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和财产继承有何异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0:26:20 333 人看过

房屋是财产的一种,属于不动产,与金钱、债权等财产的继承略有不同。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房屋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动产变更等价,将房产的所有权变更到自己名下。虽然继承本身就已经发生了物权变动,但是为了合法处分,应当进行物权公示,也即办理变更登记。相比较而言,金钱等其他动产无需办理登记。

房屋继承和儿媳有关系吗

房屋继承和儿媳有关系。由于儿媳与离世者并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故此儿媳是没有直接继承父母房产的权利的。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属于双方的财产,故此对于父母在离世之前并没有明确规定自己的儿媳不能继承财产,那么儿媳也有继承权。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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