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仲裁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2:36:06 146 人看过

严格履行仲裁程序,依法仲裁。我们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借鉴人民法院的办案程序,制定了严格的农村承包合同仲裁程序。

第一,案件受理。当事人要以书面形式向仲裁机关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关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受理;认为不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仲裁庭审理承包合同争议案件,于开庭七日前,将仲裁庭组织成员、开庭时间、地点以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同意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作缺席裁决。

第二,依法组成仲裁庭。案件受理后,首先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仲裁委员会指定首席仲裁员1名和仲裁员2名组成仲裁合议庭进行开庭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有以下程序:

1、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2、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并由该仲裁员数名和书记员组成合议庭,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3、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

4、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5、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

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时,首席仲裁员应及时宣布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或告知当事人复庭时间;

6、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决定;

7、对仲裁庭难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应当宣布延期裁决。

8、在管辖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经仲裁庭合议难作结论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在查明事实后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

9、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申诉人申请撤诉,仲裁庭审查后决定其撤诉是否成立。仲裁决定须在七日内完成。

第三,仲裁参加人。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的权限。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诉;死亡人员可由其利害关系人代为申诉;法定代理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明确的,由仲裁委员会指定代理人。

与合同争议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

第四,裁决书及其送达

裁决书应说明:

1、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单位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的姓名、职务;

2、申诉的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

3、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

4、裁决的结果及费用的负担;

5、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

裁决书送达:

1、送达仲裁文书必须有送达回执,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盖章。

2、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3、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交期同住成年亲属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方没有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人的,可以交其所在村负责人签收。

4、受送达人拒绝接受仲裁文书的,送达人应邀请村组织的代表或其他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证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仲裁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第五,归档。承包合同争议处理终结后,应将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按类别或时间顺序排列,编写目录、页码,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1、卷宗材料必须是复印、铅印、油印或用钢笔、毛笔书写,不得用铅笔、圆珠笔书写纸复写。

