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人民调解人可以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事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调解人民纠纷的调解,应当在明法分析、主持公道的基础上进行。虽然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双方也可以处分自己的权利,但调解工作应以事实为基础。唯有事实清楚,纠纷焦点明确,才能找出问题的症结,调解工作才能有针对性,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顺利解决纠纷。人民调解员的正确判断来源于正确的分析,正确的分析取决于弄清事实,充分听取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充分调查研究,正确把握纠纷切入点,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从而促使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自愿主动履行调解协议。因此,在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人应充分耐心地听取双方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询问纠纷的相关情况,了解和洞察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和要求,不听偏信,不主观臆断,不贸然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人民调解法》没有明确规定调解中的证据问题。当事人在陈述事实和理由时,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帮助人民调解实。但未提供证据的,不妨碍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不得停止或拒绝调解。人民调解员也可以主动调查相关事实。
充分听取双方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
调解不等于无原则的“和稀泥”,调解劳动争议也要在弄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虽然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的,双方也可以处分自己的权利,可以让步,但调解工作还是要事实为依据。只有事实清楚,矛盾焦点明确,调解工作才能作到“有的放矢”,纠纷才能顺利解决。因此,调解员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也就是说调解员既要听取劳动者一方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也要听取用人单位一方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不能只听一方,偏听偏信。由于调解是双方自愿的,调解的成功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争议双方解决争议的诚意。因此,本法没有对调解中的证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当事人在陈述事实和理由时,也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以帮助调解员弄清事实,但没有证据,也不妨碍调解工作的进行,调解员也可以主动调查了解,弄清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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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中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一般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具有人民调解员资格的人担任。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不得有偏见、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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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陈述当事人的陈述?青海在线咨询 2021-08-04当事人陈述是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叙述。由于行政争议就是在当事人之间进行的,所以他们最了解争议的事实。当事人的陈述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线索,应当加以重视。但是,由于行政争议直接涉及到当事人双方的利害关系,所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客观地对待,注意是否有片面和虚假的部分。当事人的陈述只有和本案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综合研究审查,才能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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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陈述人应当如何确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01按照公正、合理、平等的原则,确定陈述人。具体有四种确定的方法。 一是听证陈述人的报名人数不足听证会公告所列人数,听证机构认为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均应列为听证陈述人; 二是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听证陈述人; 三是对于一些人可以有优先权,主要是某一群体推选出的代表; 四是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经约见认为该人持有重要意见、确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听证陈述候选人或利害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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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原告当事人陈述的事实不承认时,如何理解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5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分关系的案件除外。 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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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09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是我国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的重要体现。 人民调解是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形式,也是党和政府了解群众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十分紧密,一方面人民调解来自于群众、植根于群众,化解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也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因此,人民调解委员会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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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当事人最后的陈述江西在线咨询 2021-09-07主持人宣布:现在,由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随即指示原告、被告、第三人依次作最后陈述。 合议庭成员应当认真、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一般不宜打断当事人的发言。但其陈述过于臃长,法庭应当予以引导;当事人陈述的内容简单重复多次的,或者陈述的内容与案件没有直接关联的,法庭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