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城市规划,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的规定,经丹东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丹东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3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1、土地使用权面积以市国土资源局最终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2、规划设计指标和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规划图件。其它情况以及竞买规定详见《丹东市2008年第5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须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供地状况均按现状(毛地)出让。对原土地使用权人、土地所有权人、地上物所有权人的补偿安置等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出让地块内涉及他项权利人和相关其他权利人的权利和权益等,均由权利人向债务人及竞得人主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4日以后,到丹东市土地征用收购储备中心411室(沿江开发区房坝10号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11日至2008年8月25日15时,到丹东市土地征用收购储备中心411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25日(此时间为竞买保证金到帐时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8月26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丹东市国土资源局101室(交易厅);地块挂牌时间为2008年8月18日9时至2008年8月27日15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丹东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电话:2316019
丹东市土地征用收购储备中心
电话:2316077
联系人:刘兴江董文福
网址:http://www.0415cyc.com
开户单位:丹东市土地征用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丹东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号:201200025034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怎么出让
217人看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条件
152人看过
-
延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216人看过
-
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权出让方式
340人看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条件有哪些
259人看过
-
如何出让自己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05人看过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更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挂牌出让的流程上海在线咨询 2021-05-31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制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或者现场竞价结果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27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规定:采矿用地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明确:“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同时明确,“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但不包括采矿用地”。《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规定:“对于经营性基础设施、矿业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9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前20日发布公告,公布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拍卖的时间、地点。拍卖出让公告应当包括。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索取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拍卖时间、地点、竞价方式等;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竞买保证金;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2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于2015年07月14日至2015年08月13日到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07月14日至2015年08月13日到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见挂牌出让文件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3-2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