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经费管理使用问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1:35:04 441 人看过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文号:财农税字[1988]第3号

为了保证开展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的需要,决定从一九八八年起,从耕地占用税收入中按比例提取征收经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征收经费按耕地占用税实征税额的5%提取,其中省、自治区上交财政部1%,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上交财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留用部分,除解决全省性开支外,大部分应根据实征税额按比例留给县,收支挂钩,以调动征收的积极性。

二、提取征收经费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采取两种方法,一种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集中提取或退库,另一种是在县级先按规定比例提取后入库。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自行确定。不论采取哪种办法,上交财政部的征收经费,都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统一办理,每季度末解缴一次(开户行帐户另行通知)。

上交财政部的征收经费,主要用于干部培训、改善征收条件和购置必要的设备等所需费用的补助。

三、征收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宣传贯彻耕地占用税条例和征收业务活动费,票证帐表册籍、税收史料、统计资料的印刷费,业务培训、学习资料的经费,征收机关办公的用具,购置必要的交通工具经费,基层征收机关房屋修缮费;雇佣助征人员工资、代征劳务费;基层征收管理人员按规定享有的劳保福利费和奖金等。

四、征收经费是属于预算外管理的经费,由各级征收机关管理分配使用,专款存储,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要严格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年初编制预算,年终逐级编报决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汇总决算,于次年3月底前报财政部。

附:1.年度耕地占用税征收经费支出决算表(表一)(略)

2.年度耕地占用税征收人员基本情况表(表二)(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耕地占用税相关文章
  • 关于代征个人土地使用税的税收管理及有关费用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1-7-27【实施日期】2001-7-27【发布单位】【文号】武地税发[2001]239号各地税分局、各区房地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经研究对有关代证个人土地使用税的税收管理及手续费提取比例等问题提出若干意见,现通知如下:一、各区房地局要加强对代征人员的管理,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征税,认真执行税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业务工作上要做到税票由专人负责,征收税款按规定及时入库,征收入库的数据和报表按季向同级税务部门报送。二、各地税分局要加强对代征单位的管理、代证人员资格的审核、代征工作情况的检查以及税收票证和入库的管理,定期统计和填报征收数据。要加强税收业务的指导和政策宣传,加大征收检查力度,积极做好征收服务工作。三、各地税分局和各区房地局要加强联系,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代征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四、代征的有关费用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各地
    2023-04-22
    198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采煤塌陷地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
    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文号:山东省财政厅:你厅5月31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煤炭部没有管理国家税收的职责,给其所属单位发文([88]煤财字第286号)所说:“对于煤矿在生产过程中因采煤而临时影响或占用耕地的问题,财政部未做规定,……暂缓执行”,不具有效性。对因采煤塌陷而征用的土地,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能源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加发南京、成都市财政局。
    2023-06-07
    372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对港商投资企业征用耕地开发房地产征收耕地占有税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文号:财税政字[1996]154号深圳市财政局:你局深财农(1996)31号《关于港商独资企业征用耕地开发房地产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1989)财农税字第71号文规定,雄丰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兴建龙岗新城花园占用耕地开发房地产(商品房),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三资企业”免税范围,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对该公司在开发区内兴建的学校和工厂占用耕地,按照规定可免征耕地占用税。望按此执行。
    2023-06-07
    435人看过
  • 关于国营企业缴纳耕地占用税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文号:根据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精神,现对国营企业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有关财务问题规定如下:企业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按下列办法列支:由国家拨款(包括基建拨改贷投资)进行建设的,从国家拨款中支付;用银行借款和自筹资金进行建设的,从企业税后留利或更新改造资金中支付。国营企业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不计入生产成本。各地区、各部门过去的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2023-06-07
    64人看过
  •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
    优待照顾国家对一些特殊行业占地、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给予的减征照顾。具体包括:(1)农村革命烈士家属、革命残废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户,在规定的用地标准内,新建住房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在减半征收的基础上,进一步给予减免照顾。减免税额,一般应控制在农村居民新建住宅用地计征税额总额的10%以内;少数省、自治区贫困地区较多的,减免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5%。(2)对民政部门所办的福利工厂,确属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可按残疾人占工厂人员的比例,酌情给予减税照顾。(3)国家在老、少、边、穷地区采取以公代赈办法修筑公路,缴税确有困难的,由省、自治区审查核定,提出具体意见报经财政部批准后,可酌情给予减税照顾。(4)农村居民在规定的用地标准内新建住房,按规定税额减半征税。(5)对于公路建设耕地占用税,可在国务院规定的适用税额范围内,按低限税额征收。19
    2023-06-07
    312人看过
  • 关于耕地占用税收入(地方部分)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文号:为了保护耕地,节约使用耕地,经国务院决定,从今年四月一日起,开征耕地占用税,同时决定,对耕地占用税征收的税款,一半留给地方,建立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农发资金)。这是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一项较大的投入措施。为了管好用好此项农发资金,取得应有的效益,现将使用管理办法作如下规定:一、国家从耕地占用税收入中拨款给地方建立农发资金,目的是使耕地经合法批准转作非农业用地后,要对减少的耕地进行数量上补偿,并提高现有耕地的质量,从财力上保障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持续稳定增长。因此,对上述农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坚持取之于耕地,用之于耕地的原则,主要用于开垦宜耕土地和整治、改良现有耕地。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成所得的耕地占用税收入,应大部分留给县(市)建立农发资金,对减少的耕地进行就地补偿与整治、改良。耕地资源比较丰富或者改良现有耕地潜力比较大的县(市),要有计划地进
    2023-06-07
    307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一次性征收的税种。 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更多>

    #耕地占用税
    相关咨询
    • 临时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16
      临时占用耕地缴纳耕地占用税,在批准占用期内恢复耕地原状的耕地占用税全额退还。耕地占用税的缴纳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依据,按规定的适用税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等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
    • 关于工厂占用耕地补偿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27
      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现在的主要依据是《》中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并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因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同,土地质量也不同,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只有统一的范围。《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
    • 哪些部门征收耕地占用税?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4
      1、农村居民建房的耕地占用税由所属乡镇财政部门负责征收。 2、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 耕地占用税和征收管理适用征管法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6
      契税征收管理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110号)文件规定:一、自2001年5月1日(含本日、税款征收、税收检查、耕地占用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契税(注:从2006年起1月1日起、税收处罚等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对于耕地占用税,下同)起到国务院制定的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实施前,农业税收的征收管理,暂参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
    • 什么是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什么是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指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的一种税。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并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1、具有行为税的特点; 2、具有税收用途补偿性的特点; 3、实行一次性征收; 4、耕地占用税以县为单位,以人均耕地面积为标准,分别规定单位税额; 5、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的确定具有较大的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