不干,双方气氛顿时紧张。情急之下,我拿出男方按离婚协议支付给女方的补偿款近70万元的本票,再次提醒女方,如果今天签了字,这些钱马上就划到了女方的账上。如果因为这些没有意义的小事导致协议离婚破裂,双方都要面临漫长诉讼的局面,并恳请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帮助协调工作。民政局的同志就问女方“你说人家有外遇有什么证据吗”,女方开始喋喋不休地讲起来了。民政局的同志追问:“光讲没有用啊,有什么东西能够证明吧”,女方沉默。我趁机好言相慰,最终女方还是签了字。在整个过程中,最难受的不是女方、更不是律师,而是男方。协议离婚的过程,也是男方控制情绪不发火的过程。看着他们拿着离婚证出来,我长出一口气,若是男方稍有怒火出来,估计今天的事儿就会黄掉,诉前调解的大量工作就算白费了。

3.尽量不要让亲友参加登记离婚的过程。

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人多了是件好事儿,但有时候,却可能变成一件坏事儿。离婚登记之时,离婚当事人双方自然心绪不定。自己的亲友自然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当然,这个角度自然带有偏见。

2007年4月,我在代理一起离婚案件中,陪我的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在上海市静安区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登记。我们这边去了3个人,我的当事人、我和我的助理。对方也是去了3个,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的姐姐和姐夫。对方当事人的姐姐一眼看上去就不是省油的灯,一见到我的当事人就两眼冒火,咬牙切齿。当然,她也是站在自己妹妹的角度。虽然她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她的做法实在不让人恭维,一直对我的当事人当众指责,可以说是骂骂咧咧。当事人亲友的做法,虽然从其心情上可以理解,但对解决问题没有丝毫作用。有时,可能因为言辞激烈,或言语不睦,导致双方反目,协议不成,前功尽弃。

4.提前摸清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和所带的证件。

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首先要查询一下所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比如上海,每个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不一,这一点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站进行查询。所需的证件也可以一并询问,以防止到时因为少带某一样证件而白跑一趟,这一点对于涉外离婚登记尤为重要。

我们在2008年5月曾代理一起涉外离婚登记的案件,我的当事人是法国人,法国国籍,对方当事人是中国国籍。为了能协商成功,花费了很大的精力和工夫,因为对方一直不是太配合。对方终于同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我就怕少带材料,就让助理提前一天专程到上海市光大会展中心涉外婚姻管理处落实所带证件。本以为万事大吉,但当天还是少带了材料----男方的结婚证原件。若是国内一般离婚案件,即使结婚证丢失,也不用补办照样可以办理离婚登记,但没有想到涉外离婚登记一定要结婚证原件,即使结婚登记是在该登记机关办理的也不行。按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的要求,需由我的当事人先行补办结婚证后方可再办理离婚登记。若要补办结婚证,又要拖到一周以后,且对方已表示,就来这一次,办不成,再也不会来了。我赶快追问当事人结婚登记放在何处,当事人用英语表示放在了法国驻上海领事馆。我们又催其与领事馆联系,但不知为何原因,我当事人与领事馆沟通不畅。而我们虽然精通英语,却对法语一窍不通,无法正常与法领馆联系,真是急死人了。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对对方好言相劝,希望她能与法领馆联系,对方虽然不乐意,但在我们一再相劝下,用流利的法语和法国驻沪领事馆进行了顺利的沟通,我赶快和当事人去领事馆拿回了结婚证,当天还是办完了离婚登记。可以想象,这是我们运气好才可以一天办成,否则当天一定办不出离婚证的。但如果所带手续齐全,20分钟,一切都搞定了,因此,办理之前,一定确认证照齐全!

