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的范围:保证人的抗辩权仅限于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不能超出合同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5:53:35 453 人看过

保证人专属抗辩权有先诉抗辩权和催告抗辩权,法律特征有:

1.保证人专属抗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保证责任方式的限制;

2.保证人专属抗辩权的取得不以主合同债务人的抗辨权为前提;

3.一般抗辩权的行使主要是针对主合同履行中的特定事由进行。

票据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

所谓票据抗辩权是指票据债务人对一般票据债权人或特定票据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提出一定的合法事由,以拒绝履行其票据债务的行为的权利。这里的一定合法事由称为抗辩原因,债务人享有的拒绝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叫做抗辩权。

票据抗辩权具有两个特征:

1、票据抗辩权只能针对票据请求权来行使,

2、票据抗辩权的法律效力在于阻却票据请求权的效力,从而使得票据债务人能够拒绝履行票据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3条第二项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9: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在哪些范围内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如买卖、租赁、雇佣等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在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也有适用余地;在债权让与的情况下,可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债务承担情况下,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也可以适用于连带之债;当事人因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接触而产生的相互义务,若基于对价关系,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一、双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如何行使在双方合同中,合同当事人都承担义务,往往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之间具有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关系。为了保证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利益关系的公平,法律做出了规定: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者不能保证履行时,一方可以行使不履行的保留性权利,这就是对抗对方当事人要求履行的抗辩权。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下列几种: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
    2023-03-05
    314人看过
  • 在先专利抗辩范围的确定
    案例四:在关于专利A的侵权诉讼中,被告提出抗辩的依据是其自身的专利B,专利B的申请日在专利A的申请日之前,专利B的权利要求中并未完全揭示被控侵权技术的完整技术方案,但在其专利说明书中,以实施例的方式披露了被控侵权技术方案。这种情况之下,被告的在先专利抗辩能否成立?本案中,存在两种不同观点,其争议焦点主要围绕:针对在先专利抗辩,其抗辩范围是应以在先专利的权利要求为限,还是应包括专利文献的全部内容?第一种观点认为,在先专利的抗辩范围,应以在先专利的权利要求为准。至于仅出现在专利说明书的技术方案,由于其并未在权利要求得到完全揭示,不属于在先专利的保护范围,因此也不能以此对抗原告专利。据此,被告的在先专利抗辩不能成立。第二种观点认为,在先专利的抗辩范围应包括其专利的全部文献,而不能仅限于在先专利的权利要求内容。本案中,被控侵权技术已在在先专利的实施例中得到了披露,因此,被告的在先专利抗辩成立。笔者
    2023-06-27
    128人看过
  •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什么范围适用
    同时履行抗辩权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有偿委托、保险、雇佣、劳动等合同。一、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法律性质是什么?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法律性质是: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2、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情况下;3、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后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情况下。二、能够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是什么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合同类型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的合同,诸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双务合同中。但并不是所有的双务合同都可以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只有合同中未约定双方当事人义务的先后履行顺序或者合同明确约定双方当事人同时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下才可以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三、加工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加工承揽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
    2023-03-21
    320人看过
  • 抗辩权是否仅对抗请求权,合同抗辩权的限制
    一、抗辩权是否仅对抗请求权合同履行抗辩权仅能对抗合同当事人的请求权,例如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合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4-01-26
    236人看过
  • 诉讼时效抗辩的适用范围
    一、诉讼时效抗辩的适用范围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二、什么是诉讼时效抗辩诉讼时效抗辩指诉讼时效届满之后,如果权利人提出请求,义务人有权拒绝,法院也不得强制义务人必须履行其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从义务人的角度来说,时效届满之后,义务人享有拒绝履行的抗辩权;而对于权利人来说,时效届满不导致权利本身消灭,只是会使权利的
    2023-06-12
    356人看过
  • 抗辩权的实施方式和范围是怎样的?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方式一般是: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当事人按照前条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暂停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暂停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的行使不安抗辩权有哪些合同当事人依法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提供担保的,应该恢复合同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
    2023-07-07
    464人看过
  •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什么,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范围有哪些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什么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同时履行抗辩权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有偿委托、保险、雇佣、劳动等合同。上述基于对待关系的双方债务,尚应包括原给付义务的延长或者变形,尤其是债务不履行的赔偿损失或让与请求权。例如,甲有A物与乙的B物互易,因甲的过失致A物灭失时,甲应负债务不履行的赔偿损失责任。于此场合,乙对甲的赔偿损失请求权与甲对乙给付B物的请求权,可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在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有适用余地。例如,甲、乙约定,甲向乙购买钢材,价款500万元,丙对乙有直接请求交付该钢材之权,若甲届期不支付货款,则乙可以拒绝丙的交付钢材的请求。在债权让与的情况下,可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例
    2023-02-24
    77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与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效力:(一)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二)先给付义务人解除合同(三)后给付义务人的行为构成违约时,应负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民法典的不安抗辩权是什么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形时,中止履行合同
