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电业职业行为,保护用电户的合法权益,纠正以电谋私不正之风,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行风建设要求和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有从事电力供应业务的单位、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以电谋私是指电业职业人员利用电力供应的独占地位,运用供电的职权或通过其他非正当途径,为小团体或个人获得额外的利益。
第四条严禁下列以电谋私行为:
(1)公开或变相索要用户的钱、物,占为己有的;
(2)采用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产品或材料、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设计或施工单位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从中获得好处的;
(3)违反规定,搞强制性服务,从中收费的;
(4)私自承揽或转包用户供用电工程,从中获取利益的;
(5)利用介绍用户供用电工程之机,收受钱物或其他好处的;
(6)私自改接或投切供配电设备,收受钱物或其他好处的;
(7)在用户与第三方之间,充当设备选购经纪人,从中私自收取中介费或其他好处的;
(8)在供用电中,故意刁卡用户,籍以达到私人目的的;
(9)私自为用户搞工程设计或受聘于用户,从中获取个人利益的;
(10)为亲朋提供供用电方便,从中获得利益的;
(11)在用户工程中,故意拖延前期工作、施工时间或在安装、调试中故意留有尾巴,籍以获取利益的;
(12)法定无偿服务变为有偿服务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
(13)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计划用电指标,从中收受好处的;
(14)借推广机电产品之机,私自收受制造厂钱物的;
(15)违反调度纪律,私自对关系户或亲朋所在地,少限电少停电,从中获得好处的;
(16)电费抄收人员,从自改变不同电价电量的比例,从中获得好处的;
(17)随意拉闸断电,籍以索要好处的;
(18)违反规定,私自减免供电工程贴费、滞纳金等,从中受好处的;
(19)在查处违章用电、窃电中,采取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获取好处的;
(20)其他利用电业职权,获得不正当利益的。
第五条接受用户用电申请、供电方案审定、供电工程贴费收取、用户受电工程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电度表计安装及校验、用户工程管理、用户负荷管理、用电监察、用户供电设备及电工作业人员管理等供电企业的主业,不得划给多种经营企业管理。已经划给出去的,应当收归主业;凡兼有主业和多种经营双重性质的部门,必须将主业与多种经营彻底分开。
第六条用户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电气工程按有关规定审批后,用户有权按照自己意愿选择设计、施工安装单位和选购合格的材料、设备,供电企业用电管理部门不得无理阻拦或拒绝竣工检验。
第七条经国家鉴定合格并允许进网运行的机电产品,供电企业及其主管部门,不得阻拦用户使用和进网运行。
第八条供电企业要向社会公开统一收费的项目、收费标准并公告法定的处罚规定,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九条供用电工作人员需到用户工作或联系业务的,都必须佩带证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用户有权拒绝其进入。
第十条供电企业要加强事故抢修力量和增加投入,事故抢修部门24小时都应有人值班,并保证电话畅通。除不可抗力外,10千伏及以下事故抢修处理在城镇一般不超过8小时。在农村应不超过24小时。
第十一条供电企业内部召开的各种会议和组织的活动,不得收受用户的赞助费。
第十二条凡犯有第四条规定行为者可视造成影响的程度和情节,分别给予处理。
-
关于禁止仿冒的若干规定
284人看过
-
《铁路路风管理办法》之四:关于严禁以车谋私的规定
293人看过
-
以权谋私的法律规定
238人看过
-
湖南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
111人看过
-
关于提高电梯质量的若干规定
192人看过
-
关于禁止商品搭售问题的若干规定
377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
禁止价格欺诈若干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7《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根据国家发改委出台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若干规定的若干规定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三、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 第三十二条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
-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若干问题的若干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5条是怎么规定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或者利用违法建设非法获利。各级人民政府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组织开展城乡规划宣传、工作,提高公民遵守城乡规划的意识。
-
民间借贷若干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1根据规定民间借贷若干规定标准如下: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