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告破产,破产清算是必须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0:40:56 365 人看过

答案是不一定。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必须进行破产宣告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企业有破产法规定的情形,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企业没有进行和解或重整,被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破产。

二、企业进行重整失败。

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会议没有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且法院没有批准重整方案。(2)在重整期间有破产法规定的情形;

第七十八条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二)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三)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3)重整计划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

(4)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应当同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三、企业进行和解失败。

第九十九条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一百零三条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一百零四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四、企业破产工伤保险费怎么办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破产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人员,《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破产企业,除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之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其他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包括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及按规定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费用,都应当由破产企业按照第一顺序优先清偿。

破产财产的拨付清偿是破产程序终结前的一个重要步骤,《企业破产法》和《民法典》规定: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破产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券。破产企业包括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对于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破产企业,按照规定应当由其向本企业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包括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及参加工伤保险之前“老工伤人员”的旧伤复发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按期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等费用,列入第一顺序清偿。

五、根据企业破产法,申请破产的程序一般如下: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当然债权人也可申请)

2、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3、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4、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你也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和解相关文章
  • 破产公司必须交由法院清算吗
    不一定必须交由法院清算,一般公司依法自行组成的清算组,按法定程序进行普通清算。而法院清算,通常是出现了显著的障碍或发现其债务有超过其实有资产的可能时,依法由法院和债权人进行直接干预和监督的清算。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在实施强制清算时,清算组成员由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可以由下列人员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清算组成员可以更换。
    2023-04-21
    475人看过
  • 破产清算必须注销公司吗,公司破产由哪些原因导致的
    一、破产清算必须注销公司吗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进行破产清算的,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后,就需要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一百二十二条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二、公司破产由哪些原因导致的(一)外部原因1、市场需求状况发生变化,造成企业产品滞销、生产滑坡。2、企业负责人事业心、责任心不强,财务制度不严,账目管理混乱。
    2023-04-20
    202人看过
  • 宣告破产以后才清算吗
    企业宣告破产后不一定就就会进入清算程序,但此时对宣布破产到清算的具体时间,法律上面也没有作出详细的规定。但对破产清算的时间作出了规定。法律规定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第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
    2023-06-14
    372人看过
  • 破产清算就是注销吗,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
    一、破产清算就是注销吗公司破产清算不等于公司就注销,人民法承宣告公司破产,破产清算程序结束后,公司才能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一百二十二条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二、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1、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2、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
    2023-04-18
    246人看过
  • 申请宣告破产的是清算组织吗
    一、申请宣告破产的是清算组织吗清算组织是指在破产程序中,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以及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关,并不是申请宣告破产人。二、公司宣告破产,破产清算是必须的吗答案是不一定。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必须进行破产宣告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企业有破产法规定的情形,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企业没有进行和解或重整,被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破产。2、企业进行重整失败。具体包括以下情形:(1)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会议没有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且法院没有批准重整方案。(2)在重整期间有破产法规定的情形;第七十八条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一)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二)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
    2023-06-06
    366人看过
  • 破产清算必须计算清算比例吗?
    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这个“分配比例”是指“剩余的破产财产”和同一顺序的众多破产债权各自与剩余的破产财产的比值,而不是指法律规定要只能给予一定比例清偿的。破产分配,又称破产财产的分配,是指破产管理人将变价后的破产财产,根据符合法定顺序并经合法程序确定的分配方案,对全体破产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程序。破产分配标志着破产清算的完成。破产分配结束是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因。破产清算费用的计算破产费用的计算视具体情况而定,没有统一金额规定,要根据你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主要的是要支付以下的费用:(一)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为根据破产财产金额,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比例减半收取,最高30万元。(二)管理人收取的清算服务报酬及相应的清算办公费用。管理人的报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来确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
