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可追溯几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21:06:25 124 人看过

企业未足额帮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追溯从实际劳动雇用关系正式确认或劳动合同起始日开始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一、公司办理补缴社保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帮员工补缴社保手续:

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社保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二、第三方合同的作用是什么?

第三方合同是指企业将人事外包给相应的人力资源公司,员工进入企业工作时,不是和企业之间签劳动合同,而是与企业外包的人力资源公司(即第三方)签劳动合同,所以注意员工到企业工作属于派遣性质,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

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的员工的区别是,用人单位与正式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可以节省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和管理成本;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要求派遣机构增减派员,有利于用人单位用人的灵活性;也可使用人单位从繁杂的劳动保障事务中解脱出来,有利于用人单位集中精力抓好生产经营。

员工签订第三方劳动合同,员工的基本利益可以得到保障,但在薪酬福利上可能会低于正式员工,但风险也很高,你不能得到经济补偿,你只能回到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新安排,你只有享受当地最低工资,当然另有约定的除外。实质上是劳务派遣。

三、员工不愿交社保怎么办?

员工拒不缴纳社保是违法的。

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管用人单位采取什么办法、什么借口,也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何约定,只要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属于违法行为。在法律范畴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没有任何变通形式,劳动者个人无权自主决定放弃社会保险。

劳动者不配合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本身就是逃避这项法定义务,影响了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由于我国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是法定的,法律并未规定员工不愿缴纳社保而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对于员工不配合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可以进行以下操作:

1、试用期录用条件的限制,对于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企业可以在员工手册中作为录用的条件之一,可以规定“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企业办理社会保险需要的材料”等作为企业试用期录用的条件;将不能或不愿提交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或手续的情形规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之一,这样在试用期如出现此类问题,按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

2、将不能或不愿提交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或手续的情形规定为严重违纪的情形之一,如出现此类情形,即便没有试用期的,也可以按照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已经过了试用期的不愿意缴纳社保的员工,企业规章制度有没有约定的,企业一般是不能直接以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好的方法是企业与员工进行协商,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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