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因此,以上情形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公 积 金 提 取 规 则 : 哪 些 情 况 可 以 提 取 账 户 余 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偿还贷款本息的;
6. 房租提取的。
此外,如果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需要注意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购买房屋的合同、发票等,提取人应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并领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凭证。同时,住房公积金提取也有一定的限额和利率,具体规定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贷款本息、房租提取等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如果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需要注意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领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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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取公积金哦,公积金提取有新的规定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2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的;(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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