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收费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08:43:36 143 人看过

一、贺州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收费吗

不收费。

二、贺州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法律依据具体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四条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第五条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三、贺州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流程具体是什么?

受理: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经办大厅办理;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审定:经办人员审核相关材料,经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核;

办结:将办理结果反馈参保单位或个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07: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贺州股权出质变更登记收费吗
    一、贺州股权出质变更登记收费吗不收费二、贺州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申请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1.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2.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3.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三、贺州股权出质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
    2023-05-18
    161人看过
  • 公司性质变更会影响工伤保险待遇吗?
    公司的企业性质变更,既不改变公司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也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一、报工伤会影响单位什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二、九级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不会有就业补助金,只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三、工伤保险费是由谁缴纳工伤保险是职工必须参加的社会保险种类之一,对于工伤保险费,应当由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缴纳,职工是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另外,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
    2023-03-17
    216人看过
  • 贺州演出经纪机构变更收费吗
    一、贺州演出经纪机构变更收费吗贺州演出经纪机构变更不收费二、贺州演出经纪机构变更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贺州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的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四、贺州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的办理条件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的实施条件为:1.有3名以上专职
    2023-05-18
    325人看过
  • 苏州市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报销
    一、待遇标准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列支以下待遇:1.工伤医疗待遇:(1)工伤职工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工伤或职业病,发生符合国家《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费用(含工伤复发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根据其住院天数,按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3)职工到苏州大市以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工伤并事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其交通费按实结付;途中所需食宿费,按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结付。2.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义眼、义齿和配置轮椅、拐杖、助听器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苏州市工伤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限额标准,在限额内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标准
    2023-05-10
    68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与伤残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职业病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康复性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属于工伤医疗待遇范畴。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2023-11-03
    133人看过
  • 贺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收费吗
    一、贺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收费吗不收费二、贺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受理条件(一)原《农药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二)经营场所与设施、机构与人员、经营范围均无变化;(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三、贺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法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
    2023-05-19
    351人看过
  • 贺州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收费吗
    一、贺州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收费吗不收费二、贺州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受理条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因工伤死亡、出国定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等,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性返还的。三、贺州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二)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
    2023-05-19
    323人看过
  • 贺州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收费吗
    一、贺州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收费吗不收费。二、贺州市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的申请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员变更许可需符合条件:公证员的数量根据公证业务需要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证机构的设置情况和公证业务的需要核定公证员配备方案,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三、贺州市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的设定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2023-05-18
    147人看过
  • 宜春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如何规定
    一、宜春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如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二、宜春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流程1、申请:宜春市医疗保障局业务经办大厅宜春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业务经办大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如下: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2、受理:符合变更登记条件,当场予以受理;不符合变更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变更的理由。3、办理:在《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上加盖业务公章4、送达:现场领取。地址:宜春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经办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
    2023-05-18
    432人看过
  • 贺州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收费吗
    一、贺州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收费吗不收费二、贺州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受理条件【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三、贺州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四、贺州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办理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
    2023-05-18
    278人看过
  • 苏州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金额分别为:一级伤残增加290元,二级伤残增加280元,三级伤残增加270元,四级伤残增加260元。(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
    2023-05-29
    327人看过
  • 永州工伤有哪些保险待遇
    【摘要】永州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据了解,它目前分为医疗保险待遇、伤残保险待遇和工亡保险待遇,其中,医疗保险待遇包括补助工伤职工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等。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食宿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工伤复发的费用。伤残保险待遇按照一至十级的伤残级别分为十个档次,按档次享受伤残待遇,其中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就业补助等。工亡保险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永州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它提供医疗保险待遇、伤残保险待遇和工亡保险待遇等,其中,医疗保险待遇包括
    2023-05-08
    154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及工伤待遇申请
    工伤待遇工伤待遇申请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情况特殊的,工伤职工可直接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30日内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情形特殊的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15日。
    2023-11-15
    227人看过
  • 徐州工伤保险医疗费待遇支付资料
    工伤保险医疗费待遇支付(一)政策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6号)第五章第二节医疗(康复)待遇审核第四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在门、急诊及外埠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单位垫付,待接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到社保机构按规定办理审核手续。(二)办理条件:已纳入徐州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工伤、在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三)所需提供证件材料:1、急诊入院及门诊医疗费费用报销
    2023-05-29
    477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什么时间办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
    •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医疗费用和工伤保险待遇是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8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职业病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公死亡待遇等。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金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 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当地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
    • 由引发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变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9
      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伤残补助金可以主张,如医疗费等不能再享受。
    • 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中灭失后,按工伤保险待遇全部承担工伤保险费用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4
      照工伤待遇全部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
    • 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不同?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6
      要是职工不小心在工作期间受到了工伤伤害的话,此时可以根据所购买的工伤保险,要求享受相应的待遇并作出一定的赔偿。但单位在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时候也会同时购买医疗保险。这就让很多人搞不清楚,究竟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不同了。下面为大家做详细区分。一、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不同1、针对的对象不同。医保针对的是病,且有规定的个人自负比例;工伤保险针对的是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或旧伤复发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