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时间不会计入审理期限或是办案期限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十)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二)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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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理期限内,中止或延期审理的时间是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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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排期算在审理时限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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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时间计入审理期限或是办案期限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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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开庭时间算审理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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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时间不计入诉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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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辩护是指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在我国指定辩护包括强制指定辩护和酌定指定辩护两种情形。...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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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延长审理期限的规定是什么,延长审理期限应计算在期限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4条的解释,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这一审理期限,是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有时会发生特殊的情况,不能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结案,这就需要延长审理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5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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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时间在羁押期限内是否算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25不是。拘留是指拘留场所的拘留,不包括保释候审、保释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刑事诉讼司法机关未被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为防止逃避调查、起诉、审判,责令保证人或者支付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不拘留或者暂时终止拘留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逮捕嫌疑人后的调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