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制度的缺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4:36:32 338 人看过

合伙人制度的缺点在于:其一资金来源,因为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所以规模不可能太大。其二合伙人的责任为无限责任,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其三是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故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导致管理分散,企业稳定性低。

一、合伙人和股东区别是什么

合伙人和股东区别如下:

1、承担的责任不同,合伙制企业中,每一个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而股东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

2、法律适用的不同,合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而股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承担的资金不同,合伙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资金,入股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资金;

4、加入与退出的规定不同,合伙制企业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建立的,合伙人退出或新合伙人加入时,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重新签定协议。而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

5、利润分配方式不同,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按契约进行分配,契约由合伙人在成立合伙组织前协商订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润,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润;而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严格按照股权进行,股权越多,分配利润越多。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组成。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退伙清算什么意思

退伙结算是指除死亡和宣告死亡的情形之外,合伙人退伙时,其财产和责任应按照退伙结算的规则办理。对此,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清算。

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合伙协议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伙人相关文章
  • 什么是合伙企业清算制度
    当不涉及企业清算时,合伙人自己的财产相对独立于合伙企业的财产。企业债权人在主张权利时,应当直接以债务主体是合伙企业而不是合伙人为对象,不能同时对两者主张权利。进入清算程序后,是否涉及合伙人连带责任的启动,应根据合伙企业偿债能力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当合伙企业“资不抵债”时,其债务应以企业的全部资产清偿,剩余资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后,按照约定或法定的股权比例分配给投资者,所欠税款和债务合伙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合伙人应承担连带责任。这里的“资不抵债”是指企业“资不抵债”造成的瑕疵责任条件下的客观资不抵债,而不是因企业不按合同履行义务而造成的延期还款现象。如果合伙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或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如果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普通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所谓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是一种补充责任。投资者负责任的启
    2023-05-07
    433人看过
  • 合伙人制度的前提条件
    一、合伙人制度的前提条件1、合伙是以合伙协议为成立前提的。在这里,合伙协议被规定为合伙的首要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说,合伙就是一种协议,即合伙人为达到共同日的而在协商、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协议,质言之,合伙的首要特征便是单个公民的联合,即人合。2、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合伙人的共同出资作为合伙组织的价值形态表现,是合伙得以进行合伙经营事务的物质前提。3、合伙必须由合伙人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是一种共同经营、共同劳动的关系,在共同出资的前提下,各合伙人均应直接以自己的行为参与合伙经营,这是合伙在经营方式上的重要特征。4、合伙人必须分享利益,并对合伙债务负连带责任。二、普通合伙人条件与限制是什么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
    2023-06-06
    215人看过
  • 什么是公司合伙人的事务执行人委派制度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公司合伙人的事务执行人委派(托)制度投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而成为合伙人的公司并不亲自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而往往通过委派或委托这两种形式进行。其中,公司通过合伙协议或经全部合伙人同意,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本身未实际执行合伙事务。然而,2006年《合伙企业法》和2005年《公司法》并未规定受委派或受公司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或非合伙人的任职资格、权限范围、个人责任等相关问题。为此,可以考虑下列措施:第一,在特殊的普通合伙登记或变更登记过程中,强调合伙事务执行人相应的任职资格。例如,公司投资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时,其委派或委托的合伙事务执行人必须具有相应的会计师从业资格,以保障合伙事务的有效开展。第二,明确公司的特殊的普通合伙事务执行人执业范围,并登记公示。至于明示执业范围以外的行为,则结合业务的关联度和代理的相关法理加以判断。第三,建立
    2023-06-15
    457人看过
  • 合伙人制度合同范本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第一条合伙宗旨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2023-06-06
    493人看过
  • 合伙人制度的产权基础
    (一)合伙人是投入非人力资本的CPA事务所的审计服务应具有公信性,这种服务是智力性的,不需要多少诸如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也不需要垫付多少流动资金,从这一角度看,非人力资本投资对事务所而言没有什么特别意义,重要的是人力资本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职业谨慎精神。所有这些要求,都源于事务所审计服务的公信性,为确保公信,审计人员必须能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专业判断,为此,审计人员不是审计方面的专家是无能为力的,即使他有万贯家财、成为了事务所的所有者,但如果他的专业胜任能力不强,于己于人,都可能是一场灾难。以下我们以合伙人全部不是CPA这一极端的例子为例,通过合伙人与非合伙人的(假定全部为CPA)博弈分析,说明为什么合伙人必须是CPA.在合伙人与非合伙人的博弈中,我们假设,合伙人与非合伙人的利益不完全一致,合伙人为激励非合伙人,常常让非合伙人拥有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在审计风险和专业判断能力上,非
    2023-06-06
    166人看过
  • 现代企业制度的优缺点分析
    现代企业制度的含义。现代企业制度是相对称早期企业制度的说法。现代企业制度定义为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公司制度为核心,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企业是在一定的财产关系基础上形成的,企业的行为倾向于,企业产权结构之间有着某种对应关系,企业在市场上所进行的物品或服务的交换,实质上也是产权的交易。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产权,是企业的重要财富,保护软件知识产权应当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基本内容。企业可以进行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1.建立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一个软件企业,往往会面临软件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软件人才的管理、软件技术的保密以及软件成果的有效利用等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仅仅依靠企业的某些领导的行政干预,依靠企业自身的管理制度才是解决问题是一种有效的途径。从目前我国软件企业的情况看,因软件的权利归属不清、人才外流、管理不善面导致
    2023-07-08
    456人看过
  • 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劳动出资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
