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什么是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是指因房产这一合同标的物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房产买卖合同属于经济纠纷当中的合同纠纷。产生纠纷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房产这一合同标的物在合同当事人之间达不成合意,以产生的纠纷。关于房产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可以进行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合同中有约定处理方式的,按约定的处理。
-
越秀区房产买卖合同纠纷买房的权益有哪些
71人看过
-
越秀区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买房有什么权益
311人看过
-
小产权房买卖有哪些纠纷
235人看过
-
小产权房买卖有哪些纠纷
237人看过
-
学区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456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 产房
490人看过
拆迁补偿安置方式通常根据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来确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1、货币补偿:拆迁人以货币形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被拆迁人不愿意或不适合在原地重建的情况... 更多>
-
房产纠纷,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9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有很多,如果对于出卖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的,买受人采取的补救措施有: (1)实际履行。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如果通过加固等能够修复,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实际履行是我国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一方违约以后另一方可以采取的一项主要补救措施。但要考虑违约方能否继续履行及其继续履行的合理性,如果违
-
小产权房买卖的纠纷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0其一,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无论是村委会还是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都属于无效证件,在法律上不予承认。 其二,无法上市流通。由于小产权住房没有国家认可房产证明,所以不具备进行房产转让、处分和继承等权利。 其三,房产无法过户。由于小产权房产本身就不具备相应产权,所以也不具备过户的权利。 其四,没有占地补偿。遇到政府或合法开发商征用小产权房产占地的情况时,小产权房主只能得到很少或无法得到相关补偿。因为该小产
-
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4“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
小产权房买卖有哪些纠纷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7二手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有: 1、定金纠纷,合同签订时定金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才有法律效力。定金的约定要全面,特别是对定金退回的适用情况进行明确的说明。 2、一房二卖的纠纷,一房二卖就是售房者将同样的房子卖给两个人。 3、可能会出现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原先的买卖合同无效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
-
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纠纷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3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