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承担国家赔偿格式要求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1:42:08 265 人看过

对于司法部门来说案件的判罚错误就会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关于不承担国家赔偿格式要求有哪些,但是对于具体的赔付是由地方财政进行一定程度的赔付。所以对于涉事单位来说,本身并没有涉及相关赔付,自己只是承担字的法律责任。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关于不承担国家赔偿格式要求有哪些,对于当事人合法利益的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

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范本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决定书

(××××)××法委赔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赔偿请求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

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复议机关……(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我称)于××××年××月××日以……(申请赔偿的案由)为由,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名称)……(申请赔偿的具体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与否,以及赔偿情况,复议机关及复议决定情况)。……(赔偿请求人不服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决定的理由,赔偿义务机关或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决定亦应写明,要求本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的事项及理由)。

赔偿委员会经审理查明:……(叙述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确认的侵权事实,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决定情况、复议情况,赔偿委员会审查认定的事实及依据)。

本院赔偿委员会认业,……(决定赔偿、不予赔偿、或者维持原决定、撤销原决定、变更原决定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一、(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适用以下决定主文)

(一)赔偿义务机关没有作出决定的,赔偿委员会经审理决定赔偿主文

……(写明赔偿义务机关名称、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赔偿方式及赔偿数额)。

(二)赔偿义务机关没有作出决定的,赔偿委员会经审理决定不予赔偿主文

对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关于……(申请的事项)的申请予以驳回,不予赔偿。

(三)维持原复议决定主文

维持……(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名称)……(决定的时间及文号)的决定。

(四)撤销复议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决定,重新作出决定的主文

1、撤销……(赔偿义务机关名称)……(决定的时间及文号)决定和……(复议机关名称)……(决定的时间及文号)的决定。

2、……(写明赔偿义务机关名称、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赔偿方式及赔偿数额)。

(五)变更复议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的主文

1、撤销……(指出撤销的原决定的款项或主要内容)

2、维持……(写明维持的原决定的款项或主要内容)

3、……(写明变更的款项和内容、重新决定赔偿的赔偿方式及赔偿数额。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已决定赔偿并已支取的部分应写明予以扣除)。