    为了使劳动资本真正具有排他性和可转让性,仅仅依靠市场的调节或合伙法等特定法律的确认和规范来将内部劳动资本价值转化为已实现的劳动资本价值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评估和评估体系,包括人力资本的价值。法律监督保障机制,包括人力资本和资本的信用评估体系,使责任到位,无形人力资本价值明确。但是,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很难完成这一使命(一)作为出资的劳务与合伙财产的共同性质之间的冲突(一)根据其法律性质,劳务是一种法律行为。在对合伙企业制度的研究中,马强先生讨论到“合伙企业提供的劳务只能由提供劳务的个人拥有”,劳务的个人性质决定了它不能由合伙人共享。合伙人分享的不是劳务,而是劳务所创造的预期财富(II)劳务出资与违约救济手段相矛盾当劳务出资人违约时,除违约赔偿外,其他合伙人不得要求强制执行。法院不可能强制劳务派遣人提供劳务。即使强制执行,也会限制劳动出资人的人身自由,但不能强制执行
    2023-05-07
    89人看过
  • 多人合伙做生意的制度
    合伙企业注册
    合伙企业的股份是没有最佳分配比例的,而是依据合伙人出资的份额进行确定,并且签订合伙协议。如果想要占有更高的股份1、可以在设立时,在公司章程中或者股东设立协议中明确约定,不以出资比例分配红利,而是以双方约定的比例分配红利。2、可以在公司设立后,由其他股东将部分的股权无偿转让给该项目股东。一、干股能否转让干股是指持股人没有实际投入资本,不以对价作为交易条件而取得的公司股份,因此,干股持有者就是那些凭借其技术和管理或其他特殊才能。没有向公司投入任何资金却具备了股东的形式特征的并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的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在公司合法设立后,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作为干股奖励给本公司的职工。因此,在公司法正式实施后,干股已经成为了合法的持股方式。但为保护干股获得人以及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在章程中对干股存在的事实予以登记,并将干股所有者计入股东名册或由公司出具干股证明书。干股是基
    2023-06-27
    285人看过
  • 合伙人制度的利弊分析
    合伙人制度的优点:1、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物质利益得到了合理配置,有了制度保障。2、除了经济利益提供的物质激励外,有限合伙制对普通合伙人还有很强的精神激励,即权力与地位激励。3、有限合伙制由于经营者同时也是企业所有者,并且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在经营活动中能够自我约束控制风险,并容易获得客户的信任。4、有限合伙的制度安排也充分体现了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合伙人制度的缺点:1、资金来源和企业信用能力有限,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这使得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2、合伙人的责任比公司股东的责任大得多,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3、由于合伙企业具有浓重的人合性,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因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导致管理分散,企业稳定性低。私募基金有限合伙人制度的优势有哪些在有限合伙中,既有人合因素又有资合因素,它承载了无限
    2023-07-22
    210人看过
  • 城市户口制度的优缺点有哪些?
    一、有户口可以有安全感;二、你有权享受更好的城市福利,比如现在一线城市买房买车小孩儿上学都需要户口。三、随着社会发展,财富和机会必将更多的集中在一线城市,看看一线城市的房价和二三线城市房价就知道了。现在的城市户口可以分为农村户口吗?现在依然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中国现阶段的户籍制度根据血缘继承关系和地理位置把户口划分为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这种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竖起了一座高墙,是对公民身份的一种不公平的等级界定,带有一定的歧视性。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生活民主化的今天,现行户籍制度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争议,户籍制度改革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持有农村户口公民和整个社会的迫切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
    2023-07-05
    221人看过
  • 我国代位权制度的缺点有哪些
    我国代位权制度的缺点:1.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债权。2.违背债的保全制度的基本价值。一、合同的保全是怎样的合同的保全指的是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分别是代位权和撤销权,而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债权人权益的合法实现。而所谓的合同保全,指的是合同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实现。代位权和撤销权共同构成了债权的保全体系。二、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具体有什么特征?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具体有以下特征: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2、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针对的是债务人怠
    2023-04-11
    338人看过
  • 合伙人制和股份制的相同点
    1、二者都是常用的、有效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企业组建、运作的具体方式,与社会性质没有必然联系,资本主义可以利用,社会主义也可以利用。2、二者的企业资产都是建立在联合的基础上,不同于单一所有制,后者如私营经济、个人独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3、二者在深化经济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都具有广阔地发展前景。法律咨询:网友:合伙人制度和股权激励模式哪种好?律师:合伙人制度和股权激励模式其实并不冲突,不存在哪种模式好的问题,都是对员工进行的激励方式,二者相辅相成。一、合伙人制度与股份制的区别有哪些合伙人制和股份制的不同点:1、定义不同合伙人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企业,合伙人分享企业所得,并对企业亏损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股份制是指以投资入股或认购股票的方式联合起来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股东按股权多少享有管理权和分配收益。2、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合伙人制企业中,每一个合伙
    2023-03-22
    346人看过
  • 特殊的普通合伙的替代赔偿制度存在的缺陷
    1、职业保险的承保范围不能覆盖有限责任的适用范围。责任保险所承保的危险是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人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一般是侵权责任,尽管合同所引起的责任风险非常重要,但其范围受到限制。决大多数重要的责任风险都源于侵权行为。因此,保险人的责任是建立在被保险人的侵权民事责任的基础之上的,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原则也是以被保险人民事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为基础的。民事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两种方式:一是过错责任原则。即加害者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是有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简单说,就是行为人致人损害,并不当然负赔偿责任,受害人要向加害人请求赔偿,必须证明造成其损失的加害人行为时主观上有过错,否则,其赔偿请求得不到支持。为减少受害人的举证负担,在过错责任中有一种特殊的情形,即过错推定。它是指受害人向加害人求偿时,法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免除受害人的举证责任,而由加害人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2023-06-06
    205人看过
  • 合伙人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合伙人制度合伙人制度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一)关于合伙人的概念。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实际立法中,各国对于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投资、合伙经营方面的要求,是大体相同的,而对于合伙人的自然身份、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形式,以及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定,则由于法系的不同和习惯上的差异而有所区别。在对合伙人的身份方面,多数国家规定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即允许法人参与合伙;少数
    2023-06-06
    89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人
    词条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 更多>

