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网和主办的劳动法律讲座在沪举行,的律师在讲座上为前来听课的企业HR们做现场解答,咨询过程中律师发现,即使是专业从事劳动人事工作的HR,对于合同期和服务期的理解也同样存在不少误区,因此本期陆敬波律师坐堂和大家再次探讨劳动合同期与服务期的不同之处,以利劳动者和企业人事工作者了解并适用。劳动合同的期限简称合同期,根据《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合同期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类型。劳动合同期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在劳动合同期内,员工可以通过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员工不必额外向单位支付离职费用。对于合同期限的理解相信大家都已经掌握。服务期的规定则出现在《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做出约定。”根据相关规定,服务期指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时或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一个服务期限。在该期限内,劳动者如果提前离职不再履行该服务期限的约定应当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当然,服务期也并不是在所有的劳动关系中都可以随便设定的,只有当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了特殊待遇或出资招用、培训的情况下,单位才有权设定服务期,并进而约定违约金。没有为员工提供特殊福利待遇等情形的劳动关系中,企业是不得设定服务期的。因此,我们看待服务期规定的法律关系,应当认识到这是一种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的附加的对等权利义务关系:单位提供超出法定标准的待遇,而劳动者则提供在一定期限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保证。简单说来,服务期是单位“买”来的,合同期单位则不是。因此,员工违反服务期规定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实践中则往往存在这样的案例,劳资双方同时约定了合同期和服务期,当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即合同期已满服务期不满的时候双方劳动关系应当如何处理呢?根据上海市的相关法规,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但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即不能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招用费用、培训费等。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岗位,视为其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劳动关系终止。当劳动合同期长于服务期的时候,由于服务期约束劳动者跳槽的特性未被凸现,因此,双方不易产生争议,用人单位显然也不可能订立这样的服务期合同。通过以上介绍,希望能够为大家理解劳动合同期和服务期提供帮助,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可以在发生争议时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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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服务期,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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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应优先于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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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必备条款之: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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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重叠时,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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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服务期期间的劳动合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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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期限劳动合同:有限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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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劳动合同期限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等三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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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和期限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20一般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有签订期限、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或终止条件)等。自劳动合同的生效期限开始,双方均应当开始履行自己的义务,终止期限到来或终止条件成就时,劳动合同失效,双方的权利、义务因合同履行完毕而消灭。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合同期的作用是明确员工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一经订立立即生效(除非双方约定的生效时间或生效条件的除外)。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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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对于服务期限限制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8该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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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具体规定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20服务期和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别主要有:服务期是劳动者同意为该用人单位工作一定期限的特别约定,是用人单位的投资回收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期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法律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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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与合同期限有什么不同?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5劳动合同期限有签订期限、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或终止条件)等。自劳动合同的生效期限开始,双方均应当开始履行自己的义务;终止期限到来或终止条件成就时,劳动合同失效,双方的权利、义务因合同履行完毕而消灭。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提供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因此服务期的作用主要是为了避免员工在享受了特殊待遇后任意离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应当分情况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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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与实际服务时间不同怎么办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02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不同的处理方法如下: 一、在服务期短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形下,服务期满后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受服务期的影响,劳动者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形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同时终止,劳动者不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至服务期满的,双方应当续订劳动合同或者将原合同期限变更为与服务期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