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被征收合理的补偿方式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30 00:29:31 348 人看过

一、建设用地被征收合理的补偿方式是什么

建设用地被征收合理的补偿方式如下: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二、土地征收特征

1.强制性,土地征收是一种行政行为,在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中,由有权的国家机关代表国家来行使,征地方与土地被征收的集体组织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土地,无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同意。

2.行政性,土地征收行为并非基于双方的自愿和一致的民事行为,而是有权行政机关行使其职权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3.公益性,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4.土地征收必须以补偿为必备条件。

三、在我国土地征收必须是由哪个部门实施的

在我国土地征收必须是由市、县人民政府部门实施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土地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为土地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土地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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