    #合伙人
    相关咨询
    • 合伙人制度有哪些优点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31
      1、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物质利益得到了合理配置,有了制度保障。 2、除了经济利益提供的物质激励外,有限合伙制对普通合伙人还有很强的精神激励,即权力与地位激励。 3、有限合伙制由于经营者同时也是企业所有者,并且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在经营活动中能够自我约束控制风险,并容易获得客户的信任。
    • xxx土xx制度私有的缺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9
      英国作为资本私有制的鼻祖,工业革命的开始地。vs如今mild的混乱卖地、农村农民房。英国土地制度史,此书时间跨度约,算比较完整,因为年属于中世纪,土地等制度没什么变化。为了军事负担及军事酬劳分封土地。国王分封土地庄园(人物)/个人,庄园主设庄园法庭(好说话式)登记公簿确定土地分配耕种,所有权归庄园主,庄园主也不好独断驱赶佃户,因为有公簿约定。1470起手工场兴起,人口增长,土地价值提升,手工场促进
    • 合伙人制度有哪些优点,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5
      1、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物质利益得到了合理配置,有了制度保障。 2、除了经济利益提供的物质激励外,有限合伙制对普通合伙人还有很强的精神激励,即权力与地位激励。 3、有限合伙制由于经营者同时也是企业所有者,并且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在经营活动中能够自我约束控制风险,并容易获得客户的信任。
    • 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的优缺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的优点:农村农地使用制度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个不很完整和明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不稳定;承包的土地可以有条件转让。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是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形成的,并对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当年,它是伟大的制度创新。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的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主导的农村土地制度,其弊端日益显露。缺点在于:土地
    • 有限合伙公司的优缺点,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02
      合伙企业的优势: ①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企业可以从众多的合伙人处筹集资本,合伙人共同偿还债务,减少了银行贷款的风险,使企业的筹资能力有所提高。 ②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企业能够让更多投资者发挥优势互补的作用,比如技术、知识产权、土地和资本的合作,并且投资者更多,事关自己切身利益,大家共同出力谋划,集思广益,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③与一般公司相比较,由于合伙企业中至少有一个负无限责任,使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