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关于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是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5:02:35 263 人看过

1、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

2、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

3、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一、交通事故70岁是否给误工费

发生交通事故70岁一般就没有误工费了,因为70岁已经到法定退休年龄。除非有证据证明伤者还在工作、有收入来源的可以要求误工费的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根据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依据主要就是当事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主张误工费,受害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误工时间以及收入状况,如果受害者本人没办法提供收入证据或者误工时间的证据,肇事者也不会积极主动的去赔偿误工费的,因无法提供证据给自身造成的损失,只能由受害者本人承担。

三、车祸误工费赔偿年龄

法律没有关于误工费赔偿年龄的规定。但是实践中一般退休人员无法请求侵权人承担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8: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误工费相关文章
  • 社保中与误工费有关的规定是什么?
    保险对方全责如何索要误工费?(一)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一般情况下,主张误工费是需要您提供误工损失的证明,这个证明包括了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流水记录(收入证明)、工资超出一定标准的还需要提供纳税证明等。如果您确实没办法提供上述证明,其实问题也不大,你依然可以向肇事方主张误工费损失,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还需要判断自己构成的是一般损害还是伤残损害,建议向咨询主诊医生是否有进行伤残鉴定的必要。若只构成一般损害,根据上述解释的第17条规定,你除了可以主张上述的误工费外,你还可以主张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等损失。若构成的是伤残损害,你除了可以主张一般损害的所有赔偿项目外,
    2023-07-07
    235人看过
  •  关于停工费赔偿原则的相关规定
    停工费的赔偿原则包括合理性原则、合同原则和最低工资原则。合理性原则指出索赔值的计算应在成本计划和成本核算基础上,通过计划和实际成本对比进行计算。合同原则强调费用索赔计算方法应符合合同规定。最低工资原则规定赔偿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些原则旨在确保在停工期间,雇主和员工都能获得合理的赔偿。停工费的赔偿原则主要包括合理性原则、合同原则和最低工资原则。合理性原则是指索赔值的计算是在成本计划和成本核算基础上,通过计划和实际成本对比进行计算的。合同原则指的是费用索赔计算方法应当符合合同的规定。最低工资原则是指赔偿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停 工 费 赔 偿 标 准 : 合 理 性 、 合 同 与 最 低 工 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因故停工的,应当依照下列规定支付停工费:1. 停工费的支付,应根据停工天数按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倍计算。2.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2023-09-08
    421人看过
  • 营运车辆运输中误工费赔偿的相关规定
    营运车辆的误工费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营运车辆被撞人没受伤误工费还需要支付吗营运车辆被撞人没受伤误工费不需要支付,但可以主张支付修车期间的营运损失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交通事故中无人员伤亡的不支持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
    2023-08-05
    372人看过
  • 中国劳动法关于加班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员工可以拒绝加班吗?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
    2023-02-28
    387人看过
  • 关于误工费的特点有哪些?
    关于误工费的特点有以下几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一、车险误工费要什么材料需要提供出事前3个月的收入证明、收入减少的证明、病假单、税单。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
    2023-03-09
    463人看过
  • 货车事故有没有误工费相关有哪些规定
    货车事故有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出租车维修误工费包括什么出租车维修其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我国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的我国误工费的计算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民法侵权误工费怎么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2023-06-20
    364人看过
  • 车祸保险公司赔偿标准中误工费的相关法律法规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出车祸了对方全责误工费保险公司会赔吗?出车祸了对方全责误工费保险公司会赔,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受伤的,会影响自己正常工作,应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误工期间一般较为明确,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是证明误工必要性的基础证据,如果住院,则住院时间和出院后医嘱证实的休息时间总和为误工期间。但特殊情况下也有例外,如因岗位特殊要求,受害人的伤、病与其从事的工作密切相关,在无医嘱或医嘱确定的休息时间不足以保障受害人恢复期正常工作状态时,法院可以依据单位误工证明等其他证据合理确定误工期间。如果当事人产生关于误工期间合
    2023-07-04
    388人看过
  • 对于误工费法院依据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意外,导致受害者不能正常参与工作生活,从而影响收入最终影响到生活质量和水平。因此,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利益,我们规定了误工费这一赔偿项目。那么,对于误工费法院依据的相关知识有哪些?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2023-05-01
    494人看过
  • 相关医疗保险缴费的规定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二)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三)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7.5%的比例缴纳。例:某单位有职工100人,月工资总额90000元,用人单位每月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00元*7.5%=6750元。一、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是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中关于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是指,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累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不包括城镇居民基本
    2023-02-10
    203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中关于抚养费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执行抚养费相关规定有,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关终结执行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5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
    2023-07-12
    176人看过
  • 关于误工费的司法解释规定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人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
    2023-04-26
    159人看过
  •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5周年以上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0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二)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0周年不满35周年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2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三)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不足30周年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在12周年基础上相应增加不足30周年的差额年限,作为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最高不超过30周年),缴满本人实际缴费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缴满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四)参保人员不具有本条前三款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
    2023-05-04
    196人看过
  •  出租车追尾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租车追尾误工费的计算依据在于此解释。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租车追尾误工费的计算依据在于此解释。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出 租 车 追 尾 误 工 费 依 据 是 什 么 ?出租车追尾误工费是指出租车司机在运营过程中,因交通事故造成乘客受伤,出租车被追尾,导致出租车司机无法正常工作,从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规定,出租车追尾误工费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因交通事故造成
    2023-09-12
    376人看过
  • 中国关于反倾销税的相关规定
    中国关于反倾销税的规定第一,关于反倾销税的确定反倾销税是在终裁时在确定进口产品存在倾销,损害和因果关系的基础上征收的,其征税的幅度不高于确定的倾销幅度,调查主管机关根据最后调查的结论,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税建议,由国务院税则委做出决定。调查主管机关在征收反倾税的决定做出后,对外予以公告,由海关具体执行。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向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反倾销税第二,关于反倾销税的实施及税率的确定反倾销税适用于终裁公告之日后的进口被调查产品,中国进口商或用户在终裁公布之日后继续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须向中国海关交纳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的税率是根据对不同的应诉公司所确定的不同倾销幅度而定的,实行分别税率,但特殊的市场情况下也可以采取统一税率。对于未应诉公司或不合作公司,可以
    2023-04-17
    68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误工费
    词条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是由肇事方承担。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 更多>

    #误工费
    相关咨询
    • 运营车辆车辆误工费保险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2
      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对于伤者的误工费在赔偿范围内,对营运车辆的误工费属于简接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按交强险规定:死亡伤残赔偿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
    • 关于新规定中关于意外保险的险种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4
      意外保险内容: 保障对象 意外是无处不在不可预见的,人人都需要意外险,在投保了综合意外险之后,个人还应结合自身工作、出行特点购买相应具体的意外险。 第一种:保障范围比较广泛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除违法犯罪造成的身故和残疾以外,只要是因为各种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或残疾,都是保险责任。 第二种:针对出行的极短期意外险产品,通常保障期限在几天到十几天不等。比如随着黄金周出游
    • 误工费是否属于财产损害,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22
      法律分析 误工费属于财产损害。误工费是因人身损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受害人需要治疗不能工作、造成收入减少的,可以主张误工费,误工费的标准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 担保法中关于担保人有哪些相关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6
      根据《》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八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第九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
    • 车险中伤者误工费有哪些相关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20
      我国《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也就是说,只要在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属于肇事机动车一方应该承担的赔偿义务,无论多少,保险公司都必须要承担保险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