    2023-07-04
    223人看过
  • 宣告破产前必须进行重整吗
    这个不是必须要重整的,但是得要清算。宣告企业破产的法定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第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2023-04-21
    323人看过
  • 破产清算事务所破产清算评估报告上市公司破产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破产清算(qingsan)事务所破产清算(qingsan)评估报告_我的2010年运势,现在就测试!破产清算事务所破产清算评估报告_5.142010年03月05日今天超级不爽,某些人又狂傲自大了,说老师进度慢,你学过了就不想学了,怎么这么自私啊!你自己学到人物造型了是你自己的事情吧,管我们什么事,你说出来算你厉害还是算你什么?别人都没学过,非要和你一样啊!神经病!叫她加开心富翁么不加,不想玩说一声馁,吊着算什么意思。以自我为中心,不考虑别人的感受,自大!自傲!我想骂人了!我也知道我只能在这里发泄发泄,事实上还是只能说算了,就算说她又能怎么样,就算说反对意见又怎么样,这自大又好面子的人,你能帮她怎么搞。最好眼不见为净,当做没发生,每天兜兜转转就算了,还有一年就说再见了,虽然有时候好像又觉得其实她人还可以,但是有时候真的超级不爽。说不定以后到社
    2023-06-14
    371人看过
  • 公司破产清算的财产分配方案公司破产公告
    在该方案中,应当包括以下几个内容:(一)、破产财产总额及构成。(二)、应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总额及构成。(三)、破产企业所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总额及构成。(四)、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总额及构成。(五)、提留款(暂不分配的款项)总额及构成。(六)、用于破产债权分配的财产总额及构成。二、破产财产分配的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一)、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三)、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法院确认后三日内制作分配表。(四)、清算组执行分配方案,并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可以提存。(五)、追加分配。
    2023-06-14
    483人看过
  • 破产宣告的概念和条件烟台破产清算律师银行破产清算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破产宣告(xangao)的概念和条件(当事人利益至上法律至上)(来源/转载:烟台律师潘作城666888915953514639)破产宣告(xangao)是法院对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的事实作出有法律效力的裁定。对债务人来说,破产宣告就像一个自然人被宣判死刑一样,它虽然还未被注销,但其性质已发生根本变化,原来它是为生产经营而存在,而在破产宣告后,它只为清偿债务而存在。破产宣告必须具备法定条件:1、其首要条件肯定是达到破产界限了,即出现破产原因;2、和解和整顿被完全否定了,这时就可以宣告债务人破产。和解和整顿被完全否定,一种情况是与债权人会议没能达成和解,另一种情况就是不能和解,就是从根本上不能和解,即国家企业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的案件就直接进入破产程序,既不能和解也不能整顿;3、和解达成以后在整顿期间,出现前面所述的7种情况之一,即终结整顿进入破产
    2023-06-09
    211人看过
  • 证券公司依法宣告破产法院指定成立破产清算组
    昨日上午,深圳市中级法院在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宣告南方证券破产还债,并指定成立破产清算组对南方证券进行破产清算。因未能如期归还3000万元委托资金,今年7月7日,蓝波湾公司以南方证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深圳市中级法院依法申请南方证券破产还债。深圳市中级法院审查后,于7月11日决定立案受理并指定成立了监管组对南方证券进行监管。2004年1月2日,南方证券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被行政接管;2005年4月29日,南方证券因挪用巨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被中国证监会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2006年6月6日,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南方证券破产还债。法院认为,南方证券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且中国证监会已批复同意南方证券依法破产,故应当宣告其破产还债,南方证券的债权人将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司法程序中获得公平受偿。
    2023-04-24
    432人看过
  • 破产宣告日要清算什么
    一、破产宣告日要清算什么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民事活动。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处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作为破产债权。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前,负责保管本企业的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二、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
    2023-06-06
    342人看过
  • 宣告公司破产的标准
    公司企业宣告破产条件,是根据《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1、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第二
    2023-02-22
    376人看过
  • 清算结束后才能宣告破产吗
    是的。根据《破产法》规定,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此外,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023-04-21
    44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和解是指在民事案件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就变更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经执行人员确认后,即按协议履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行为。... 更多>

    #执行和解
    相关咨询
    • 破产清算是否会宣告破产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破产清算有宣告破产裁定。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如果案件符合破产规定的,法院会裁定企业破产,并且进行宣告。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 破产清算有宣告破产裁定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4
      破产清算有宣告破产裁定。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如果案件符合破产规定的,法院会裁定企业破产,并且进行宣告。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 破产清算和破产宣告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2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 根据《破产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 1、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条件的; 2、企业被依法终结整顿的; 3、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
    • 公司破产之后清算是否必须在公司内部清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1
      公司清算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公司清算是一个系统工作,在公司的清算过程中,可以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债权侵权行为理论吸纳进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
    • 清算公司破产申请与宣告破产规定是什么意思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8
      .关于受理破产申请与宣告破产破产案件的受理,又称立案,是指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案件申请后,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接受,并由此开始破产程序的司法行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2.破产宣告,是指人民法院在对破产案件审理后认为债务人具备了法定的破产条件,从而作出裁定,宣告其破产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