5.对婚姻登记机关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从素质上来讲,应该是过硬的,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很多工作人员对人和蔼,性格随和。但因为有些工作人员不是法律专业人员,因此,有些观点和做法也可能有些欠缺,当事人不能一任听信他们的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7日 04: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调查取证相关文章
  • 婚外情取证问题要注意哪些
    当事人在对婚外情进行取证时应该注意下列事项: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通过非法的方式取证;合法能证明对方婚外情的证据包括一方在外和他人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来往的书信、知情的证人证言、出轨方和他人的聊天记录等。婚外情取证该注意的问题(一)是保证书、悔过书等;(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五)是照片、录音录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3-07-28
    329人看过
  • 审查被害人陈述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被害人陈述,是指被害人就其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事实以及有关犯罪分子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叙述。必须注意的是,被害人不仅仅限于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被害人,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因而,被害人陈述也包含单位被害人的陈述。被害单位的陈述是由单位的法人代表以被害单位名义作出的,这种陈述具有综合性、间接性的特点,因为它是由法定代表人因职务关系而了解本单位被犯罪侵害的情况,常是经过单位大量调查研究并在汇总整理的基础上提供的。司法人员对被害人陈述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其真伪,确定它们是否与案件事关有关联以及证明力的强弱.并在此基础上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诉讼活动。对被害人的陈述,只有经过审查判断,确定其真实可靠以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审查被害人陈述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审查被害人的思想品德与平时表现;2.审查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关系;3.审查被害人是在什么时间什么情况下提出检举、控告的;4.审查被害人陈述的内容是
    2023-06-11
    153人看过
  • 起诉离婚申请法院财产调查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起诉离婚申请法院财产调查要注意哪些问题?(1)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2)须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在程序上应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3)符合申请提交的期限。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届满前7日。(4)提供必要的证据线索,而且该线索应该与证据有实质联系。(5)缴纳人民法院收集证据所需要的必要费用。二、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怎么写?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申请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申请事项:申请法院调查财产证据。事实与理由:申请人起诉离婚纠纷一案,原告提起离婚前,被告已有意转移其名下财产及拒不提供其名下财产数额。被告以个人名义财产因属于特定机构保管或因存在客观原因,申请人无法自行
    2023-04-27
    208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的调查取证应注意什么?
    ,离婚诉讼中的调查取证应注意什么?什么是离婚调查和离婚财产调查?p>(1)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另一方的收入(2)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另一方的房地产(3)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另一方的车辆(4)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另一方的其他财产等。离婚调查和离婚财产调查中的注意事项对于另一方不属于另一方的财产,请注意诉讼的保密性,并尽量封锁信息。除了律师,不要告诉任何人你打算离婚并采取行动。您需要及时申请存款和法院调查的其他财产,以有效防止另一方转让财产如果您无法获得有效的证书,您应该注意您配偶的投资目的地和存款方式。除了记录配偶投资和参股公司的全名外,你还可以记下配偶准确具体的购房地址、车牌号、工资卡号、银行存款账号、股东卡号等。,以便向有关部门查询或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如果发现配偶有转移迹象,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提起诉讼。在婚姻案件中,弱势方应保留房产证、车辆销售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据、股票账户、,有价值
    2023-05-07
    322人看过
  • 对实物证据的审查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对实物证据的审查应注意的几点问题(一)注意审查实物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影响实物证据客观真实性的因素主要有三:一是人为伪造,伪造物证、书证可能出于对他人的栽赃陷害,也可能出于自己逃避法律责任;二是物证、书证可能因自然原因发生变化,如现场遗留的鞋印因风吹雨淋而变形,物品保管过程中因自然原因而损耗、变质等;三是物证、书证因提取、固定、保管不科学、不严谨而发生变化,如提取的血迹检材因保管不善而被污染、腐坏,物证、书证的复制件、复印件出现失真,不能反映原物、原件的外形、特征或者内容等。(二)注意审查证据的来源我国刑诉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物证、书证的收集方法有勘验、检查、搜查和扣押。至于通过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和被害人,向有关单位或者人员提取物证、书证的方法,其实质为上述物证、书证收集方法的延伸。即通过此类途径,获知一定信息,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物证、书证的收集。勘验,是指公安司法人员为收集证据,发现真实,
    2023-05-02
    237人看过
  • 婚姻调查取证要注意这些:
    (一)婚外情调查取证注意事项一般来说,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二是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调查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五是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二)涉及婚外情怎么调查取证?第一:受害方与其和你的配偶吵闹,不如策略一点和他谈谈说给他一个机会让他承认错误,你可以在这期间录音,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如果可以的话你还可以要求他写一份悔过书,其中写明他和谁的什么关系,这是一种更直接的证据。第二:受害方可
    2023-08-16
    432人看过
  • 离婚手册:离婚者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要注意的问题有:离婚的程序,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拟定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哪些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哪些属于个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拟定)、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作出约定。然后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时小产权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离婚时小产权房屋能分割吗1.“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2.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3.对于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小产权房屋,法院会根据该小产权房的具体情况
    2023-07-06
    202人看过
  • 税务检查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对以税务违法行为或嫌疑的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有关事项问题为检验审查对象的执法活动。该项活动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结合财务会计核算资料为主线索进行,是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贯彻税收政策,执行税收法规,维护纳税纪律,保障税收收入的一项强有力的监督措施,具有政策性强、策略性强和技术性强的特点。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税务检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有利于正确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严肃纳税纪律,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地人库;(2)有利于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正常运行,加强对偷税、逃税行为的监控,严厉查处偷税。抗税行为减少不正当竞争,为公平税负和促进企业之间开展公平竞争创造条件。(3)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4)有利于税务机关在税收检查工作中完善征管制度,提高征管水平。税务机关进行税收
    2023-05-05
    274人看过
  • 询问当事人调解意愿,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主持人征询各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调解的,法庭即可组织调解;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主持人宣布:终结调解。随即宣布休庭。由于刚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当事人情绪对立可能比较严重。法庭应注意调整庭审气氛,讲究工作方法,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征询当事人调解意愿和开展调解工作。即使不能当庭调解,但确有再行调解的必要和可能的,应当在休庭后进一步作调解工作。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1、经调解和好: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2、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2023-08-05
    266人看过
  • 婚外情注意调查取证
    婚外情的调查取证方式:1、当事人可通过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来证明出轨方有在外与他人同居或者登记结婚的婚外情事实。2、当事人也可以去到出轨方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的民政机构,查询出轨方是否存在与其他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婚外情调查取证要注意哪些一般来说,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1、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调查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2、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5、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2023-08-01
    258人看过
  • 离婚调解中当事人要注意哪些问题
    1、要认识到离婚案件审理中调解方法的重要性,因为离婚案件关系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圆满地把离婚案件处理好因而显得格外重要,此时如果正确地适用这些调解方法很可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2、任何调解方法都不是静止不变的东西,要根据离婚案件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可能有的案件需要综合运用这些方法才能达到比较好的效果。3、要把握好调解的时机,首先要树立调解应贯穿诉讼全过程的理念,在矛盾事实查清后可进行调解,在财产等其它情况查明后可进行调解,因案而异,因人而异。4、在调解过程中要做到离婚无伤,包括不因离婚伤害子女、不因离婚伤害对方、不因离婚伤害社会。尽量避免在影响子女学习或身心健康,应当以子女利益为最高原则,选择子女最能接受或最有利的方法处理,排除或减少离婚对子女的伤害。5、要防止出现审判人员以压代调、以拖代调、以判代调等违反离婚案件当事人自愿原则的现象发生,不能使调解成为一种随意性很大的东西,丧失了其应有的公
    2023-02-14
    340人看过
  • 离婚取证调查需要注意什么
    离婚取证调查需要注意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然后就是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以及对离婚有何种过错,过错程度等内容,这里面包括个人进行的离婚调查,也或者是在法院、律师职责下进行的调查,无论是何种形式的离婚调查,都要在合法的条件下取得。离婚取证调查需要注意什么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六十四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2022-06-23
    272人看过
  • 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投标保证金应该由谁收取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2、以上法规规定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收取。但如招标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即由招标机构或招标主管部门制定部门收取。二、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是多少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三、投标保证金收取额度的具体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023-02-20
    82人看过
  • 审查起诉期间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特别关注: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者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照常进行。二、审查起诉期间应注意哪些问题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检察院审查决定。审查起诉案件的受理最高检《规则》二百四十四条至二百四十八条规定了审查起诉案件的受理。1、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审查。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
    2023-06-03
    206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调查取证有以下两种方式: (1)当事人自己取证。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的证据都由当事人自己取证,自己取证要注意合法的程序和手段保证证据有效的基础; (2)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查,有些证据当事人没有权限取证。... 更多>

