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二、办理机构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1)申请人通过网上办理的方式提出办理本行政许可的申请。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符合第五章的要求。
(3)网上提交申请的,申请人直接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业务系统,查阅办事指南,进行在线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
(4)网上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可接收到实施机关告知的申请编号及收件凭证获取方式。
2、受理
(1)受理审核。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实施机关依据第五章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补正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对于申请属于受理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实施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实施机关不能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向申请人出具《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对于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办理行政许可的或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实施机关应向申请人出具《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后,申请人应该在5个工作日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
3、审查配合
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方式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审查。申请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配合实地审查工作的相关准备。
4、获取办理结果
经实施机关审核合格并予以许可决定的,申请人可现场或邮寄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件有效期半年。被审批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路政许可的,应当在该路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五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经实施机关审核不合格,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实施机关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http://zsbs.zs.gov.cn/)公开许可结果,并告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1)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办理本行政许可的申请。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符合第五章的要求。
(3)窗口提交申请后,当场受理的,申请人可即时取得申请编号;没有被当场受理的,可取得《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2、受理
(1)受理审核。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实施机关依据第五章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补正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对于申请属于受理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实施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实施机关不能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向申请人出具《中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对于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办理行政许可的或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实施机关应向申请人出具《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后,申请人应该在5个工作日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
3、审查配合
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方式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勘查。申请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配合实地核查工作的相关准备。
4、获取办理结果
经实施机关审核合格并予以许可决定的,申请人可现场或邮寄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件有效期半年。被审批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路政许可的,应当在该路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五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经实施机关审核不合格,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实施机关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http://zsbs.zs.gov.cn/)公开许可结果,并告知申请人。
特殊环节
无
交通运输是研究铁路、公路、水路及航空运输基础设施的布局及修建、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经营和管理的工程领域。其工程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培养从事铁路、公路、港口、海洋、航道、机场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与养护,机车、汽车、航舶及... 更多>
-
第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22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的,承运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公路超限运输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货物的名称、外廓尺寸和质量,车辆的厂牌型号、整备质量、轴数、轴距和轮胎数,载货时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总质量、各车轴轴荷,拟运输的起讫点、通行路线和行驶时间;(二)承运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办人的件和授权;(三)车辆行驶证或者临时行驶车号牌。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者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
-
-
申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应提供的材料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按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途经公路沿线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审批,必要时可转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协调。(二)跨地(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三)在本地(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超限运
-
城市中心区货运车辆行驶管理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30本市城市中心区的货运应当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实行夜运为主、昼运为辅的方式。本市对在城市中心区内从事昼运的货运车辆实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择优配置,并逐步实施。本市应当公布在城市中心区内从事昼运的货运经营者的条件和货运车辆的车型、外观、安全、环保等标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符合要求的货运经营者,并建立淘汰退出机制。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
客运车辆在城市市区、县城市行驶应遵守哪些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30客运车辆在城市市区、县(市)城区行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出租汽车靠右侧路边停车,从右侧车门上下客,不准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二)公共汽车、电车、小公共汽车和其它营运客车按照核准的路线和站点行驶、停靠,不准串线行驶或者中途上下客,不准滞留候客或者使用扩音器招揽乘客;(三)在交叉路口和车辆拥挤路段,公共汽车、电车优先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