    2023-04-02
    449人看过
  • 后履行抗辩权有哪些适用范围
    (一)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已经到了履行期限的当事人享有不履行合同的权利。比如出租人不支付租赁物,承租人有权不支付租金。(2)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合同,造成根本违约,对方享有不履行的权利。比如供应商交付假货,买方有权不付款。(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构成部分的,对方有权拒绝支付未履行部分,只支付相应的。比如一万吨大米的买卖合同,卖方只交付8000吨大米,还欠2000吨。买方应支付8000吨大米的价格,并有权不支付2000吨大米的价格。为何要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后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对抗其请求自己履行合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并不否认合同关系的存在,不消灭或吞并对方的请求权,仅仅是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以达到延迟履行债务的目的。所以,后履行抗辩权属于延迟抗辩权。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一方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可以有效的对
    2023-08-07
    278人看过
  • 属于合同范围内的要约么
    要约邀请不属于合同。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包括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等。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一、招标时简称公告是否具有合同的效力招标公告有合同效力,按照要约邀请进行处理。我国法律生效前,现行我国法律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二、《民法典》对于合同订立的有关规定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
    2023-06-24
    107人看过
  • 辩护人的范围及不能担任辩护人的范围分别是什么
    一、辩护人的范围下列人员均可被委托或指定担任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3)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4)其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二、不能担任辩护人的范围1、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主刑、附加刑、宣告缓刑)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灰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公、检、法及国家机关安全、监狱的现职工作人员5、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6、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7、外国人或无国籍人4-7项除非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且不属于(1)-(3)项情形的,否则不宜担任辩护人;法官、检察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法官、检察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或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法官、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或检察官所任职法院或检察院输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本案的
    2023-06-01
    494人看过
  • 票据抗辩的范围包含什么种类
    票据抗辩的范围包含下列种类:1、对物的抗辩。对物的抗辩,是指因票据本身所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2、对人的抗辩。对人的抗辩,是指因票据债务人和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之间存在一定关系而发生的抗辩。一、债务人抗辩事由都有什么债务人抗辩事由具体如下:1、被告抗辩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2、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即请求权曾经发生但因清偿而消灭。3、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4、被告抗辩原告的资金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适用范围,法定条件是什么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如下: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如下: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
    2023-02-28
    192人看过
  • 担保范围可否超过主合同的债务范围?
    一、担保范围可否超过主合同的债务范围?1、担保范围不能超过主合同的债务范围《民法典》强调了担保责任的从属性特征,即担保责任的成立和效力是从属并依附于主债务的:主债务不成立,担保责任亦不成立;主债务不生效,担保责任也不生效;主债务无效,担保责任也随之无效。因此,担保责任是以主债务的存在为前提的,主债务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担保责任消灭或减轻,担保人所承担的担保责任应当以主债务人未履行的债务部分为限,担保责任不应超过主债务的范围。2、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然而,若根据观点一,担保人就超出主债务范围的部分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因该部分责任与主债务无关,担保人将无法就该部分责任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则显然加重了担保人的负担,对担保人显属不公。二、债务人不还钱担保人会怎样?1、债务人不还钱担保人可能会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
    2024-01-12
    218人看过
  • 抗辩权的履行效力的主要范围包括哪几种
    同时履行抗辩权主要适用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有偿委托、保险、雇佣、劳动等合同。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的,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生的对待给付。合同没有约定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不安抗辩权的履行效力是什么(一)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二)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三)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
    2023-07-25
    35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债务人抗辩权范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0
      关于次债务人抗辩权的范围的回答为对抗辩权进行类型上的划分有助于进一步认识抗辩权的含义与特征,在学理上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抗辩权作出不同的分类。 (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而从属抗辩权则是指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
    • 合同法中有哪些不安抗辩权范围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1)须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且具有对价关系的互负债务,没有对价关系的互负债务,不发生不安抗辩权; (2)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尚未届履行期限; (3)先履行合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现实危险。
    • 民法典合同的诉讼抗辩权属于哪些范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4
      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
    • 不安抗辩权在租赁合同范围内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0
      在租赁合同中如果出租人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承租人没有支付租金能力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租赁合同。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难以给付之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 先诉抗辩权行使的权利范围和限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19
      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纠纷的方式,而不是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