2、仲裁案卷包括:申诉书、答辩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书、调查证据、勘验笔录、谈话笔录、开庭通知、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送达回执、立案审批表、各种会议笔录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4: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文章
  •  放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承诺书
    本文介绍了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条件,包括是否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是否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长期生产、生活、是否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只要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道德规范,契约就是合法的。契约只要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道德规范,就是合法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生产,或生活在该组织,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权利、义务的人。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条件如下:1、是否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是否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长期生产、生活、是否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 放弃村集体成员身份的承诺书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而村集体经济组织则是村内企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的总称。根据该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是村民代表,而放弃村集体成员身份的承诺
    2023-08-23
    189人看过
  • 吉林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承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三章承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四章对违约行为的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承包合同的管理,维护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境内承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资料,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与合作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第三条县、乡(镇)人民政府主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承包合同的法规,指导承包合同的签订,检查督促承包合同的履行,调解处理承包合同的纠纷等工作。县、乡(镇)人民政府没有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部门的,可以委派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第四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资料由承包者承包后,其所有权仍归该合作经济组织集体所有,承包者享有承包合同规定的经营权和合法的收益权。第五条订立承包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
    2023-06-09
    277人看过
  •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一、总则(一)为适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从事经济发展为主,同时兼有一定社区管理职能的实际情况,全面核算、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动和社区管理的财务收支,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按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称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
    2023-04-27
    200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什么为基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联合,将各自的生产资料投入集体所有,实行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的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是股东权益的依据,包括选举、监督、福利和分红等权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拥有土地所有权的经济组织,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革。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更多是在一个生产队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是股东享有股权收益分配的依据,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批评和建议权,享受福利权,分红权等作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依据和实施要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依据和实施要点是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有效运行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法律层面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
    2024-01-05
    453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地位的确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全国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由全国农民组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非法人经济组织资格公证书(1)非法人经济组织资格公证书()字第号兹证明(单位全称)于年月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取得工商字第号《营业执照》。本公证书有效期至年月日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年月日注:1、此格式适用于领取《营业执照》的事业单位、科技性的社会团体以及事业单位、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领取《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申办资格证明。2、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定的年检截止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2023-07-18
    171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薪酬制度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国家设定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报国务院备案。同时,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此外,村民小组长报酬水平应由村民会议民主协定,执行公共事务理应给予报酬,报酬水平可考虑事务多少、繁简、误工多少、村民负担能力、村组经济实力等因素确定。国家设定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村民小组长报酬水平应由村民会议民主协定。执行公共事务理应给予报酬,报酬水平可考虑事务多少、繁简、误工多少、村民负担能力、村组经济实力等因素确定。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 国 家 如 何 设 定 ?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重要法律法规。国家设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具体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统计数据:国家统计局收集和发布相关数据,包括城镇居民生
    2023-09-13
    428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算集体经济吗
    属于村集体所有,即每一个村民所有,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的,如果已经有合作社或者村民小组,那么就归村民小组经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一、集体土地承包交哪些税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第17号)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三、关
    2023-04-01
    494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归属权问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收益是指由村集体直接进行的农、林、牧、副、渔、工、商、运、建、服务等产业获得的收益,如村集体收取的土地承包费、村办企业的收入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得收益,来自于农村集体所有财产,应归全体村民所有。对该集体经济组织所得收益的处分,涉及全体村民的利益。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兴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一)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3、联建协议(本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建设的除外)4、建设项目用地申请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计委立项批复文件7、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8、联建协议(本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建设的除外)9、原集体土地使用证10、勘测定界报告书及勘测定界报告图11、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绘制;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要标注定位点、主要设计数据;设计说明:用地平衡、经济技术指标、建筑物统计
    2023-07-06
    396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处理资产收益分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收益是指由村集体直接进行的农、林、牧、副、渔、工、商、运、建、服务等产业获得的收益,如村集体收取的土地承包费、村办企业的收入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得收益,来自于农村集体所有财产,应归全体村民所有。对该集体经济组织所得收益的处分,涉及全体村民的利益。因此,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收益的处分,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做出关于处分原则的决定或具体的处分方案,由村民委员会具体执行。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2023-07-22
    148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属于哪种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是特别法人。农村集体经济是指主要生产资料归农村社区成员共同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共同享有劳动果实的经济组织形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济体制,村级集体经济成为农村基本的经济组成部分。并且,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村级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体制一统天下的格局,在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衍生出多种实现形式。尤其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一些农民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农村社区或突破社区界限,自发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经济组织,提高了组织化程度和收入水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有什么作用农村股权证的作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批评和建议权,享受福利权,分红权。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凡年满16周岁并
    2023-07-18
    403人看过
  • 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核的条件
    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到农户宅基地退出申请后进行审核。(1)向产权人出具收件清单。(2)对产权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核。(3)对产权人家庭、宅基地等情况予以询问,填写《农户宅基地退出询问笔录》。(4)向乡(镇)申请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实地测绘。(5)根据产权人宅基地退出后去向及实地产权测绘数据,按照县宅改有关文件规定,由乡(镇)确定专人计算补偿、补助、奖励款项,按不同选择去向分别填写《户宅基地补偿明细表》。(6)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7)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时将产权人申请卷宗按批次报送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查。上海市关于鼓励本市村民宅基地让出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细则(试行)市计委、市农委、市房地资源局:沪计区县〔2003〕003号文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们制订的《关于鼓励本市村民宅基地让出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施细则(试行)》,请会同有关区县政府组织实施。特此通知。附:关于鼓励本市村民宅基
    2023-08-05
    339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决定小组财产分配?
    分情况处理。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如果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则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如果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如果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如果是下水道等公共设施的原因,由物业负责;如果是楼上的原因,则由楼上负责;如果是自己本身的原因,一般由自己承担。其中涉及租赁问题的,因承租人原因的,由承租人负责,不是承租人原因的,由出租人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
    2023-08-05
    360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书相关政策
    股权质押指的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简而言之,出质人因为资金需求而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而获得资金的行为。如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则质押权人可以通过处分该质押的股权获得清偿。我国现行法律对于股权质押的规定主要包括现行法律对于质押标的物的规定、股权质押的限制性规定。股权证书由谁签发股权证书一般都是由公司的控制人或者法人去进行签发。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并不分为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有自己的出资额。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记载股东出资的法律文书就是出资证明书,有的学者也主张称为股单。公司成立领取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后一个月内,应当向已经缴纳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成立后,通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股权转让等变更登记形式,被吸纳成为公司新股东的出资人,在缴纳出资后应即
    2023-07-31
    202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什么权利
    成员权益是农民集体专门享有的权益,也只限在区集体内分享权益,只有享有本集体的成员资格才享受本集体的成员权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按照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三)本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四)监督本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查阅、复制本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资料;(六)参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优先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就业以及参加社会保障的权利;(七)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集体福利;(八)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律师补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是生存权,成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范认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行使村民自治权,不得突破法律规范的规定剥夺或变相剥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023-05-06
    92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土地等集体所有财产为纽带,承担土地承包、资源开发、资本积累、资产增值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服务的基层经济组织,依法代表集体成员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享有独立经济活动自主权。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 更多>

    • 农村承包仲裁范围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6
      展开全部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不适用《仲裁法》,适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相关法律及规定:1.《仲裁法》第77条规定: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2.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该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以下6个方面的内容:(一)因订立、履行、变更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草地是双层的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依法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四条规定,承包合同
    •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不适用农业承包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2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不适用《仲裁法》,适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相关法律及规定: 1.《仲裁法》第77条规定: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 2.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该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以下6个方面的内容:(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组织的,其是否可以转包?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0
      不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以及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和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等法律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不论死亡、户籍迁出或新生人口、婚嫁迁入等任何原因,造成承包农户家庭部分成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