本决定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

本决定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

××××年××月××日

对于具体的赔偿问题首先自己要做好材料的准备,这样才能为自己权益的维护奠定良好的基础,国家司法部门才能根据有关的法律程序进行相应的处理,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8: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定代表人相关文章
  • 车祸可以要求承担哪些赔偿
    车祸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确定数额,精神损害抚慰金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确定数额。一、交强险怎么理赔1.死亡伤残赔偿项目: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医疗费用赔偿项目: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3.财产损失赔偿项目:(一)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二)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
    2023-02-18
    369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申请方式和要求有哪些细节需要注意?
    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况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赔偿的情况:(一)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等等。申请国家赔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国家赔偿申请书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申请人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赔偿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5)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
    2023-07-07
    366人看过
  • 属于国家赔偿方式的主要有什么
    (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2)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3)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一、国家赔偿免责情形免责情形是指国家对某些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事项。《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国家不承担当事人所请求的损害赔偿责任:(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为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是一种行使职权的行为,与行使职权有着相关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个
    2023-03-31
    499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二条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
    2023-06-12
    377人看过
  • 关于打架赔偿申请格式
    甲方:乙方:甲方在兴隆街纸厂与乙方债务纠纷,发生口角争执,将乙方打伤,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与(乙方)就此事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二、就此事调解后,乙方自愿放弃追究甲方一切法律刑事责任的权利。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五、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发生任何矛盾。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
    2023-06-14
    399人看过
  • 国家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
    国家赔偿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的责任,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两部分。国家赔偿责任,指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国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三个:(1)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的法人组织或公民不能作为国家赔偿责任的行为主体。(2)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执行职务中实施了侵权违法行为。执行职务之外的行为及执行职务中的合法行为均不能引起国家赔偿责任。(3)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的违法行为必须造成了损害结果。国家赔偿责任主要包括两大类:一、行政赔偿责任,即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国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二、冤狱赔偿责任,即司法机关因错羁或错判刑事被告人造成损害时,国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023-04-17
    410人看过
  • 关于国家赔偿主体涉及哪些方面
    一、关于国家赔偿主体涉及哪些方面?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其中:国家机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赔偿责任主体即赔偿责任的最终归属者。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国家是赔偿责任主体,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表现即赔偿费用由国库支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为的职权行为之所以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在于他们的职权来自于国家,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其行使职权的后果,无论是积极结果,还是消极后果,都应当归属于国家。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表现是赔偿费用由国库支出。国家赔偿费用是赔偿义务机关依法赔偿请求人支付的费用。根据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费用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即赔偿费用应根据侵权责任的归属分别由各级财政列支,由赔偿义务机关先从本单位预算和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资金中支付,支付后再向同级政府的财政机关申请核拨。二、国家赔偿的原则第一,违法归责原则是客观归
    2023-06-03
    60人看过
  • 公证书有哪些格式要求?
    公证书格式如下:1、公证书编号;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3、公证证词,包括公证证明的对象、公证证明的范围和内容、证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等;4、承办公证员的签名或签名章、公证处印章;5、出证日期以公证处审批人审核批准的日期为准。此外,未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应在公证证词中注明,并注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格式条款合同与非格式条款合同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两者的区别最主要的是两点: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格式条款有以下几方面的含义: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基础上形成的。第二,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拟定的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不是为一次性使用而制定的。第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必协商的格式条款具有不变性、附合性。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并不与相对方就格式条款的内容进行协商。订立合同时当事人是否可以协商,这是格式条款与其他条款的一个根本
    2023-07-19
    180人看过
  • 联络单格式有哪些要求
    一、联络单格式有哪些要求致:各供应商;为确保我公司物流程序正常运行,现对各厂商送货做如下要求:1、厂商送货必须按采购所下的采购数量送货,不得超额送货。保证有单有货,有货有单,否则系统将无法正常进行入库处理;2、厂商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该批物料正确的采购单号;3、所有供应商送货必须先到天美材料仓接受确认,不得直接送货到天苑厂或外协厂,否则不予办理入库手续;以上几点请各厂商严格执行,不安以上程序办理所有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顺祝!公司名称20XX年XX月XX日二、联络单在日常工作中的作用1、加强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对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完成的工作,特在各部门之间进行《工作联络单》2、任务下发部门负责人,负责直接向相关部门提交工作联络单,由相关责任人签字接收工作任务后,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若遇到相关部门不予配合或延期处理可直接报上级处理。3、接收任务部门必须填写完成任务的具体时间,如
    2023-04-13
    144人看过
  • 刑事国家赔偿的时效规定有哪些要求
    刑事国家赔偿的时效的规定是: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国家赔偿法的时效规定是怎样的?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利益的法定时期,超过该时期的,权利人即丧失起诉权,人民法院对其权利也不再加以保护,因此,受害人提起国家赔偿应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进行。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
    2023-07-06
    209人看过
  • 担保人资格有哪些要求
    《民法典》已取消了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要求,只要不是《民法典》规定不能担任保证人的情形,就可以担任保证人。一、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愿意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证人;2、与案件没有牵连;3、具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4、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5、并具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二、自己是保证人没钱了可以不履行担保责任么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必须履行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
    2023-04-05
    137人看过
  • 行政赔偿由国家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存在客观的行政侵权行为,有损失结果的发生,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
    2023-08-12
    51人看过
  • 行政赔偿责任承担形式有哪些
    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承担的赔偿责任。行政赔偿责任由以下4大要件构成:(一)主体要件。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具体包括:(1)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行政执法人员;(2)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行政职务的管理机构及其人员;(3)自愿协助行政事务的人员。(二)行为要件。行政侵权行为是行政赔偿责任最根本的前提要件。行政侵权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必须是执行行政职务的行为。既包括行政主体本身直接做出的职务行为,也包括行政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组织所做出的履行职务的行为。(2)必须是在法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违法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三)损害事实。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产生的基
    2023-06-13
    332人看过
  • 公检法在国家赔偿中承担哪些责任?
    公检法国家赔偿的责任范围:(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公检法对于扭送的处理:1.四项权力:a.接受权;a.讯问权;c.移送管辖权;d.采取紧急措施权。2.对于扭送来的人:a.都应当接受。b.应当立即讯问。c.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d.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2023-07-02
    45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法定代表人
    相关咨询
    • 有哪些赔偿责任国家不承担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11
      (一)《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
    • 国家赔偿法关于赔偿请求权包括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04
      1、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2、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即赔偿请求人在加害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即使在这两年之内的最后一天,提出赔偿请求,也是在赔偿时效之内。
    • 试用期不合格国家有权承担赔偿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7
      试用期本身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的考核过程,因此,试用期内未通过考核的,说明不适合这个岗位,公司不允许劳动者转正,因此,也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这是合法解除,所以没有补偿。
    • 国家行政赔偿要承担哪些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26
      (1)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的; (2)国家负责赔偿的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造成的;损害必须是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必须是现实已经产生或必然产生的,是直接的,不是间接的;赔偿是法律规定的。
    • 想要申请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款承诺书有哪些格式要求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9
      工伤赔偿后的保证书,只是当事人的自我约束的诺允行为,但涉及人身权利的免责合同、保证、承诺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工伤赔偿属于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关的法定义务,是不可免责的,即使签订了工伤免责保证书,在保证人继续主张人身权利时,用人单位依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