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有哪些种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7:01:46 472 人看过

可撤销民事行为有以下几种:

1、重大误解,这是指因认识错误而实施的行为;

2、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民事行为效果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行为;

3、欺诈,第三人欺诈:是指行为人故意欺骗他人,使对方陷入错误判断,并根据错误判断表达意思的行为;

4、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违反真实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民事行为是指虽然民事行为已经成立并生效,但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可以使其自始至终无效的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能力有哪些

有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决定着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一切民事法律行为均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符合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纯获利行为有效,其他民事活动需要法定代理人完成。

在《民法典》中,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行驶自己的一些权力的时候,受监护人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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