    #离婚调查取证
    相关咨询
    • 调查取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离婚对方财产如何取证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4
      离婚调查一般来说就是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以及对离婚有何种过错,过错程度等内容,这里面包括个人进行的离婚调查,也或者是在法院、律师职责下进行的调查,无论是何种形式的离婚调查,都要在合法的条件下取得,否则,这种调查是不能作为法庭证据使用的: 1.离婚调查,离婚财产调查需要查些什么 (1)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收入情况 (2)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房产情况 (3)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车辆情况 (4)离
    • 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离婚时要注意哪些方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7
      一、离婚方式有两种:(1)、若双方能够对全部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应当起草严谨、完整,避免因起草不当,造成日后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2)、若双方对某一项事宜未协商一致,只能通过诉讼。 二、关于财产方面: 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人一半。但是法律规定某些特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抚养权的问题:两周岁
    • 女方离婚调查取证婚姻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8
      婚姻调查取证离婚的方法:当事人自己提供关于婚姻状况和离婚情况的证据;当事人可以通过律师调查如工商资料、房产证、土地权属等证据;当事人向公安机关等行政部门申请调查取得有效证据;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证据保全。
    • 婚姻调查取证中要注意什么问题?问题怎样解决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31
      离婚案件中,民间调查机构通常可以提供两个方面的服务。 1、提供婚外情证据收集调查服务,民间调查机构以当事人的代理人身份,为当事人收集配偶的婚外情证据。 2、提供财产证据收集调查服务,民间调查机构可以为当事人收集调查自己配偶名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相关证据。
    • 离婚案件哪些取证问题需要注意?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0
      民事诉讼的审理原则却是“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一方不能在举证期限内举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往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或自己的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需要以下类型的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